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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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1:43
吴女士与刘先生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女。吴女士因女儿早产留有后遗症,其认为刘先生冷漠的态度影响了二人的感情,于是起诉到*,请求判令解除二人婚姻关系。近日,顺义*审理了此案,最终驳回了吴女士的诉讼请求。
原告吴女士诉称,2014年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半年后登记结婚。吴女士认为她与刘先生婚前认识时间较短,草率结婚,婚后因家庭矛盾经常冷战,加之刘先生对她缺乏信任,曾在2017年4月私自带刚出生的女儿进行亲子鉴定。
被告刘先生辩称,不同意离婚。因为双方夫妻感情尚好,还没有破裂,刘先生还表示会冷静处理双方之间的矛盾,照顾好孩子。吴女士现在起诉离婚不符合条件。
*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是维系婚姻关系的重要因素。夫妻在共同生活中发生矛盾在所难免,应当妥善理智地处理。本案中,原、被告之间感情目前虽有裂隙,这其中有双方各自沟通不善的原因,也有彼此过分关注自我的因素,但未见足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突出矛盾。希望双方能够通过共同努力使婚姻生活出现转机。因此在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亦希望双方能够互谅互让,加强沟通,共同维护家庭的稳定和谐。
最终,*驳回了吴女士的诉讼请求。
唉,男子做法让人伤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1:43
肯定是不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