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和尚要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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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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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4:20
首先要明确出家的目的,这是首要条件,否则出什么家?
【出家(梵pravrajya^,巴pabbajja^,藏rab-tuh!byun%-ba)】
‘在家’之对称。指辞别家庭眷属、弃舍世务而专心修行佛法。又称出尘。《显扬圣教论》卷三云(大正31·494c)∶‘出家者,谓持出家威仪相貌,弃舍俗境,受持禁戒,如法乞求清净自活。’
出家的行为自古即行于印度,吠陀时代已有舍世舍家而求解脱之人。之后,婆罗门教徒等亦承受其风,多入山林闲寂处专心修道。在佛教而言,以释尊之出家学道为始,乃至尔后之教团乃以出家人为核心。
有关释尊之出家记事,依《修行本起经》卷下〈出家品〉、《太子瑞应本起经》卷上等记载,谓释尊于半夜明星出时,令车匿备爱马犍陟,骑马出城,至闲静处下马,脱宝冠璎珞等与车匿,又取利剑剃除须发,现出家相,后往跋伽婆仙人处问道。故凡欲出家者,先起善法欲,次从师剃除须发,着袈裟,受戒为法,是名正出家。《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一云(大正30·397a)∶
‘云何善法欲?谓如有一或从佛所或弟子所,闻正法已,获得净信,得净信已,应如是学。在家烦扰,若居尘宇,出家闲旷,犹处虚空,是故我今应舍一切妻子眷属财谷珍宝,于善说法毗奈耶中,正舍家法趣于非家。既出家已,勤修正行,令得*,于善法中生如是欲,名善法欲。云何正出家?谓即由此胜善法欲增上力故,白四羯磨,受具足戒,或受劳策所学尸罗,是名正出家。’
经论中,有关出家的叙述,不胜枚举,如《大乘庄严论》卷十三〈行住品〉谓出家有三种∶(1)受他人怂■而出家(受得,sama^da^na-la^bdha),(2)自己发心出家(法得,dharma-ta^-la^bdha),(3)藉变化而示现出家(示现,nidars/aka)。《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九谓出家有二种∶(1)于善说法毗奈耶中而出家者,谓苾刍、苾刍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2)于恶说法毗奈耶中而出家者,谓诸外道,或全无衣,或坏色衣,或涂灰等增上外道。《摩诃僧只律》卷二十三、二十四列举盗住、越济、五无间、太幼、太老,乃至外道、陋形等二十六种不许出家之人。《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下四之二引齐文宣王萧子良之说,谓出家有十八难行∶(1)辞父母亲情,(2)割妻子恩染,(3)弃权势地位,(4)忍饥苦而节食,(5)绝好滋味而甘啖蔬食,(6)不厌翘勤而精苦,(7)不吝惜七珍而舍离,(8)不畜聚钱帛而弃散,(9)不恃奴僮而自给,(10)不睹五色,(11)不闻八音,(12)不藏饰玩,(13)不溺安身养体而忘形舍命,(14)不贪眠卧昼夜不寝,(15)息交游而处寂,(16)饮馔不入口,(17)午后不取食,(18)处冢间而离爱着。
大乘以发菩提心及修利他行为出家之要谛,而不拘于出家之形服持戒,故反对声闻僧单以剃发得戒为出家之本义。如《维摩经》卷上云(大正14·541c)∶‘维摩诘言,然汝等便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是即具足。’《大庄严法门经》卷下亦云(大正17·830b)∶‘菩萨出家者,非以自身剃发名为出家。何以故?若能发大精进为除一切众生烦恼,是名菩萨出家,非以自身披着染衣名为出家。勤断众生三毒染心是名出家,非以自持戒行名为出家。(中略)勤行精进为令众生满足一切佛法故,名为出家。’
此外,有关出家与在家之不同,诸经论各有比较。如《中阿含经》卷三十六〈何苦经〉举出家、在家都有自在、不自在之苦乐,谓在家以钱、金银、真珠、畜牧、谷米及奴婢使人等不增长之不自在为苦;出家则以其行随贪、嗔、痴欲之自在为苦。在家以钱、金银、真珠,乃至奴婢使人之增长自在为乐;出家则以其行不随三毒之不自在为乐。《大宝积经》卷八十二〈郁伽长者会〉亦广说出家、在家之优劣,谓在家多尘污,出家妙好。在家具缚,出家无碍云云。
《大智度论》卷十三载有在家、出家行道之难易情形云(大正25·161a)∶
‘居家生业种种事务,若欲专心道法,家业则废,若欲专修家业,道事则废,不取不舍乃应行法,是名为难。若出家离俗,绝诸纷乱,一向专心行道为易。复次居家愦闹多事多务,结使之根,众恶之府,是为甚难。若出家者,譬如有人出在空野无人之处,而一其心,无思无虑,内想既除,外事亦去,(中略)以是故知出家修戒行道为易。’
而《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七则揭示在家、出家之修学功德之胜劣,谓出家之功德广大,远胜在家。《贤愚经》卷四〈出家功德尸利苾提品〉及《出家功德经》亦广说出家之功德。
(一)真正出家与其动机∶凡在家者,苟信仰佛陀,依其教法而修行,即能达于解脱之大目的。虽然,要而言之,世间乃以欲为根基而成立,则于此世间,而行真正无欲无我之修养,固属非常之难事。此所以仅于表面上,限定在家之得果,为第三不还果,而不承认其现法涅盘也。是故蓦直突进于大理想,可推挚克使此现实显现之方法,即在依于出家与为乞士,而得无我无欲之生活。夫舍家、舍财、舍恩爱,斯乃离舍我执我欲之修道也。如《中部》第三十八经〈Maha^tan!ha^san%khaya-sutta〉云∶
‘居家生活有障碍、有尘埃,出家生活则豁达自由。凡在居家,则难于纯一专心奉持梵行,迄于寿命尽,不如我今剃须发、着袈裟(坏色衣)。由居家而至于无家,如是彼遂舍少财或多财,舍多少之亲属,剃须发,着袈裟,由居家出离于无家。’
此盖佛陀于力陈世间修行难于彻底后,常时极力称道之文句也。夫剃须发着坏色,寖至无一定住所,非仅为出家之仪表,乃在对于世间执着之种因,真能离舍,集注精神,专肆力于永远之解脱。顾自历史言,亦如前所常述,此亦因袭于婆罗门之第三期,或第四期之制度。惟婆罗门教制度,须至老年期,方得出家。佛陀则不问年龄之老幼,凡属感念人生痛苦者,皆得劝令出家,此与婆罗门之制度大异。盖如佛说,若人生年龄,具有一定,则耄岁出家,虽亦具有用意,然谓必俟年老,方志于道,是为对于永远之不忠实者,故不必以此为限。此佛教团所以有老少男女之种种出家者,即据此理由,而为佛陀所奖励之结果是也。
是故佛陀之所谓出家,须有非常巨大之决心。自原则言,苟非真在期诸永远之解脱,暨真能体验人生之无价值者,终莫能有此期望。何则,夫人当毛发未燥,血气方盛之时,欲其遗弃人世,自非易事。试征诸佛弟子之先例,曷尝不以动机真纯,道念坚巩,牢不可拔哉。今吾人虽无暇一一记述之,若略举先例,则如赖吒和罗(Rat!t!hapa^la)诚为其中之一人也。按赖吒和罗者,生于俱虑国,为良家之单传子。自受佛陀教诲,即痛念人生,力求解脱,难以休止,虽父母涕泣劝阻,亦弗听顺,遂至绝粒,下伍乞丐,期修正道。似此态度之坚决,即以全世界畀之,亦莫之能夺也。此项事迹,具载于《中阿含经》卷三十一〈赖吒和罗经〉(《中部》第二十八经〈Rat!t!hapa^la sutta〉)与《长老歌》(《Theraga^tha》,776 ~805)等,尤其《长老歌》且叙及其出家后之抒怀,益使人肃然正襟。迨佛教诗人马鸣出,撰《赖吒和罗歌》,相传谓多有因诵此歌而出家者,信非妄语。综之,佛教教团,真正理想的出家,实以如斯动机与决心为原则,即佛陀自身,亦系由于纯真之动机而出家,故以如斯出家,推挚真正之出家也。
兹宜注意者,佛弟子中,由于个人之特殊经验,痛感人生,因而出家者,固属不少。但为佛教之仪表者,则谓由于个人之经验,毋宁以为由于人生全体之无常、苦、空、非我而出家,乃为真正。如佛陀及前述之赖吒和罗,与长者子耶舍,其个人均无别项罪恶,亦未受特殊之悲惨,然亦有此伟大之发心是也。尤其为无常与业相结之观念,更属最大之动机,与佛陀以至众弟子,皆多因此而出家,盖如前述。吾人之生命,常望其持续发展于无穷,然事实则与此相反,固属人事之常,苟加深念,洵为最大悲痛者矣。矧欲世界所最重之财力、权力、名誉、恩爱等,胥不能为谁何,此所以不能不离舍之,而别谋拯救之道,凡此在赖吒和罗之述怀中,言之綦详。综之,斯即前篇末所述,适应于窥见人生全体价值判断之出家,乃得谓为出家之哲学的根据是也。
(二)由于不真纯之动机而出家∶自实际言,现今亦如此。凡为佛弟子,未必均由于纯真之动机而出家。尤其当佛陀僧伽势力强盛之时,依附之人既多,故由于不真纯之动机而出家者,亦殊不少。盖有以出家为佛弟子,虽无特定职业,然当勿虞衣食,而以此为乐事者。亦有以国事多艰,盗贼凭陵,债务相*,心生恐怖,乃至为谋衣食之安全而出家者。甚或有外道欲盗佛法而出家者,是故虽为佛弟子,不必咸属热心行道。其中固多有不可信赖之徒,亦奚足异。故佛陀分出家之种类为四∶第一为道行殊胜者。第二为能说道义,而不必能行者。第三以修道为名,而图生活者。第四为道行之玷者。夫此非专以佛弟子为标准之分类,而得应用于一般之沙门团,固不待论,惟佛弟子亦当包括于其中。即须知真正出家者,仅为第一种。至于第四种,则为玷辱教团,不足与伍者也。
然则佛陀何以不完全排斥此类不纯之动机者欤?按佛陀为绝世大教主,自信于出家后,能使彼辈变为纯正之动机也!盖如佛弟子中,其初由此道,后卓然成为罗汉者,亦不乏人。试观《长老歌》与《长老尼歌》之所言,其事甚着。即佛陀不别四姓,不分男女,均认为道器。由其出发点言,虽以纯粹之动机为贵,然其不纯正者,亦姑许之,并指导一切,俾至于真道,所谓具有教诫示道之妙术是也。佛陀之所以成为三界导师,固即以此,然自僧伽言,其由于不纯之动机,归依佛陀,是为违反佛陀,污蔑僧伽,乃所最忌者,当不待言。故自上引之《赖吒和罗经》,以至《沙鸡帝三族子经》等之说法,皆不外为记录佛陀之劝诫,排斥不纯动机,而使之转变于真正之动机也。
现在出家为僧需要什么条件?
