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来公司只工作六个月后就跳槽,其中有三个月是试用期.本来约定工作至少一年的,那公司还要给补缴社保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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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2:46
需要
1、你的劳动合同中如何规定社保缴纳,需要做一下查明。
2、你的劳动合同签订的是几年?
参考:《劳动法》2008版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
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按劳动法要求从员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起,企业就应该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2:46
只要员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你现工作六个月了,企业应该给你补缴社保六个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2:47
从员工来公司签合同上班的第一天 就应该给员工上保险 这种情况应该给员工补缴
如果不想补缴 跟员工协商一下吧 给点资金补偿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