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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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9:53
而如今的社会保险,正在成为*劫贫济富的一种手段,穷人越来越穷,富人越来越富的现象正在出现。从需要方面来看,真正需要社会保险来保障自己在生病和老年时有所依靠的是穷人,而不是富人。富人不缺那点钱或者不在乎那些钱,而穷人就不一样了,缺少了那点钱,生活就会大不一样了,又可能生活得一贫如洗,又可能因为没钱治病而失去生命。真正需要社会保险的是社会上百分之*十的一般民众和穷人,而不是社会上少数的富人。我们的*和劳动保障部门却不是这样认为的,他们用退保的方式完全地剥夺穷人的社会保险,他们把企业为穷人所交的社保资金全部转到共济基金,而目前的共济基金服务的对象都是富人。穷人就是这样被剥削了自己应该享有的共济基金,就这样被*以和平的方式抢劫。*离我们越来越远,*差距离我们越来越近。*的*就是这样矛盾着,一方面要实现*,一方面要劫贫济富,穷人的出路在哪里。深圳市从八月份开始实行新的社保*,企业为员工所交百分之十的资金全部划入共济基金,这个*也许没错,也许是和国际惯例接轨。如果我们的社保*没有退保这一项,我们支持*的这个*。而实际上是,深圳百分之九十以上非深户籍在离职时都选择了退保,这是他们自愿的,除了退保还能干什么?有几个外来务工人员从一开始就计划在深圳干十五年以上,这样的人群不到百分之十的比例。*不能因为员工愿意退保就给他们退保,这是对员工的不负责,对社会的不负责。社保账户就等于一张定期存款,早晚是个人的资产,务工人员不可能不理解,不是说一定要社保部门退的。退保是社保部门不负责的*,而不是务工人员要求的。我们的*承诺在2020年以前,要完善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在2020年以前都会有自己的社保档案,而深圳退保的*不利于国家整体的社保目标的实现。退一步来讲,就说中国目前的社保体系不健全,应该给离职人员退保。那么,企业为员工所交百分之十的社保资金是不是应该全部或者大部分退给参保人员?而深圳的社保部门用霸王*就抢劫了几百万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保财产。中国的社保资金有很大的缺口,我们任何一个关注社会保障的人都理解。但是,任何增加社保共济基金的做法都必须是公平的,没有伤害到他人利益的,用剥削的方式,用抢劫的方式来增加社保共济基金的做法不应该是*部门所倡导的。从投资原则来讲,谁交费谁受益,谁交了费入了共济基金谁就要享受社会保障。企业给员工所交百分之十的社保资金,是因为员工为企业服务,企业必须给的一种福利,而不是企业给社保部门的慈善捐助,社保部门没有权利用强制手段剥削员工的这一权利。社保部门一方面让你退保,另一方面又把企业为自己交的百分之十的资金入了共济金基,这样的社会保险交了又有什么意义。我们费了很多时间和功夫,今天把自己的钱放进社保部门,明天离职时一分不多的再退给我,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拿着我们纳税人的工资也就天天忙着这些事情,一方面为新入职的员工办入保手续,另一方面为离职的员工办退保手续。员工浪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结果一分钱也没增加,反而因为照相*,坐车退保等等化了很多费用。而我们的社保部门就这样一入一退,白白赚了我们几百万务工人员每个月百分之十的工资。这样的保险交得有什么意义?我们务工人员真的很纳闷。深圳各个区域的社保部门,每天都有多少人在退保?每天都有多少人在入保?我们社保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是一清二楚的。每个月,每一年,我们退了多少保,我们赚了多少共济基金,我们用霸王*抢劫了多少务工人员的合法利益。我们纳税人养了那么多社保工作人员,他们就这样,上午去栽树苗,下午去拔树苗!树苗就这样被他们折腾着。感到一丝安慰的是,深圳市今年的社保*已经降低了在深养老的门槛,从以前的交十五年和退休前必须在深连续交五年,到取消后一项退休前连续交五年的*。另外,深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研究农民工的社保帐户往内地转接事项,这都是一种进步。但目前用霸王*抢劫务工人员社保资金的做法是打工人员所不能接受的,这和大街上的公然抢劫是没有区别的。我们对工会不感兴趣工会,从字面意思来分析,她是工人自己的协会,工人自己的组织。而我们国家所提倡的工会组织并不能达到这种目的。研究一下我们的《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发现有太多的条条框框*了工会在中国的普及和发展。既然是工人自己的组织,*就不应该过多地*和约束工会的成立和发展。而我们国家的工会就像一个行政组织,她过多地强调行政作用,而不是维权作用。其实,成立工会的目的和作用只有一个,那就是维权,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工会维权不仅仅是要防止企业侵害工人的权益,也要防止**不合理对工*益的侵害,因为我们的社会处在转型时期,很多*是需要完善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一直致力于工会在中国的发展和普及,广东省*也承诺五年内所有外企要成立工会,这都是值得打工人员兴奋的事情。但我们也看到了,工会的建会比例与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没有多大关系。很多企业的工会就像一个摆设,一个花瓶,根本没有任何作用,有的企业工会甚至就是企业的帮凶,和企业一起侵害劳动者的权益,这样的工会是起不到维权作用的。我们需要的工会是工人自发性质的,是从下往上发展而成的,而不是*用行政手段所推广的,行政作用下的工会是很难起到维权作用的。用行政手段推广的工会,也不能调动企业和员工组织工会的积极性。中国的《工会法》对工会的经费也作了过多的约束,这些不合理的约束都*了工会的发展,因为《工会法》要求企业必须每月拿出总工资支出百分之二的比例用作工会经费,这将大大地提升了企业的运作成本。而实际上,以工会的本质维权作用,她不需要太多的经费来运作,工会的受益人是工人,工会的主要经费应该由工人自行承担或者募集,而不是由企业来承担。即使应该由企业来承担一部分,也不是那么高的比例,应该在千分之几的比例。工会回归本质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需要太多的经费。而现在*所推广的工会,她不是以维权为主,而是以社会活动为主,这不是工会的本质。做一些不是工会该做的份内事,是会浪费很多经费的。工会是一个维权组织,她不是一个盈利组织。而我们一级一级的总工会,是必须要从企业所交经费里面提成的,这不利于工会的发展。按照我们现在的工会管理框架,工会管理组织几乎是一个行政单位,他的费用支出应该或者实际上是*财政在供养的,他不因该从基层工会的经费里面提成。中国有多少个企业,如果按照现在的提成比例,那么,每级的总工会每个月要收多少费用啊,当一个维权组织管理单位天天陶醉在赚钱之中,那么,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就成了空话。中华全国总工会致力于工会的推广和建设,希望是以维权为主,而不是以盈利为主;希望是以维权活动为主,而不是以社会活动为主;希望工会是一个民间组织,而不是*行政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