第三章 收徒传戒与僧团管理
第九条 要求出家的人,须本人自愿,六 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佛教 ,爱国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础,父母许可,家庭同 意。寺院对要求出家的人,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 符合出家条件的,方可接受留寺,指定依止师,授 予三皈五戒,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再正式剃 度,并按规定的办法和手续发给度牒。
第十条 皈依三宝,须本人自愿,爱国守法 ,品行端正,有一定信仰基础,经佛教徒介绍,皈 依师方可接受。
接受皈依弟子,应郑重如法进行。皈依人须填 表登记个人姓名、简历及介绍人等,交寺院保存。
第十一条 寺院僧团健全,道风严肃,管理 正常,法务、生活设施完备,方有条件传授三坛大 戒。能够举办传戒法会的寺院名单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下同)佛教协会严格按照条件,根据实际 需要,申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确定;未经批准的 寺院不得擅自举办。
具备传戒资格的寺院传授三坛大戒,须事先由 省佛教协会商得省级*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后报中 国佛教协会审批。
全国每年传授三坛大戒的寺院掌握在五处左右 ;每处每次受戒人数一般掌握在二百人左右;戒期 不少于四周,以利组织新戒学习戒相律仪。
第十二条 受戒者必须年满二十岁,符合本 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持有身份证、度牒和当地 主管部门及所在寺院的证明信件,经传戒寺院所在 省佛教协会甄别鉴定,方可允许进堂受戒。年龄超 过六十周岁,除增戒、补戒者外,一般不予授戒。
第十三条 传授三坛大戒,对象以本省受戒 人为主;外省受戒人必须由所在省佛教协会征得传 戒省佛教协会同意,开具证明,介绍前往受戒。
第十四条 传授三坛大戒期间,必须分别讲 授戒本。传授比丘尼戒,有条件的实行二部僧授戒 制度。废止烫香疤的做法。
第十五条 戒牒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编 号,通过省佛教协会颁发。违犯国法教规者,舍戒 还俗者,由所在佛教协会或寺院收回戒牒,上交省 佛教协会注销。
第十六条 授戒师、剃度师、皈依师必须是 爱国爱教、戒行清净、通晓教理律仪、戒腊十夏以 上的僧人;其资格由省佛教协会按照条件审核认定 ,并发给证书。未经认定资格者,不得传戒、收徒 和接受皈依弟子。
第十七条 寺院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常住 僧人名额,报*主管部门审定。在规定名额内, 凡接受常住僧人,已出家的,必须验明戒牒、度牒 或所在地区佛教协会(无佛协组织的可由原寺院) 证明;新出家的,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办理。寺 院对要求常住的僧人,须考核一年合格后,报请政 府主管部门办理户口转入等手续。
第十八条 常住僧人如还俗离寺,寺院应收 回戒牒、度牒,将户口转回原地。违犯重戒、不遵 寺规、教育不改者,经寺务会议讨论决定,予以迁 单。对利用僧人身份招摇撞骗、为非作歹、败坏佛 门、影响极坏者,经寺务会议决定,报上级佛教协 会批准,开除僧籍,收缴其戒牒、度牒,并将户口 转回原地。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常住僧人须定居两年以上,方可 外出参学,并须经寺院同意开具证明,注明参学地 点和往来期限。滥开证明酿成严重后果者,须追究 责任。接待寺院应验明有关证明,方准挂单,并按 公民迁徙流动的规定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
凡挂单僧人须遵守寺规,随众修持、劳作。如 有违犯,劝说不听的,应随时起单
概括出家条件:
1.父母亲或监护人的同意许可,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体健正面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
2. 四肢齐全。(缺欠手脚、手脚歪曲、瘫痪、小儿麻痹症患者、麻疯病患者、歪头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 五官端正。(瞎眼、斗鸡眼、耳聋、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哑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 没有染上会传染的严重疾病。(如爱滋病,多种皮肤病等。但伤风感冒不在此例。)
5. 没有债务问题缠身者。(如:破产、生意失败而欠下一身债务者。)
6. 没有违犯国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缠身者。(指遭警方通缉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满出狱者不在此例。)
7. 年龄不小过7岁,不大于60岁。
8. 精神健全。(指没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症、羊癫症之类会失去知觉理智而失态之病症。)
9. 心理健全、正常。(双性人不可出家。)
10. 要求出家者,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虔诚,爱国守法(包括无法律纠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父母许可,无婚姻恋爱关系。寺院对要求出家者,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五堂功课、学习沙弥律仪、学佛教基础知),可以拜一个比丘,女性则拜比丘尼为剃度师,定期在佛前举行剃度仪式,即剃去须发,以僧装更换世俗服装,去俗姓,改姓释,并由*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与法号。并按规定发给度牒。然后经过短期修学,求受十戒,这就成为沙弥或沙弥尼。沙弥是根据古代印度语音译的,意义是“息恶行善”者。取得了沙弥或沙弥尼的资格,即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补者。(全国汉传佛教实行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
出家条件: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六根具足,无不良嗜好如抽烟,酗酒,*等。
2、年龄在17--60岁之间,而且父母同意。
3、无法律纠纷,无负债,无婚姻关系。
4、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即可,当然越高越好,但文化高不一定是好事,如果过于注重文字往往对修行不利,成为所知障。
5、欲出家者可以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体健正面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有认识人和介绍人最好。
6、到寺院后要一切按照寺院的要求去做,放下世间一切娱乐设施,进入考验阶段,
7、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五堂功课、学习沙弥律仪、学佛教基础知识。
8、僧人的待遇:凡出家为僧者,寺院负责安置其日常起居、生活、饮食、医疗等所需,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并且根据寺院的收入情况,每个僧人每月有50--3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用于外出乘车、购买自己学习所用经书等。有的寺院会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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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4:21
什么是真正的出家
无利无功德是为出家。有为法者可说有利有功德。夫出家者为无为法。无为法中无利无功德。。出家者无彼无此亦无中间。离六十二见处于涅盘。智者所受圣所行处。
降伏众魔度五道。净五眼得五力立五根。不恼于彼。离众杂恶摧诸外道。超越假名出淤泥。无系着无我所。无所受无扰乱。内怀喜护彼意。随禅定离众过。若能如是是真出家。于是维摩诘语诸长者子。汝等于正法中宜共出家。所以者何。佛世难值。诸长者子言。居士。我闻佛言。父母不听不得出家。维摩诘言。然汝等便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是即具足。
出家的目标是什么
出家的条件及方法
(一)依据如来的正法规(dhamma)与律(vinaya),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欲受戒出家的人,除了要拥有虔诚恭敬且正确的信念之外,尚须具备以下的条件:
1.父母亲或监护人的同意许可(佛制可通融),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体检证明(有的地方不要)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
