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国税平推机打发票是否还能用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1:38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8:57
营改增后将征收营业税的项目改为征收*,相应的*也改为**,国税平推机打*可以继续使用。以重庆国、地税规定为例,《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纳税人有关问题的公告》(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针对*使用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
1.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和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入**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专用*、*普通*、机动车销售统一*、*电子普通*和国税部门监制的卷式*。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普通*、机动车销售统一*、*电子普通*和国税部门监制的卷式*。
2.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和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税控收款机具的处理。
需继续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国税部门印制卷式*的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和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将原税控收款机免费置换为支持*新系统的税控收款机。税控收款机置换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15日。置换前可继续使用原地税机关监制的卷式*。
(二)其他普通*
1.普通*适用的营改增纳税人范围
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暂不纳入新系统,可在办理税务登记、票种认定等相关手续后,自2016年4月25日起,到主管国税机关领取普通*,但自2016年5月1日起,方可开具国税监制*。为避免因“营改增”试点影响纳税人的正常经营活动,对未及时到国税部门领取*或未及时开通网络*开具功能的试点纳税人,其结存的地税监制*可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
2.普通*票种调整
(1)新增一种通用平推式*,规格为241 mm×93.13 mm,共三联镂空连接式,即存根联、*联、记账联,印色为棕色。
印制内容主要包括*名称、*联次功能、*代码、*号码、姓名、性别等。该票种自2016年5月1日起启用。
(2)原“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平推式)210 mm×139.7 mm 规格、241 mm×177.8 mm规格、190 mm×101.6 mm规格*:“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卷筒式)76mm×152.4mm规格、76 mm×177.8mm规格、44 mm×127mm规格以及“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百元版)”继续有效。
3.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营改增纳税人*种类适用范围
(1)“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平推式)210 mm×139.7 mm 规格:适用于有办公条件和网络条件、营改增前已实行PC开票方式的纳税人以及除税务机关代开以外的代开。
(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平推式)241 mm×93.13 mm规格:医疗门诊专用。
(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卷筒式)76 mm×177.8mm规格:适用于在经营场所开票、营改增前已实行机具、一体机、手机加蓝牙打印等开票方式的纳税人。
(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适用于经营规模小、单笔消费额度低或停车等特殊行业的纳税人。
(5)原“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平推式)241 mm×177.8 mm规格、190 mm×101.6 mm规格和“重庆市通用税务局通用机打*”(卷筒式)76mm×152.4mm规格44 mm×127mm规格*使用范围保持不变。
4.开票程序的衔接
对原在地税部门管理时采用网络*开具方式的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可升级开票软件,以继续沿用原来的网络*开具方式。
(1)已领取国税监制普通*的试点纳税人,必须在确保原地税监制*开票数据全部上传后,再进行软件升级或IP地址和端口更改,从而开具国税监制*。2016年6月30日后,开票软件将强制进行升级或进行相应处理。
(2)使用PC方式开票的试点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起,开票软件将进行升级提示。登陆www.02312366.cn平台,在网络*PC客户端模块中选择“国税版(营改增)”下载客户端安装。升级后,软件将会自动连接到国税网络*管理平台,纳税人使用升级后的开票软件开具国税普通*,操作方式基本不变。
(3)使用网络开票机具开票的试点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起,可下载对应的《网络开票机服务器IP地址和端口更改操作说明》(登陆www.02312366.cn平台,在下载专区模块下载),并按照操作说明,自行更改机具服务器IP地址和端口,更改成功后,即可开具国税普通*,操作方式不变。自行更改有困难的,可持网络开票机至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由相关人员协助解决。
(4)使用手机开票和一体机开票的试点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起,开票软件将进行升级提示。登陆www.02312366.cn平台,在网络*开票智能终端模块中,手机和一体机用户分别选择“国税版(营改增)手机APP”或“国税版(营改增)一体机APP”下载超链接,直接进入下载页面,点击安装包下载或者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安装升级后,软件将会自动连接到国税网络*管理平台,纳税人使用升级后的开票软件开具国税普通*,操作方式基本不变。
(5)试点纳税人开票过程中超过定额需要进行补税时,需先至当地主管国税机关补税后,再继续使用开票软件。
(6)试点纳税人网络*开票信息查询方式:登录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cqsw.gov.cn),点击〔办税服务〕—〔我要查询〕—〔网络*查询〕,按照提示内容输入相应信息进行查询。
5.为防止因“营改增”试点工作影响纳税人正常经营活动,同时保证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规范性,已在国税部门领取使用普通*的试点纳税人,应及时到地税部门办理以前在地税部门领购的空白*和已开具的作废、冲红*的缴销工作。
(三)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监制的过路(过桥)费*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需继续使用冠名*的按照国税原管理流程,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备案。
(四)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普通*(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8:58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为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趋势,加强和规范普通*管理,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决定2021年7月1日起全面停供通用手工*、通用机打*(平推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票种包括:通用手工*(百元版)、通用手工*(千元版)、通用机打*(平推式)210mm*139.7mm、通用机打*(平推式)190mm*101.6mm。(以下简称通用手工*、通用机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