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4:3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2 18:28
根据国家银监会规定,银行是具有独立办理贷款业务的机构,但不可将银行内部资金转嫁给第三方公司代为放款,并借机收取高额服务费或利息,否则就是属于违规行为,遇到此类情况可固定证据并向银监会进行投诉。
一、投诉银行可以向银监会进行投诉。
银监会是国家成立的管理监督银行业发展的国家机构,不管是国有银行还是商业银行,以及其他证券金融类公司都受银监会监管,银监会主要对银行结构内部进行监察监管,也对银行业务进行监察监管,如果银行办理业务举得不合理合法,向银监会投诉后,银监会就会介入调查。
二、为什么会出现第三方公司放款?
第三方公司放款这种情况出现很有可能是因为银行现在对于放贷标准逐渐严格,国家不允许银行进行大量放贷,银行的主要收入都是通过投资或者贷款来作为主要收入,现在收紧了贷款口子,对银行来说减少了收入,银行只能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放款,并且收取高额服务费,可以增加收入。
三、应该怎么办?
如果个人贷款条件符合银行放贷条件,那么可以通过银行进行正规贷款,享受银行标准贷款利息,如果个人贷款条件没有办法通过正常途径从银行进行贷款,可以考虑通过第三方服务公司进行贷款,只不过需要付出一定的贷款服务费。虽然可以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将款项贷出,但是如果对银行这种做法不支持,是可以向银监会进行投诉,但前提是要掌握固定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银行通过第三方公司进行放款并收取服务费,这种做法是不合理并且是违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2 18:28
这不合规,通过第三方公司放款,收取高额的服务费就属于高利贷,是违法行为。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2 18:29
这不合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的话,可以向*提起上诉或者是消费者权益举报。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2 18:29
不合规矩。这种事情,我感觉是一些违背规矩的事情,也会有着相应的惩罚。特别不对。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2 18:30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