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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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8:44
应纳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序号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
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
1、增值率小于或等于50%
30%
2、增值率大于50%小于或等于100%
40%
5%
3、增值率大于100%小于或等于200%
50%
15%
4、增值率大于200%
60%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