2. 四肢齐全(佛制)。(缺欠手脚、手脚歪曲、瘫痪、小儿麻痹症患者、麻疯病患者、歪头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 五官端正(佛制)。(瞎眼、斗鸡眼、耳聋、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哑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 没有染上会传染的严重疾病(佛制,病好了可以出家)。(如爱滋病,多种皮肤病等。但伤风感冒不在此例。)
5. 没有债务问题缠身者(佛制,债务还清了可以出家)。(如:破产、生意失败而欠下一身债务者。)
6. 没有违犯国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缠身者。(指遭警方通缉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满出狱者不在此例。) (佛制可通融)
7. 沙弥年龄不小于7岁(佛制),沙弥年龄不小于17岁(*)。 (佛制年满二十受大戒,不满二十的可以出家做沙弥。出家年龄没有上限,佛在世时有一百二十岁才出家受戒的。但是最少要生活能够自理,有能力修学受持戒律,否则不许出家。)
8. 精神健全(佛制,病好后可以出家)。(指没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症、羊癫症之类会失去知觉理智而失态之病症。)
9. 心理健全、正常。(双性人不可出家。佛制) [佛制]
(二)全国汉传佛教实行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规定。
要求出家者,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虔诚 [佛制],爱国守法(包括无法律纠纷),父母许可,无婚姻恋爱关系。寺院对要求出家者,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五堂功课、 [非佛制]学习沙弥律仪 [佛制]、学佛教基础知),可以拜一个比丘,女性则拜比丘尼为剃度师,定期在佛前举行剃度仪式,即剃去须发,以僧装更换世俗服装 [佛制]。 [非佛制]去俗姓,改姓释,并由*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与法号。并按规定发给度牒。然后经过短期修学,求受十戒,这就成为沙弥或沙弥尼。沙弥是根据古代印度语音译的,意义是“息恶行善”者。取得了沙弥或沙弥尼的资格,即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补者。
(三)对于出家的学历要求,并不是很多人说的要大学学历。国家没规定有(只是担任住持的僧人,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但要求也不是太严格),各地*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在成都市民宗局现在规定就是高中文化,实际有许多还是小学文化出家)。(非佛制)
以上,除注明为 [佛制]外,余皆非佛制。其根据在《四分律藏》中 ,由于未受戒的在家人和以及沙弥不得阅读《四分律》,所以具体经典出处就不列出了。以上[佛制]内容也不够全面,但希望为想了解出家方法的人有所帮助。
在那一个寺庙都能出家
最重要的是出家的目的
为什么出家
求度出家的条件2007-08-24 20:41圣严法师
有些人以为出家做和尚,乃是最容易的事,只要头发一剃,衣服一换,便是和尚了。但是也有一些人常常询问出家人:“做和尚要些什么条件呢?”他们所能得到的解答,也是很简单的,不是说“不要什么条件,只能有信心就行了。”便是说:“条件多哩,一时间也说不清的。”
实际上,佛法之前不但人人平等,而且一切众生,都是平等平等的,所以凡是人,都有资格出家,不论*贵贱,智愚圣凡,佛门之中,无不容纳。所以出家是很容易的。然而,平翟贿,只是立脚点的基本平等,并非毫无鉴别的一律收容,否则佛教便将成为一个藏污纳垢的垃圾桶了!所以,学佛(不即是出家)的条件是来者不拒,出家的要求则有十三重难与十六轻遮,现在分别如下:
第一、十三重难者:坏内外道(外道而以做破坏工作来出家者),破他梵行(也净戒人行淫者),贼心入道(偷听说戒),黄门(无性机能的人),二根(具有男女两种性器者),畜生变为人形者,非人变为人形者,犯边罪(曾经受戒而犯大戒者),弑父,弑母,弑阿罗汉,破和合僧,出佛身血。
第二、十六轻遮者:不度奴婢,不度盗贼,不度负债人,不授年未满二十岁者具足戒,不度癞、白癞、痈疽、颠狂等病人(凡是身心不健全,五官不端正者皆不度),父母不听者不度,不度军公现职人员,不得无衣无钵受大戒,不得借人衣钵受大戒,不自称名不得戒,不肯称和尚名不得戒,教授乞戒而不乞戒不得戒,穿着俗服外道服及装饰品者不得戒。正如百一羯磨中说:“端正者出家,清净者圆具(受大戒)。”
这便是出家的条件了,所谓重难者,只要任占一难,今生便不听在佛法中出家,至于轻遮,但能使原因消除.便可随时出家。另据萨婆多论中说;“年六十,不得受大戒,设师僧强授,亦不得戒,惟听为沙弥;七岁以下,亦不听度,若度受戒,一直恶作。”
太小太老,都不许出家,僧祗律中说,“若减七岁,若满七岁,不知好恶,皆不应与出家。”又说:“若过七十,能为所作,若减七十,不堪造事,卧起须人,皆不听出家,若年满七十,康健,能修习诸业,听与出家。”
可知七岁以下七十岁以上,皆不许度其出家,二十岁以前,六十岁以后,虽许出家,但不得受比丘戒,小者小沙弥,老则老沙弥,小沙弥终将可成大比丘,老沙弥则永不得受大戒。这些条件的要求,都是佛制的,但是,某些佛教徒,却只限于纸上谈兵,登坛秉具之时,教授与戒和尚,固然会问遮难,但总未见一个新戒被难住和遮住的。有些戒场,为贪戒子多,明知小沙弥不够二十岁,竟教他们先打妄语说已满二十岁;做得好看一点的戒场,便由戒和尚送几岁,以便凑满二十岁,这是笑话了!还有见到癞头的,瞎眼的,跛脚的,也都能够受到具足戒;至于年过六十岁,当然更在方便之例了!那些人能不能得戒,自是问题,那些戒场的传戒师,应不应该负起一些轻法慢制的责任,又是一个问题了!因为如此,难怪一般人以为和尚是最好做的了。
如要求其比较合乎佛制的规定,在现代来说,剃度师们固然以审慎的尺度,选择出家的弟子;在戒场传戒之时,新戒报名,也必须附缴一份健康检查表,然后经过一次当面的口试,最后才可决定应否予以授戒。否则的话,所说的条件,根本就不是条件,而是虚应的幌子。
关键是你的认识,如果你觉得出家是人生的最佳选择,只有走这条路,人生才会过得有意义,具有这种观念是选择出家的最基本条件。如果你还没有形成这种认识,暂时先不要出家。另外,家里的关系要处理好。佛经里讲,父母不听,不得出家。但这却不是原则性的,历史上有很多高僧大德,像虚云老和尚,虽然没有征得父母同意也还是出家了。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因为很多父母对佛教根本不理解,想要让他们同意了再出家根本就不可能。所以,有的人不管父母是不是同意就跑出来了,这种情况也很多。
如果已经结婚了,出家之前当然先要离婚。从年龄上看,戒律里规定,7岁以下不能出家,60岁以上不能出家,因为在那样的年龄连基本生活都不能自理,还要人家养着你。所以说,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也不能出家,不能出家后让别人来照顾你。还有其他一些条件,比如说,如果担任比较重要的党政职务,必须辞职之后才能出家;如果欠了债,必须把债还清以后才能出家;还有一些其它的条件,如阴阳人不能出家,犯了破坏他人梵行、贼住等重罪的不能出家,也就是曾以在家人身份假冒出家人参与过僧团内部重要会议的人不能出家。总之,有十三种情况会造成出家的障碍,这主要是为了保证佛教的健康发展。
下面再回答一下你们所关心的另一些问题。对于出家人来说,户口和档案都不重要,很多寺院里的僧人都没有户口,真正把户口迁到寺庙里面的没有几个。我所在的南普陀住了三百多个出家人,差不多只有二、三十个人有户口。如果寺院希望有些人能够长期地、稳定地住在那里,就会设法将其户口迁到寺院,但对出家人来说,这些都不重要,无论有没有户口,待遇是一样的。另外,你住在哪个寺院,就由哪个寺院给你提供日常所需及医疗费用。寺院的经济是独立的,国家对于寺院的*是自己养活自己。每个寺院都有自己的经济来源,某些寺院拥有土地,可以从事一些农业生产,还有很多寺院的收入来自旅游业。僧人的基本生活绝对有保障,在可能的情况下,寺院还会将部分收入用于慈善和弘法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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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4:21
1。要出家当和尚首要是身份证及户口所在地的无罪证明。
2。你必需是一个身体健康、能自食其力,可以自我照顾的人。
3。你还要回答以下一些问题:如在你想象中和尚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你认为寺院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你为何要当和尚?也就是你当和尚的目标是什么?当和尚后你准备怎样实现你的目标?你对佛教有什么看法和感悟等问题。能否被接受主要是看你怎样回答这些问题所体现出来的水平了。
4。各个寺院的要求都因不同的主持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但以上内容则是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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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4:22
第一要明白什么是佛法。佛法到底讲了什么事情。
第二要依教奉行。能坚守戒律。
第三要有普度众生和教化大众的愿望和能力。要知道出家众都是榜样。身体力行佛陀的教诲给大众做示现的。
第四要有自己家人同意。
第五要了却世俗的一切债务和纠纷牵缠。
第六要有一个修持正法的法师引导。
第七要住持和尚同意给你剃度。
至于学历什么的都是次要的。
佛学领悟的好坏和文凭没有直接关系。出家不是找工作。
