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乡镇职称直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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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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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22 01:13
一、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农民助理农艺师、农民农艺师、农民高级农艺师、农民正高级农艺师。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标志,不与岗位和聘用等硬性挂钩。去年,山东省全面推开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制度,一批“田秀才”“土专家”脱颖而出。据了解,去年山东省还动态调整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制定修订31个系列的评价标准。扩大卫生职称“双自主”改革试点,试点医疗卫生机构达到55家。开展工业互联网、船舶与海洋工业装备、智能制造等特色专业职称评价试点,引导人才投身“四新经济”。
二、乡镇基层职称制度改革是*基层“安心工程”重要内容之一。为贯彻*、市*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有关部门在对全市乡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方案》,着力打破乡镇基层职称晋升“天花板”,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奉献的积极性和获得感。
三、此次改革,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实行“直评直聘”*。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直接申报。评审通过取得相应职称的,按规定使用特设岗位直接予以聘用,确保评审通过人员全部按规定聘用到位。二是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评审制度。鼓励基层人才参加基层职称评审。成立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系列基层职称评审委员会,制定单独的评价标准,进行单独评审。基层职称评审对论文、科研成果不作要求,工作总结、教案、病例分析等均可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提高工作量、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基层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