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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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31 16:51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6如何在南宁市人社局职称评审糸统交费实行网络化申报,个人申报及单位审核推荐、缴纳评审费等流程均在网上完成。主要流程如下:(一)单位注册。单位要指定系统操作员(不超过2名)负责职称申报工作,并填写上传《关于指定“南宁市职称业务系统”系统操作员的声明》(附件1)。操作员登录“南宁市职称业务系统”进行单位用户注册,并按系统提示填报相关单位信息。 登录“广西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人才服务->职称业务申报”完成单位注册。(二)个人注册与申报。申报人登录“广西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服务->职称业务申报”完成个人注册和个人材料申报。(三)单位推荐。申报单位核实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经历、社保、业绩等信息,组织审议推荐小组进行审议并按规定公示7个工作日,符合申报条件的,通过“南宁市职称业务系统”填写“考核结果”、“审议小组意见”、“公示信息”等相关信息,推荐到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无主管部门的直接推荐到南宁市职改办)。(四)主管部门审查。各级主管部门(或县级职改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可略)审查阶段,采用“接一个,审一个,上报一个”的方式将审查无错漏的材料报市职改办,避免批量报送。(五)市职改办组织评审。南宁市职改办审核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复核并进行公示。六、诚信申报与追责(一)申报人。申报人有隐瞒身份申报、挂靠申报、业绩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自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累计两次的,终身不得申报。(二)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将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推荐上报,或隐瞒、歪曲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该单位将列入失信档案。(三)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县区职改办负责审查申报单位的审核履职情况、申报材料的量化指标和“一票否决”等情况,建立诚信责任制,明确材料审查责任人,对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弄虚作假的行为隐瞒、歪曲事实*的,以及职称工作者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按规定严肃处理。七、报送要求(一)报送时间。8月-9月份为个人材料申报和单位审核阶段,10月份为主管部门和市职改办审核阶段,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二)收费标准与方式。230元/人次(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申报人应登录申报系统或留意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