如果是为了解决生存问题希望加入僧团的,业报会很重很重的,怕到时候承受不了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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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4:23
出家的要求:
1、要求年满十八岁,父母同意,信仰真诚,相貌端正。
2、出家地点在自己所在省市即可,或外省市寺庙也行。
3、到寺庙找丈方或当家、知客出家,或找其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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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4:20
首先要明确出家的目的,这是首要条件,否则出什么家?
【出家(梵pravrajya^,巴pabbajja^,藏rab-tuh!byun%-ba)】
‘在家’之对称。指辞别家庭眷属、弃舍世务而专心修行佛法。又称出尘。《显扬圣教论》卷三云(大正31·494c)∶‘出家者,谓持出家威仪相貌,弃舍俗境,受持禁戒,如法乞求清净自活。’
出家的行为自古即行于印度,吠陀时代已有舍世舍家而求解脱之人。之后,婆罗门教徒等亦承受其风,多入山林闲寂处专心修道。在佛教而言,以释尊之出家学道为始,乃至尔后之教团乃以出家人为核心。
有关释尊之出家记事,依《修行本起经》卷下〈出家品〉、《太子瑞应本起经》卷上等记载,谓释尊于半夜明星出时,令车匿备爱马犍陟,骑马出城,至闲静处下马,脱宝冠璎珞等与车匿,又取利剑剃除须发,现出家相,后往跋伽婆仙人处问道。故凡欲出家者,先起善法欲,次从师剃除须发,着袈裟,受戒为法,是名正出家。《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一云(大正30·397a)∶
‘云何善法欲?谓如有一或从佛所或弟子所,闻正法已,获得净信,得净信已,应如是学。在家烦扰,若居尘宇,出家闲旷,犹处虚空,是故我今应舍一切妻子眷属财谷珍宝,于善说法毗奈耶中,正舍家法趣于非家。既出家已,勤修正行,令得*,于善法中生如是欲,名善法欲。云何正出家?谓即由此胜善法欲增上力故,白四羯磨,受具足戒,或受劳策所学尸罗,是名正出家。’
经论中,有关出家的叙述,不胜枚举,如《大乘庄严论》卷十三〈行住品〉谓出家有三种∶(1)受他人怂■而出家(受得,sama^da^na-la^bdha),(2)自己发心出家(法得,dharma-ta^-la^bdha),(3)藉变化而示现出家(示现,nidars/aka)。《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九谓出家有二种∶(1)于善说法毗奈耶中而出家者,谓苾刍、苾刍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2)于恶说法毗奈耶中而出家者,谓诸外道,或全无衣,或坏色衣,或涂灰等增上外道。《摩诃僧只律》卷二十三、二十四列举盗住、越济、五无间、太幼、太老,乃至外道、陋形等二十六种不许出家之人。《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下四之二引齐文宣王萧子良之说,谓出家有十八难行∶(1)辞父母亲情,(2)割妻子恩染,(3)弃权势地位,(4)忍饥苦而节食,(5)绝好滋味而甘啖蔬食,(6)不厌翘勤而精苦,(7)不吝惜七珍而舍离,(8)不畜聚钱帛而弃散,(9)不恃奴僮而自给,(10)不睹五色,(11)不闻八音,(12)不藏饰玩,(13)不溺安身养体而忘形舍命,(14)不贪眠卧昼夜不寝,(15)息交游而处寂,(16)饮馔不入口,(17)午后不取食,(18)处冢间而离爱着。
大乘以发菩提心及修利他行为出家之要谛,而不拘于出家之形服持戒,故反对声闻僧单以剃发得戒为出家之本义。如《维摩经》卷上云(大正14·541c)∶‘维摩诘言,然汝等便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是即具足。’《大庄严法门经》卷下亦云(大正17·830b)∶‘菩萨出家者,非以自身剃发名为出家。何以故?若能发大精进为除一切众生烦恼,是名菩萨出家,非以自身披着染衣名为出家。勤断众生三毒染心是名出家,非以自持戒行名为出家。(中略)勤行精进为令众生满足一切佛法故,名为出家。’
此外,有关出家与在家之不同,诸经论各有比较。如《中阿含经》卷三十六〈何苦经〉举出家、在家都有自在、不自在之苦乐,谓在家以钱、金银、真珠、畜牧、谷米及奴婢使人等不增长之不自在为苦;出家则以其行随贪、嗔、痴欲之自在为苦。在家以钱、金银、真珠,乃至奴婢使人之增长自在为乐;出家则以其行不随三毒之不自在为乐。《大宝积经》卷八十二〈郁伽长者会〉亦广说出家、在家之优劣,谓在家多尘污,出家妙好。在家具缚,出家无碍云云。
《大智度论》卷十三载有在家、出家行道之难易情形云(大正25·161a)∶
‘居家生业种种事务,若欲专心道法,家业则废,若欲专修家业,道事则废,不取不舍乃应行法,是名为难。若出家离俗,绝诸纷乱,一向专心行道为易。复次居家愦闹多事多务,结使之根,众恶之府,是为甚难。若出家者,譬如有人出在空野无人之处,而一其心,无思无虑,内想既除,外事亦去,(中略)以是故知出家修戒行道为易。’
而《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七则揭示在家、出家之修学功德之胜劣,谓出家之功德广大,远胜在家。《贤愚经》卷四〈出家功德尸利苾提品〉及《出家功德经》亦广说出家之功德。
(一)真正出家与其动机∶凡在家者,苟信仰佛陀,依其教法而修行,即能达于解脱之大目的。虽然,要而言之,世间乃以欲为根基而成立,则于此世间,而行真正无欲无我之修养,固属非常之难事。此所以仅于表面上,限定在家之得果,为第三不还果,而不承认其现法涅盘也。是故蓦直突进于大理想,可推挚克使此现实显现之方法,即在依于出家与为乞士,而得无我无欲之生活。夫舍家、舍财、舍恩爱,斯乃离舍我执我欲之修道也。如《中部》第三十八经〈Maha^tan!ha^san%khaya-sutta〉云∶
‘居家生活有障碍、有尘埃,出家生活则豁达自由。凡在居家,则难于纯一专心奉持梵行,迄于寿命尽,不如我今剃须发、着袈裟(坏色衣)。由居家而至于无家,如是彼遂舍少财或多财,舍多少之亲属,剃须发,着袈裟,由居家出离于无家。’
此盖佛陀于力陈世间修行难于彻底后,常时极力称道之文句也。夫剃须发着坏色,寖至无一定住所,非仅为出家之仪表,乃在对于世间执着之种因,真能离舍,集注精神,专肆力于永远之解脱。顾自历史言,亦如前所常述,此亦因袭于婆罗门之第三期,或第四期之制度。惟婆罗门教制度,须至老年期,方得出家。佛陀则不问年龄之老幼,凡属感念人生痛苦者,皆得劝令出家,此与婆罗门之制度大异。盖如佛说,若人生年龄,具有一定,则耄岁出家,虽亦具有用意,然谓必俟年老,方志于道,是为对于永远之不忠实者,故不必以此为限。此佛教团所以有老少男女之种种出家者,即据此理由,而为佛陀所奖励之结果是也。
是故佛陀之所谓出家,须有非常巨大之决心。自原则言,苟非真在期诸永远之解脱,暨真能体验人生之无价值者,终莫能有此期望。何则,夫人当毛发未燥,血气方盛之时,欲其遗弃人世,自非易事。试征诸佛弟子之先例,曷尝不以动机真纯,道念坚巩,牢不可拔哉。今吾人虽无暇一一记述之,若略举先例,则如赖吒和罗(Rat!t!hapa^la)诚为其中之一人也。按赖吒和罗者,生于俱虑国,为良家之单传子。自受佛陀教诲,即痛念人生,力求解脱,难以休止,虽父母涕泣劝阻,亦弗听顺,遂至绝粒,下伍乞丐,期修正道。似此态度之坚决,即以全世界畀之,亦莫之能夺也。此项事迹,具载于《中阿含经》卷三十一〈赖吒和罗经〉(《中部》第二十八经〈Rat!t!hapa^la sutta〉)与《长老歌》(《Theraga^tha》,776 ~805)等,尤其《长老歌》且叙及其出家后之抒怀,益使人肃然正襟。迨佛教诗人马鸣出,撰《赖吒和罗歌》,相传谓多有因诵此歌而出家者,信非妄语。综之,佛教教团,真正理想的出家,实以如斯动机与决心为原则,即佛陀自身,亦系由于纯真之动机而出家,故以如斯出家,推挚真正之出家也。
兹宜注意者,佛弟子中,由于个人之特殊经验,痛感人生,因而出家者,固属不少。但为佛教之仪表者,则谓由于个人之经验,毋宁以为由于人生全体之无常、苦、空、非我而出家,乃为真正。如佛陀及前述之赖吒和罗,与长者子耶舍,其个人均无别项罪恶,亦未受特殊之悲惨,然亦有此伟大之发心是也。尤其为无常与业相结之观念,更属最大之动机,与佛陀以至众弟子,皆多因此而出家,盖如前述。吾人之生命,常望其持续发展于无穷,然事实则与此相反,固属人事之常,苟加深念,洵为最大悲痛者矣。矧欲世界所最重之财力、权力、名誉、恩爱等,胥不能为谁何,此所以不能不离舍之,而别谋拯救之道,凡此在赖吒和罗之述怀中,言之綦详。综之,斯即前篇末所述,适应于窥见人生全体价值判断之出家,乃得谓为出家之哲学的根据是也。
(二)由于不真纯之动机而出家∶自实际言,现今亦如此。凡为佛弟子,未必均由于纯真之动机而出家。尤其当佛陀僧伽势力强盛之时,依附之人既多,故由于不真纯之动机而出家者,亦殊不少。盖有以出家为佛弟子,虽无特定职业,然当勿虞衣食,而以此为乐事者。亦有以国事多艰,盗贼凭陵,债务相*,心生恐怖,乃至为谋衣食之安全而出家者。甚或有外道欲盗佛法而出家者,是故虽为佛弟子,不必咸属热心行道。其中固多有不可信赖之徒,亦奚足异。故佛陀分出家之种类为四∶第一为道行殊胜者。第二为能说道义,而不必能行者。第三以修道为名,而图生活者。第四为道行之玷者。夫此非专以佛弟子为标准之分类,而得应用于一般之沙门团,固不待论,惟佛弟子亦当包括于其中。即须知真正出家者,仅为第一种。至于第四种,则为玷辱教团,不足与伍者也。
然则佛陀何以不完全排斥此类不纯之动机者欤?按佛陀为绝世大教主,自信于出家后,能使彼辈变为纯正之动机也!盖如佛弟子中,其初由此道,后卓然成为罗汉者,亦不乏人。试观《长老歌》与《长老尼歌》之所言,其事甚着。即佛陀不别四姓,不分男女,均认为道器。由其出发点言,虽以纯粹之动机为贵,然其不纯正者,亦姑许之,并指导一切,俾至于真道,所谓具有教诫示道之妙术是也。佛陀之所以成为三界导师,固即以此,然自僧伽言,其由于不纯之动机,归依佛陀,是为违反佛陀,污蔑僧伽,乃所最忌者,当不待言。故自上引之《赖吒和罗经》,以至《沙鸡帝三族子经》等之说法,皆不外为记录佛陀之劝诫,排斥不纯动机,而使之转变于真正之动机也。
现在出家为僧需要什么条件?
第三章 收徒传戒与僧团管理
第九条 要求出家的人,须本人自愿,六 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佛教 ,爱国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础,父母许可,家庭同 意。寺院对要求出家的人,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 符合出家条件的,方可接受留寺,指定依止师,授 予三皈五戒,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再正式剃 度,并按规定的办法和手续发给度牒。
第十条 皈依三宝,须本人自愿,爱国守法 ,品行端正,有一定信仰基础,经佛教徒介绍,皈 依师方可接受。
接受皈依弟子,应郑重如法进行。皈依人须填 表登记个人姓名、简历及介绍人等,交寺院保存。
第十一条 寺院僧团健全,道风严肃,管理 正常,法务、生活设施完备,方有条件传授三坛大 戒。能够举办传戒法会的寺院名单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下同)佛教协会严格按照条件,根据实际 需要,申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确定;未经批准的 寺院不得擅自举办。
具备传戒资格的寺院传授三坛大戒,须事先由 省佛教协会商得省级*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后报中 国佛教协会审批。
全国每年传授三坛大戒的寺院掌握在五处左右 ;每处每次受戒人数一般掌握在二百人左右;戒期 不少于四周,以利组织新戒学习戒相律仪。
第十二条 受戒者必须年满二十岁,符合本 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持有身份证、度牒和当地 主管部门及所在寺院的证明信件,经传戒寺院所在 省佛教协会甄别鉴定,方可允许进堂受戒。年龄超 过六十周岁,除增戒、补戒者外,一般不予授戒。
第十三条 传授三坛大戒,对象以本省受戒 人为主;外省受戒人必须由所在省佛教协会征得传 戒省佛教协会同意,开具证明,介绍前往受戒。
第十四条 传授三坛大戒期间,必须分别讲 授戒本。传授比丘尼戒,有条件的实行二部僧授戒 制度。废止烫香疤的做法。
第十五条 戒牒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编 号,通过省佛教协会颁发。违犯国法教规者,舍戒 还俗者,由所在佛教协会或寺院收回戒牒,上交省 佛教协会注销。
第十六条 授戒师、剃度师、皈依师必须是 爱国爱教、戒行清净、通晓教理律仪、戒腊十夏以 上的僧人;其资格由省佛教协会按照条件审核认定 ,并发给证书。未经认定资格者,不得传戒、收徒 和接受皈依弟子。
第十七条 寺院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常住 僧人名额,报*主管部门审定。在规定名额内, 凡接受常住僧人,已出家的,必须验明戒牒、度牒 或所在地区佛教协会(无佛协组织的可由原寺院) 证明;新出家的,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办理。寺 院对要求常住的僧人,须考核一年合格后,报请政 府主管部门办理户口转入等手续。
第十八条 常住僧人如还俗离寺,寺院应收 回戒牒、度牒,将户口转回原地。违犯重戒、不遵 寺规、教育不改者,经寺务会议讨论决定,予以迁 单。对利用僧人身份招摇撞骗、为非作歹、败坏佛 门、影响极坏者,经寺务会议决定,报上级佛教协 会批准,开除僧籍,收缴其戒牒、度牒,并将户口 转回原地。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常住僧人须定居两年以上,方可 外出参学,并须经寺院同意开具证明,注明参学地 点和往来期限。滥开证明酿成严重后果者,须追究 责任。接待寺院应验明有关证明,方准挂单,并按 公民迁徙流动的规定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
凡挂单僧人须遵守寺规,随众修持、劳作。如 有违犯,劝说不听的,应随时起单
概括出家条件:
1.父母亲或监护人的同意许可,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体健正面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
2. 四肢齐全。(缺欠手脚、手脚歪曲、瘫痪、小儿麻痹症患者、麻疯病患者、歪头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 五官端正。(瞎眼、斗鸡眼、耳聋、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哑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 没有染上会传染的严重疾病。(如爱滋病,多种皮肤病等。但伤风感冒不在此例。)
5. 没有债务问题缠身者。(如:破产、生意失败而欠下一身债务者。)
6. 没有违犯国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缠身者。(指遭警方通缉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满出狱者不在此例。)
7. 年龄不小过7岁,不大于60岁。
8. 精神健全。(指没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症、羊癫症之类会失去知觉理智而失态之病症。)
9. 心理健全、正常。(双性人不可出家。)
10. 要求出家者,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虔诚,爱国守法(包括无法律纠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父母许可,无婚姻恋爱关系。寺院对要求出家者,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五堂功课、学习沙弥律仪、学佛教基础知),可以拜一个比丘,女性则拜比丘尼为剃度师,定期在佛前举行剃度仪式,即剃去须发,以僧装更换世俗服装,去俗姓,改姓释,并由*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与法号。并按规定发给度牒。然后经过短期修学,求受十戒,这就成为沙弥或沙弥尼。沙弥是根据古代印度语音译的,意义是“息恶行善”者。取得了沙弥或沙弥尼的资格,即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补者。(全国汉传佛教实行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
出家条件: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六根具足,无不良嗜好如抽烟,酗酒,*等。
2、年龄在17--60岁之间,而且父母同意。
3、无法律纠纷,无负债,无婚姻关系。
4、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即可,当然越高越好,但文化高不一定是好事,如果过于注重文字往往对修行不利,成为所知障。
5、欲出家者可以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体健正面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有认识人和介绍人最好。
6、到寺院后要一切按照寺院的要求去做,放下世间一切娱乐设施,进入考验阶段,
7、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五堂功课、学习沙弥律仪、学佛教基础知识。
8、僧人的待遇:凡出家为僧者,寺院负责安置其日常起居、生活、饮食、医疗等所需,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并且根据寺院的收入情况,每个僧人每月有50--3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用于外出乘车、购买自己学习所用经书等。有的寺院会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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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4:21
什么是真正的出家
无利无功德是为出家。有为法者可说有利有功德。夫出家者为无为法。无为法中无利无功德。。出家者无彼无此亦无中间。离六十二见处于涅盘。智者所受圣所行处。
降伏众魔度五道。净五眼得五力立五根。不恼于彼。离众杂恶摧诸外道。超越假名出淤泥。无系着无我所。无所受无扰乱。内怀喜护彼意。随禅定离众过。若能如是是真出家。于是维摩诘语诸长者子。汝等于正法中宜共出家。所以者何。佛世难值。诸长者子言。居士。我闻佛言。父母不听不得出家。维摩诘言。然汝等便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是即具足。
出家的目标是什么
出家的条件及方法
(一)依据如来的正法规(dhamma)与律(vinaya),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欲受戒出家的人,除了要拥有虔诚恭敬且正确的信念之外,尚须具备以下的条件:
1.父母亲或监护人的同意许可(佛制可通融),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体检证明(有的地方不要)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
2. 四肢齐全(佛制)。(缺欠手脚、手脚歪曲、瘫痪、小儿麻痹症患者、麻疯病患者、歪头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 五官端正(佛制)。(瞎眼、斗鸡眼、耳聋、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哑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 没有染上会传染的严重疾病(佛制,病好了可以出家)。(如爱滋病,多种皮肤病等。但伤风感冒不在此例。)
5. 没有债务问题缠身者(佛制,债务还清了可以出家)。(如:破产、生意失败而欠下一身债务者。)
6. 没有违犯国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缠身者。(指遭警方通缉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满出狱者不在此例。) (佛制可通融)
7. 沙弥年龄不小于7岁(佛制),沙弥年龄不小于17岁(*)。 (佛制年满二十受大戒,不满二十的可以出家做沙弥。出家年龄没有上限,佛在世时有一百二十岁才出家受戒的。但是最少要生活能够自理,有能力修学受持戒律,否则不许出家。)
8. 精神健全(佛制,病好后可以出家)。(指没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症、羊癫症之类会失去知觉理智而失态之病症。)
9. 心理健全、正常。(双性人不可出家。佛制) [佛制]
(二)全国汉传佛教实行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规定。
要求出家者,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虔诚 [佛制],爱国守法(包括无法律纠纷),父母许可,无婚姻恋爱关系。寺院对要求出家者,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五堂功课、 [非佛制]学习沙弥律仪 [佛制]、学佛教基础知),可以拜一个比丘,女性则拜比丘尼为剃度师,定期在佛前举行剃度仪式,即剃去须发,以僧装更换世俗服装 [佛制]。 [非佛制]去俗姓,改姓释,并由*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与法号。并按规定发给度牒。然后经过短期修学,求受十戒,这就成为沙弥或沙弥尼。沙弥是根据古代印度语音译的,意义是“息恶行善”者。取得了沙弥或沙弥尼的资格,即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补者。
(三)对于出家的学历要求,并不是很多人说的要大学学历。国家没规定有(只是担任住持的僧人,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但要求也不是太严格),各地*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在成都市民宗局现在规定就是高中文化,实际有许多还是小学文化出家)。(非佛制)
以上,除注明为 [佛制]外,余皆非佛制。其根据在《四分律藏》中 ,由于未受戒的在家人和以及沙弥不得阅读《四分律》,所以具体经典出处就不列出了。以上[佛制]内容也不够全面,但希望为想了解出家方法的人有所帮助。
在那一个寺庙都能出家
最重要的是出家的目的
为什么出家
求度出家的条件2007-08-24 20:41圣严法师
有些人以为出家做和尚,乃是最容易的事,只要头发一剃,衣服一换,便是和尚了。但是也有一些人常常询问出家人:“做和尚要些什么条件呢?”他们所能得到的解答,也是很简单的,不是说“不要什么条件,只能有信心就行了。”便是说:“条件多哩,一时间也说不清的。”
实际上,佛法之前不但人人平等,而且一切众生,都是平等平等的,所以凡是人,都有资格出家,不论*贵贱,智愚圣凡,佛门之中,无不容纳。所以出家是很容易的。然而,平翟贿,只是立脚点的基本平等,并非毫无鉴别的一律收容,否则佛教便将成为一个藏污纳垢的垃圾桶了!所以,学佛(不即是出家)的条件是来者不拒,出家的要求则有十三重难与十六轻遮,现在分别如下:
第一、十三重难者:坏内外道(外道而以做破坏工作来出家者),破他梵行(也净戒人行淫者),贼心入道(偷听说戒),黄门(无性机能的人),二根(具有男女两种性器者),畜生变为人形者,非人变为人形者,犯边罪(曾经受戒而犯大戒者),弑父,弑母,弑阿罗汉,破和合僧,出佛身血。
第二、十六轻遮者:不度奴婢,不度盗贼,不度负债人,不授年未满二十岁者具足戒,不度癞、白癞、痈疽、颠狂等病人(凡是身心不健全,五官不端正者皆不度),父母不听者不度,不度军公现职人员,不得无衣无钵受大戒,不得借人衣钵受大戒,不自称名不得戒,不肯称和尚名不得戒,教授乞戒而不乞戒不得戒,穿着俗服外道服及装饰品者不得戒。正如百一羯磨中说:“端正者出家,清净者圆具(受大戒)。”
这便是出家的条件了,所谓重难者,只要任占一难,今生便不听在佛法中出家,至于轻遮,但能使原因消除.便可随时出家。另据萨婆多论中说;“年六十,不得受大戒,设师僧强授,亦不得戒,惟听为沙弥;七岁以下,亦不听度,若度受戒,一直恶作。”
太小太老,都不许出家,僧祗律中说,“若减七岁,若满七岁,不知好恶,皆不应与出家。”又说:“若过七十,能为所作,若减七十,不堪造事,卧起须人,皆不听出家,若年满七十,康健,能修习诸业,听与出家。”
可知七岁以下七十岁以上,皆不许度其出家,二十岁以前,六十岁以后,虽许出家,但不得受比丘戒,小者小沙弥,老则老沙弥,小沙弥终将可成大比丘,老沙弥则永不得受大戒。这些条件的要求,都是佛制的,但是,某些佛教徒,却只限于纸上谈兵,登坛秉具之时,教授与戒和尚,固然会问遮难,但总未见一个新戒被难住和遮住的。有些戒场,为贪戒子多,明知小沙弥不够二十岁,竟教他们先打妄语说已满二十岁;做得好看一点的戒场,便由戒和尚送几岁,以便凑满二十岁,这是笑话了!还有见到癞头的,瞎眼的,跛脚的,也都能够受到具足戒;至于年过六十岁,当然更在方便之例了!那些人能不能得戒,自是问题,那些戒场的传戒师,应不应该负起一些轻法慢制的责任,又是一个问题了!因为如此,难怪一般人以为和尚是最好做的了。
如要求其比较合乎佛制的规定,在现代来说,剃度师们固然以审慎的尺度,选择出家的弟子;在戒场传戒之时,新戒报名,也必须附缴一份健康检查表,然后经过一次当面的口试,最后才可决定应否予以授戒。否则的话,所说的条件,根本就不是条件,而是虚应的幌子。
关键是你的认识,如果你觉得出家是人生的最佳选择,只有走这条路,人生才会过得有意义,具有这种观念是选择出家的最基本条件。如果你还没有形成这种认识,暂时先不要出家。另外,家里的关系要处理好。佛经里讲,父母不听,不得出家。但这却不是原则性的,历史上有很多高僧大德,像虚云老和尚,虽然没有征得父母同意也还是出家了。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因为很多父母对佛教根本不理解,想要让他们同意了再出家根本就不可能。所以,有的人不管父母是不是同意就跑出来了,这种情况也很多。
如果已经结婚了,出家之前当然先要离婚。从年龄上看,戒律里规定,7岁以下不能出家,60岁以上不能出家,因为在那样的年龄连基本生活都不能自理,还要人家养着你。所以说,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也不能出家,不能出家后让别人来照顾你。还有其他一些条件,比如说,如果担任比较重要的党政职务,必须辞职之后才能出家;如果欠了债,必须把债还清以后才能出家;还有一些其它的条件,如阴阳人不能出家,犯了破坏他人梵行、贼住等重罪的不能出家,也就是曾以在家人身份假冒出家人参与过僧团内部重要会议的人不能出家。总之,有十三种情况会造成出家的障碍,这主要是为了保证佛教的健康发展。
下面再回答一下你们所关心的另一些问题。对于出家人来说,户口和档案都不重要,很多寺院里的僧人都没有户口,真正把户口迁到寺庙里面的没有几个。我所在的南普陀住了三百多个出家人,差不多只有二、三十个人有户口。如果寺院希望有些人能够长期地、稳定地住在那里,就会设法将其户口迁到寺院,但对出家人来说,这些都不重要,无论有没有户口,待遇是一样的。另外,你住在哪个寺院,就由哪个寺院给你提供日常所需及医疗费用。寺院的经济是独立的,国家对于寺院的*是自己养活自己。每个寺院都有自己的经济来源,某些寺院拥有土地,可以从事一些农业生产,还有很多寺院的收入来自旅游业。僧人的基本生活绝对有保障,在可能的情况下,寺院还会将部分收入用于慈善和弘法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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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4:21
1。要出家当和尚首要是身份证及户口所在地的无罪证明。
2。你必需是一个身体健康、能自食其力,可以自我照顾的人。
3。你还要回答以下一些问题:如在你想象中和尚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你认为寺院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你为何要当和尚?也就是你当和尚的目标是什么?当和尚后你准备怎样实现你的目标?你对佛教有什么看法和感悟等问题。能否被接受主要是看你怎样回答这些问题所体现出来的水平了。
4。各个寺院的要求都因不同的主持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但以上内容则是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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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4:22
第一要明白什么是佛法。佛法到底讲了什么事情。
第二要依教奉行。能坚守戒律。
第三要有普度众生和教化大众的愿望和能力。要知道出家众都是榜样。身体力行佛陀的教诲给大众做示现的。
第四要有自己家人同意。
第五要了却世俗的一切债务和纠纷牵缠。
第六要有一个修持正法的法师引导。
第七要住持和尚同意给你剃度。
至于学历什么的都是次要的。
佛学领悟的好坏和文凭没有直接关系。出家不是找工作。
如果是为了解决生存问题希望加入僧团的,业报会很重很重的,怕到时候承受不了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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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4:23
出家的要求:
1、要求年满十八岁,父母同意,信仰真诚,相貌端正。
2、出家地点在自己所在省市即可,或外省市寺庙也行。
3、到寺庙找丈方或当家、知客出家,或找其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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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4:20
首先要明确出家的目的,这是首要条件,否则出什么家?
【出家(梵pravrajya^,巴pabbajja^,藏rab-tuh!byun%-ba)】
‘在家’之对称。指辞别家庭眷属、弃舍世务而专心修行佛法。又称出尘。《显扬圣教论》卷三云(大正31·494c)∶‘出家者,谓持出家威仪相貌,弃舍俗境,受持禁戒,如法乞求清净自活。’
出家的行为自古即行于印度,吠陀时代已有舍世舍家而求解脱之人。之后,婆罗门教徒等亦承受其风,多入山林闲寂处专心修道。在佛教而言,以释尊之出家学道为始,乃至尔后之教团乃以出家人为核心。
有关释尊之出家记事,依《修行本起经》卷下〈出家品〉、《太子瑞应本起经》卷上等记载,谓释尊于半夜明星出时,令车匿备爱马犍陟,骑马出城,至闲静处下马,脱宝冠璎珞等与车匿,又取利剑剃除须发,现出家相,后往跋伽婆仙人处问道。故凡欲出家者,先起善法欲,次从师剃除须发,着袈裟,受戒为法,是名正出家。《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一云(大正30·397a)∶
‘云何善法欲?谓如有一或从佛所或弟子所,闻正法已,获得净信,得净信已,应如是学。在家烦扰,若居尘宇,出家闲旷,犹处虚空,是故我今应舍一切妻子眷属财谷珍宝,于善说法毗奈耶中,正舍家法趣于非家。既出家已,勤修正行,令得*,于善法中生如是欲,名善法欲。云何正出家?谓即由此胜善法欲增上力故,白四羯磨,受具足戒,或受劳策所学尸罗,是名正出家。’
经论中,有关出家的叙述,不胜枚举,如《大乘庄严论》卷十三〈行住品〉谓出家有三种∶(1)受他人怂■而出家(受得,sama^da^na-la^bdha),(2)自己发心出家(法得,dharma-ta^-la^bdha),(3)藉变化而示现出家(示现,nidars/aka)。《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九谓出家有二种∶(1)于善说法毗奈耶中而出家者,谓苾刍、苾刍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2)于恶说法毗奈耶中而出家者,谓诸外道,或全无衣,或坏色衣,或涂灰等增上外道。《摩诃僧只律》卷二十三、二十四列举盗住、越济、五无间、太幼、太老,乃至外道、陋形等二十六种不许出家之人。《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下四之二引齐文宣王萧子良之说,谓出家有十八难行∶(1)辞父母亲情,(2)割妻子恩染,(3)弃权势地位,(4)忍饥苦而节食,(5)绝好滋味而甘啖蔬食,(6)不厌翘勤而精苦,(7)不吝惜七珍而舍离,(8)不畜聚钱帛而弃散,(9)不恃奴僮而自给,(10)不睹五色,(11)不闻八音,(12)不藏饰玩,(13)不溺安身养体而忘形舍命,(14)不贪眠卧昼夜不寝,(15)息交游而处寂,(16)饮馔不入口,(17)午后不取食,(18)处冢间而离爱着。
大乘以发菩提心及修利他行为出家之要谛,而不拘于出家之形服持戒,故反对声闻僧单以剃发得戒为出家之本义。如《维摩经》卷上云(大正14·541c)∶‘维摩诘言,然汝等便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是即具足。’《大庄严法门经》卷下亦云(大正17·830b)∶‘菩萨出家者,非以自身剃发名为出家。何以故?若能发大精进为除一切众生烦恼,是名菩萨出家,非以自身披着染衣名为出家。勤断众生三毒染心是名出家,非以自持戒行名为出家。(中略)勤行精进为令众生满足一切佛法故,名为出家。’
此外,有关出家与在家之不同,诸经论各有比较。如《中阿含经》卷三十六〈何苦经〉举出家、在家都有自在、不自在之苦乐,谓在家以钱、金银、真珠、畜牧、谷米及奴婢使人等不增长之不自在为苦;出家则以其行随贪、嗔、痴欲之自在为苦。在家以钱、金银、真珠,乃至奴婢使人之增长自在为乐;出家则以其行不随三毒之不自在为乐。《大宝积经》卷八十二〈郁伽长者会〉亦广说出家、在家之优劣,谓在家多尘污,出家妙好。在家具缚,出家无碍云云。
《大智度论》卷十三载有在家、出家行道之难易情形云(大正25·161a)∶
‘居家生业种种事务,若欲专心道法,家业则废,若欲专修家业,道事则废,不取不舍乃应行法,是名为难。若出家离俗,绝诸纷乱,一向专心行道为易。复次居家愦闹多事多务,结使之根,众恶之府,是为甚难。若出家者,譬如有人出在空野无人之处,而一其心,无思无虑,内想既除,外事亦去,(中略)以是故知出家修戒行道为易。’
而《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七则揭示在家、出家之修学功德之胜劣,谓出家之功德广大,远胜在家。《贤愚经》卷四〈出家功德尸利苾提品〉及《出家功德经》亦广说出家之功德。
(一)真正出家与其动机∶凡在家者,苟信仰佛陀,依其教法而修行,即能达于解脱之大目的。虽然,要而言之,世间乃以欲为根基而成立,则于此世间,而行真正无欲无我之修养,固属非常之难事。此所以仅于表面上,限定在家之得果,为第三不还果,而不承认其现法涅盘也。是故蓦直突进于大理想,可推挚克使此现实显现之方法,即在依于出家与为乞士,而得无我无欲之生活。夫舍家、舍财、舍恩爱,斯乃离舍我执我欲之修道也。如《中部》第三十八经〈Maha^tan!ha^san%khaya-sutta〉云∶
‘居家生活有障碍、有尘埃,出家生活则豁达自由。凡在居家,则难于纯一专心奉持梵行,迄于寿命尽,不如我今剃须发、着袈裟(坏色衣)。由居家而至于无家,如是彼遂舍少财或多财,舍多少之亲属,剃须发,着袈裟,由居家出离于无家。’
此盖佛陀于力陈世间修行难于彻底后,常时极力称道之文句也。夫剃须发着坏色,寖至无一定住所,非仅为出家之仪表,乃在对于世间执着之种因,真能离舍,集注精神,专肆力于永远之解脱。顾自历史言,亦如前所常述,此亦因袭于婆罗门之第三期,或第四期之制度。惟婆罗门教制度,须至老年期,方得出家。佛陀则不问年龄之老幼,凡属感念人生痛苦者,皆得劝令出家,此与婆罗门之制度大异。盖如佛说,若人生年龄,具有一定,则耄岁出家,虽亦具有用意,然谓必俟年老,方志于道,是为对于永远之不忠实者,故不必以此为限。此佛教团所以有老少男女之种种出家者,即据此理由,而为佛陀所奖励之结果是也。
是故佛陀之所谓出家,须有非常巨大之决心。自原则言,苟非真在期诸永远之解脱,暨真能体验人生之无价值者,终莫能有此期望。何则,夫人当毛发未燥,血气方盛之时,欲其遗弃人世,自非易事。试征诸佛弟子之先例,曷尝不以动机真纯,道念坚巩,牢不可拔哉。今吾人虽无暇一一记述之,若略举先例,则如赖吒和罗(Rat!t!hapa^la)诚为其中之一人也。按赖吒和罗者,生于俱虑国,为良家之单传子。自受佛陀教诲,即痛念人生,力求解脱,难以休止,虽父母涕泣劝阻,亦弗听顺,遂至绝粒,下伍乞丐,期修正道。似此态度之坚决,即以全世界畀之,亦莫之能夺也。此项事迹,具载于《中阿含经》卷三十一〈赖吒和罗经〉(《中部》第二十八经〈Rat!t!hapa^la sutta〉)与《长老歌》(《Theraga^tha》,776 ~805)等,尤其《长老歌》且叙及其出家后之抒怀,益使人肃然正襟。迨佛教诗人马鸣出,撰《赖吒和罗歌》,相传谓多有因诵此歌而出家者,信非妄语。综之,佛教教团,真正理想的出家,实以如斯动机与决心为原则,即佛陀自身,亦系由于纯真之动机而出家,故以如斯出家,推挚真正之出家也。
兹宜注意者,佛弟子中,由于个人之特殊经验,痛感人生,因而出家者,固属不少。但为佛教之仪表者,则谓由于个人之经验,毋宁以为由于人生全体之无常、苦、空、非我而出家,乃为真正。如佛陀及前述之赖吒和罗,与长者子耶舍,其个人均无别项罪恶,亦未受特殊之悲惨,然亦有此伟大之发心是也。尤其为无常与业相结之观念,更属最大之动机,与佛陀以至众弟子,皆多因此而出家,盖如前述。吾人之生命,常望其持续发展于无穷,然事实则与此相反,固属人事之常,苟加深念,洵为最大悲痛者矣。矧欲世界所最重之财力、权力、名誉、恩爱等,胥不能为谁何,此所以不能不离舍之,而别谋拯救之道,凡此在赖吒和罗之述怀中,言之綦详。综之,斯即前篇末所述,适应于窥见人生全体价值判断之出家,乃得谓为出家之哲学的根据是也。
(二)由于不真纯之动机而出家∶自实际言,现今亦如此。凡为佛弟子,未必均由于纯真之动机而出家。尤其当佛陀僧伽势力强盛之时,依附之人既多,故由于不真纯之动机而出家者,亦殊不少。盖有以出家为佛弟子,虽无特定职业,然当勿虞衣食,而以此为乐事者。亦有以国事多艰,盗贼凭陵,债务相*,心生恐怖,乃至为谋衣食之安全而出家者。甚或有外道欲盗佛法而出家者,是故虽为佛弟子,不必咸属热心行道。其中固多有不可信赖之徒,亦奚足异。故佛陀分出家之种类为四∶第一为道行殊胜者。第二为能说道义,而不必能行者。第三以修道为名,而图生活者。第四为道行之玷者。夫此非专以佛弟子为标准之分类,而得应用于一般之沙门团,固不待论,惟佛弟子亦当包括于其中。即须知真正出家者,仅为第一种。至于第四种,则为玷辱教团,不足与伍者也。
然则佛陀何以不完全排斥此类不纯之动机者欤?按佛陀为绝世大教主,自信于出家后,能使彼辈变为纯正之动机也!盖如佛弟子中,其初由此道,后卓然成为罗汉者,亦不乏人。试观《长老歌》与《长老尼歌》之所言,其事甚着。即佛陀不别四姓,不分男女,均认为道器。由其出发点言,虽以纯粹之动机为贵,然其不纯正者,亦姑许之,并指导一切,俾至于真道,所谓具有教诫示道之妙术是也。佛陀之所以成为三界导师,固即以此,然自僧伽言,其由于不纯之动机,归依佛陀,是为违反佛陀,污蔑僧伽,乃所最忌者,当不待言。故自上引之《赖吒和罗经》,以至《沙鸡帝三族子经》等之说法,皆不外为记录佛陀之劝诫,排斥不纯动机,而使之转变于真正之动机也。
现在出家为僧需要什么条件?
第三章 收徒传戒与僧团管理
第九条 要求出家的人,须本人自愿,六 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佛教 ,爱国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础,父母许可,家庭同 意。寺院对要求出家的人,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 符合出家条件的,方可接受留寺,指定依止师,授 予三皈五戒,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再正式剃 度,并按规定的办法和手续发给度牒。
第十条 皈依三宝,须本人自愿,爱国守法 ,品行端正,有一定信仰基础,经佛教徒介绍,皈 依师方可接受。
接受皈依弟子,应郑重如法进行。皈依人须填 表登记个人姓名、简历及介绍人等,交寺院保存。
第十一条 寺院僧团健全,道风严肃,管理 正常,法务、生活设施完备,方有条件传授三坛大 戒。能够举办传戒法会的寺院名单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下同)佛教协会严格按照条件,根据实际 需要,申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确定;未经批准的 寺院不得擅自举办。
具备传戒资格的寺院传授三坛大戒,须事先由 省佛教协会商得省级*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后报中 国佛教协会审批。
全国每年传授三坛大戒的寺院掌握在五处左右 ;每处每次受戒人数一般掌握在二百人左右;戒期 不少于四周,以利组织新戒学习戒相律仪。
第十二条 受戒者必须年满二十岁,符合本 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持有身份证、度牒和当地 主管部门及所在寺院的证明信件,经传戒寺院所在 省佛教协会甄别鉴定,方可允许进堂受戒。年龄超 过六十周岁,除增戒、补戒者外,一般不予授戒。
第十三条 传授三坛大戒,对象以本省受戒 人为主;外省受戒人必须由所在省佛教协会征得传 戒省佛教协会同意,开具证明,介绍前往受戒。
第十四条 传授三坛大戒期间,必须分别讲 授戒本。传授比丘尼戒,有条件的实行二部僧授戒 制度。废止烫香疤的做法。
第十五条 戒牒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编 号,通过省佛教协会颁发。违犯国法教规者,舍戒 还俗者,由所在佛教协会或寺院收回戒牒,上交省 佛教协会注销。
第十六条 授戒师、剃度师、皈依师必须是 爱国爱教、戒行清净、通晓教理律仪、戒腊十夏以 上的僧人;其资格由省佛教协会按照条件审核认定 ,并发给证书。未经认定资格者,不得传戒、收徒 和接受皈依弟子。
第十七条 寺院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常住 僧人名额,报*主管部门审定。在规定名额内, 凡接受常住僧人,已出家的,必须验明戒牒、度牒 或所在地区佛教协会(无佛协组织的可由原寺院) 证明;新出家的,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办理。寺 院对要求常住的僧人,须考核一年合格后,报请政 府主管部门办理户口转入等手续。
第十八条 常住僧人如还俗离寺,寺院应收 回戒牒、度牒,将户口转回原地。违犯重戒、不遵 寺规、教育不改者,经寺务会议讨论决定,予以迁 单。对利用僧人身份招摇撞骗、为非作歹、败坏佛 门、影响极坏者,经寺务会议决定,报上级佛教协 会批准,开除僧籍,收缴其戒牒、度牒,并将户口 转回原地。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常住僧人须定居两年以上,方可 外出参学,并须经寺院同意开具证明,注明参学地 点和往来期限。滥开证明酿成严重后果者,须追究 责任。接待寺院应验明有关证明,方准挂单,并按 公民迁徙流动的规定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
凡挂单僧人须遵守寺规,随众修持、劳作。如 有违犯,劝说不听的,应随时起单
概括出家条件:
1.父母亲或监护人的同意许可,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体健正面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
2. 四肢齐全。(缺欠手脚、手脚歪曲、瘫痪、小儿麻痹症患者、麻疯病患者、歪头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 五官端正。(瞎眼、斗鸡眼、耳聋、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哑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 没有染上会传染的严重疾病。(如爱滋病,多种皮肤病等。但伤风感冒不在此例。)
5. 没有债务问题缠身者。(如:破产、生意失败而欠下一身债务者。)
6. 没有违犯国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缠身者。(指遭警方通缉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满出狱者不在此例。)
7. 年龄不小过7岁,不大于60岁。
8. 精神健全。(指没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症、羊癫症之类会失去知觉理智而失态之病症。)
9. 心理健全、正常。(双性人不可出家。)
10. 要求出家者,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虔诚,爱国守法(包括无法律纠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父母许可,无婚姻恋爱关系。寺院对要求出家者,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五堂功课、学习沙弥律仪、学佛教基础知),可以拜一个比丘,女性则拜比丘尼为剃度师,定期在佛前举行剃度仪式,即剃去须发,以僧装更换世俗服装,去俗姓,改姓释,并由*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与法号。并按规定发给度牒。然后经过短期修学,求受十戒,这就成为沙弥或沙弥尼。沙弥是根据古代印度语音译的,意义是“息恶行善”者。取得了沙弥或沙弥尼的资格,即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补者。(全国汉传佛教实行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
出家条件: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六根具足,无不良嗜好如抽烟,酗酒,*等。
2、年龄在17--60岁之间,而且父母同意。
3、无法律纠纷,无负债,无婚姻关系。
4、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即可,当然越高越好,但文化高不一定是好事,如果过于注重文字往往对修行不利,成为所知障。
5、欲出家者可以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体健正面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有认识人和介绍人最好。
6、到寺院后要一切按照寺院的要求去做,放下世间一切娱乐设施,进入考验阶段,
7、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五堂功课、学习沙弥律仪、学佛教基础知识。
8、僧人的待遇:凡出家为僧者,寺院负责安置其日常起居、生活、饮食、医疗等所需,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并且根据寺院的收入情况,每个僧人每月有50--3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用于外出乘车、购买自己学习所用经书等。有的寺院会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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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4:21
什么是真正的出家
无利无功德是为出家。有为法者可说有利有功德。夫出家者为无为法。无为法中无利无功德。。出家者无彼无此亦无中间。离六十二见处于涅盘。智者所受圣所行处。
降伏众魔度五道。净五眼得五力立五根。不恼于彼。离众杂恶摧诸外道。超越假名出淤泥。无系着无我所。无所受无扰乱。内怀喜护彼意。随禅定离众过。若能如是是真出家。于是维摩诘语诸长者子。汝等于正法中宜共出家。所以者何。佛世难值。诸长者子言。居士。我闻佛言。父母不听不得出家。维摩诘言。然汝等便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是即具足。
出家的目标是什么
出家的条件及方法
(一)依据如来的正法规(dhamma)与律(vinaya),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欲受戒出家的人,除了要拥有虔诚恭敬且正确的信念之外,尚须具备以下的条件:
1.父母亲或监护人的同意许可(佛制可通融),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体检证明(有的地方不要)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
2. 四肢齐全(佛制)。(缺欠手脚、手脚歪曲、瘫痪、小儿麻痹症患者、麻疯病患者、歪头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 五官端正(佛制)。(瞎眼、斗鸡眼、耳聋、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哑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 没有染上会传染的严重疾病(佛制,病好了可以出家)。(如爱滋病,多种皮肤病等。但伤风感冒不在此例。)
5. 没有债务问题缠身者(佛制,债务还清了可以出家)。(如:破产、生意失败而欠下一身债务者。)
6. 没有违犯国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缠身者。(指遭警方通缉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满出狱者不在此例。) (佛制可通融)
7. 沙弥年龄不小于7岁(佛制),沙弥年龄不小于17岁(*)。 (佛制年满二十受大戒,不满二十的可以出家做沙弥。出家年龄没有上限,佛在世时有一百二十岁才出家受戒的。但是最少要生活能够自理,有能力修学受持戒律,否则不许出家。)
8. 精神健全(佛制,病好后可以出家)。(指没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症、羊癫症之类会失去知觉理智而失态之病症。)
9. 心理健全、正常。(双性人不可出家。佛制) [佛制]
(二)全国汉传佛教实行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规定。
要求出家者,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虔诚 [佛制],爱国守法(包括无法律纠纷),父母许可,无婚姻恋爱关系。寺院对要求出家者,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五堂功课、 [非佛制]学习沙弥律仪 [佛制]、学佛教基础知),可以拜一个比丘,女性则拜比丘尼为剃度师,定期在佛前举行剃度仪式,即剃去须发,以僧装更换世俗服装 [佛制]。 [非佛制]去俗姓,改姓释,并由*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与法号。并按规定发给度牒。然后经过短期修学,求受十戒,这就成为沙弥或沙弥尼。沙弥是根据古代印度语音译的,意义是“息恶行善”者。取得了沙弥或沙弥尼的资格,即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补者。
(三)对于出家的学历要求,并不是很多人说的要大学学历。国家没规定有(只是担任住持的僧人,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但要求也不是太严格),各地*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在成都市民宗局现在规定就是高中文化,实际有许多还是小学文化出家)。(非佛制)
以上,除注明为 [佛制]外,余皆非佛制。其根据在《四分律藏》中 ,由于未受戒的在家人和以及沙弥不得阅读《四分律》,所以具体经典出处就不列出了。以上[佛制]内容也不够全面,但希望为想了解出家方法的人有所帮助。
在那一个寺庙都能出家
最重要的是出家的目的
为什么出家
求度出家的条件2007-08-24 20:41圣严法师
有些人以为出家做和尚,乃是最容易的事,只要头发一剃,衣服一换,便是和尚了。但是也有一些人常常询问出家人:“做和尚要些什么条件呢?”他们所能得到的解答,也是很简单的,不是说“不要什么条件,只能有信心就行了。”便是说:“条件多哩,一时间也说不清的。”
实际上,佛法之前不但人人平等,而且一切众生,都是平等平等的,所以凡是人,都有资格出家,不论*贵贱,智愚圣凡,佛门之中,无不容纳。所以出家是很容易的。然而,平翟贿,只是立脚点的基本平等,并非毫无鉴别的一律收容,否则佛教便将成为一个藏污纳垢的垃圾桶了!所以,学佛(不即是出家)的条件是来者不拒,出家的要求则有十三重难与十六轻遮,现在分别如下:
第一、十三重难者:坏内外道(外道而以做破坏工作来出家者),破他梵行(也净戒人行淫者),贼心入道(偷听说戒),黄门(无性机能的人),二根(具有男女两种性器者),畜生变为人形者,非人变为人形者,犯边罪(曾经受戒而犯大戒者),弑父,弑母,弑阿罗汉,破和合僧,出佛身血。
第二、十六轻遮者:不度奴婢,不度盗贼,不度负债人,不授年未满二十岁者具足戒,不度癞、白癞、痈疽、颠狂等病人(凡是身心不健全,五官不端正者皆不度),父母不听者不度,不度军公现职人员,不得无衣无钵受大戒,不得借人衣钵受大戒,不自称名不得戒,不肯称和尚名不得戒,教授乞戒而不乞戒不得戒,穿着俗服外道服及装饰品者不得戒。正如百一羯磨中说:“端正者出家,清净者圆具(受大戒)。”
这便是出家的条件了,所谓重难者,只要任占一难,今生便不听在佛法中出家,至于轻遮,但能使原因消除.便可随时出家。另据萨婆多论中说;“年六十,不得受大戒,设师僧强授,亦不得戒,惟听为沙弥;七岁以下,亦不听度,若度受戒,一直恶作。”
太小太老,都不许出家,僧祗律中说,“若减七岁,若满七岁,不知好恶,皆不应与出家。”又说:“若过七十,能为所作,若减七十,不堪造事,卧起须人,皆不听出家,若年满七十,康健,能修习诸业,听与出家。”
可知七岁以下七十岁以上,皆不许度其出家,二十岁以前,六十岁以后,虽许出家,但不得受比丘戒,小者小沙弥,老则老沙弥,小沙弥终将可成大比丘,老沙弥则永不得受大戒。这些条件的要求,都是佛制的,但是,某些佛教徒,却只限于纸上谈兵,登坛秉具之时,教授与戒和尚,固然会问遮难,但总未见一个新戒被难住和遮住的。有些戒场,为贪戒子多,明知小沙弥不够二十岁,竟教他们先打妄语说已满二十岁;做得好看一点的戒场,便由戒和尚送几岁,以便凑满二十岁,这是笑话了!还有见到癞头的,瞎眼的,跛脚的,也都能够受到具足戒;至于年过六十岁,当然更在方便之例了!那些人能不能得戒,自是问题,那些戒场的传戒师,应不应该负起一些轻法慢制的责任,又是一个问题了!因为如此,难怪一般人以为和尚是最好做的了。
如要求其比较合乎佛制的规定,在现代来说,剃度师们固然以审慎的尺度,选择出家的弟子;在戒场传戒之时,新戒报名,也必须附缴一份健康检查表,然后经过一次当面的口试,最后才可决定应否予以授戒。否则的话,所说的条件,根本就不是条件,而是虚应的幌子。
关键是你的认识,如果你觉得出家是人生的最佳选择,只有走这条路,人生才会过得有意义,具有这种观念是选择出家的最基本条件。如果你还没有形成这种认识,暂时先不要出家。另外,家里的关系要处理好。佛经里讲,父母不听,不得出家。但这却不是原则性的,历史上有很多高僧大德,像虚云老和尚,虽然没有征得父母同意也还是出家了。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因为很多父母对佛教根本不理解,想要让他们同意了再出家根本就不可能。所以,有的人不管父母是不是同意就跑出来了,这种情况也很多。
如果已经结婚了,出家之前当然先要离婚。从年龄上看,戒律里规定,7岁以下不能出家,60岁以上不能出家,因为在那样的年龄连基本生活都不能自理,还要人家养着你。所以说,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也不能出家,不能出家后让别人来照顾你。还有其他一些条件,比如说,如果担任比较重要的党政职务,必须辞职之后才能出家;如果欠了债,必须把债还清以后才能出家;还有一些其它的条件,如阴阳人不能出家,犯了破坏他人梵行、贼住等重罪的不能出家,也就是曾以在家人身份假冒出家人参与过僧团内部重要会议的人不能出家。总之,有十三种情况会造成出家的障碍,这主要是为了保证佛教的健康发展。
下面再回答一下你们所关心的另一些问题。对于出家人来说,户口和档案都不重要,很多寺院里的僧人都没有户口,真正把户口迁到寺庙里面的没有几个。我所在的南普陀住了三百多个出家人,差不多只有二、三十个人有户口。如果寺院希望有些人能够长期地、稳定地住在那里,就会设法将其户口迁到寺院,但对出家人来说,这些都不重要,无论有没有户口,待遇是一样的。另外,你住在哪个寺院,就由哪个寺院给你提供日常所需及医疗费用。寺院的经济是独立的,国家对于寺院的*是自己养活自己。每个寺院都有自己的经济来源,某些寺院拥有土地,可以从事一些农业生产,还有很多寺院的收入来自旅游业。僧人的基本生活绝对有保障,在可能的情况下,寺院还会将部分收入用于慈善和弘法活动的开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4:21
1。要出家当和尚首要是身份证及户口所在地的无罪证明。
2。你必需是一个身体健康、能自食其力,可以自我照顾的人。
3。你还要回答以下一些问题:如在你想象中和尚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你认为寺院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你为何要当和尚?也就是你当和尚的目标是什么?当和尚后你准备怎样实现你的目标?你对佛教有什么看法和感悟等问题。能否被接受主要是看你怎样回答这些问题所体现出来的水平了。
4。各个寺院的要求都因不同的主持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但以上内容则是大同小异。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4:22
第一要明白什么是佛法。佛法到底讲了什么事情。
第二要依教奉行。能坚守戒律。
第三要有普度众生和教化大众的愿望和能力。要知道出家众都是榜样。身体力行佛陀的教诲给大众做示现的。
第四要有自己家人同意。
第五要了却世俗的一切债务和纠纷牵缠。
第六要有一个修持正法的法师引导。
第七要住持和尚同意给你剃度。
至于学历什么的都是次要的。
佛学领悟的好坏和文凭没有直接关系。出家不是找工作。
如果是为了解决生存问题希望加入僧团的,业报会很重很重的,怕到时候承受不了后悔莫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4:23
出家的要求:
1、要求年满十八岁,父母同意,信仰真诚,相貌端正。
2、出家地点在自己所在省市即可,或外省市寺庙也行。
3、到寺庙找丈方或当家、知客出家,或找其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