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因个人债务被执行拍卖,房屋属夫妻共有,夫妻一方如何写申请分得一半拍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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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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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20:51
根据您的提问,房屋因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被执行拍卖,应当在先执行一方名下私人财产的基础上进行,如果已经到了拍卖共有财产的阶段,说明一方的个人资产基本上已经全部用于清偿,而对于涉案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首先具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不行使的,则进入确认分割和变价阶段,此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分析首先是夫妻共有房产的份额问题,分为婚前共同买房和婚后共同买房,如果是婚前共同买房的,则一般根据各方的出资额确定份额,如果有共同出资购房协议的,则按协议确定份额,如果是婚后购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根据法律规定平分处理,当然,有约定的从约定——根据提问来看,属于这种情况,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双方平分产权。
那么,如果还没有被拍卖出去,下一步就是根据查封规定,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注意,必须合理且取得债权人同意,不得用此转移资产),没有协议的按份额处理,如果依然存在争议的,可以提起析产诉讼,这个阶段可以中止拍卖。
如果涉案房屋已经被拍卖出去的,还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则,提起利害关系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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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20:51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这个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一起还的,拍卖后会首先用于偿还债务,剩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如果你想分一半拍卖款,除非你能证明这个借款你不知情,而且一方所借的债务没用在家庭生活中,才能申请分一半拍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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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20:52
房屋因个人债务被执行拍卖,房屋属夫妻共有,夫妻一方如何写申请分得一半拍卖款?
所欠款项用于个人支出,属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例如:独自筹资从事生产经营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另外,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比如*、吸毒等所欠债务等,也属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方为共同生活对外举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有权利执行夫妻共*产。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属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不能拍卖夫妻二人的共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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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20:51
根据您的提问,房屋因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被执行拍卖,应当在先执行一方名下私人财产的基础上进行,如果已经到了拍卖共有财产的阶段,说明一方的个人资产基本上已经全部用于清偿,而对于涉案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首先具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不行使的,则进入确认分割和变价阶段,此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分析首先是夫妻共有房产的份额问题,分为婚前共同买房和婚后共同买房,如果是婚前共同买房的,则一般根据各方的出资额确定份额,如果有共同出资购房协议的,则按协议确定份额,如果是婚后购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根据法律规定平分处理,当然,有约定的从约定——根据提问来看,属于这种情况,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双方平分产权。
那么,如果还没有被拍卖出去,下一步就是根据查封规定,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注意,必须合理且取得债权人同意,不得用此转移资产),没有协议的按份额处理,如果依然存在争议的,可以提起析产诉讼,这个阶段可以中止拍卖。
如果涉案房屋已经被拍卖出去的,还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则,提起利害关系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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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20:51
根据您的提问,房屋因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被执行拍卖,应当在先执行一方名下私人财产的基础上进行,如果已经到了拍卖共有财产的阶段,说明一方的个人资产基本上已经全部用于清偿,而对于涉案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首先具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不行使的,则进入确认分割和变价阶段,此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分析首先是夫妻共有房产的份额问题,分为婚前共同买房和婚后共同买房,如果是婚前共同买房的,则一般根据各方的出资额确定份额,如果有共同出资购房协议的,则按协议确定份额,如果是婚后购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根据法律规定平分处理,当然,有约定的从约定——根据提问来看,属于这种情况,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双方平分产权。
那么,如果还没有被拍卖出去,下一步就是根据查封规定,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注意,必须合理且取得债权人同意,不得用此转移资产),没有协议的按份额处理,如果依然存在争议的,可以提起析产诉讼,这个阶段可以中止拍卖。
如果涉案房屋已经被拍卖出去的,还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则,提起利害关系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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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这个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一起还的,拍卖后会首先用于偿还债务,剩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如果你想分一半拍卖款,除非你能证明这个借款你不知情,而且一方所借的债务没用在家庭生活中,才能申请分一半拍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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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20:52
房屋因个人债务被执行拍卖,房屋属夫妻共有,夫妻一方如何写申请分得一半拍卖款?
所欠款项用于个人支出,属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例如:独自筹资从事生产经营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另外,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比如*、吸毒等所欠债务等,也属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方为共同生活对外举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有权利执行夫妻共*产。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属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不能拍卖夫妻二人的共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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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这个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一起还的,拍卖后会首先用于偿还债务,剩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如果你想分一半拍卖款,除非你能证明这个借款你不知情,而且一方所借的债务没用在家庭生活中,才能申请分一半拍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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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因个人债务被执行拍卖,房屋属夫妻共有,夫妻一方如何写申请分得一半拍卖款?
所欠款项用于个人支出,属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例如:独自筹资从事生产经营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另外,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比如*、吸毒等所欠债务等,也属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方为共同生活对外举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有权利执行夫妻共*产。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属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不能拍卖夫妻二人的共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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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20:51
根据您的提问,房屋因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被执行拍卖,应当在先执行一方名下私人财产的基础上进行,如果已经到了拍卖共有财产的阶段,说明一方的个人资产基本上已经全部用于清偿,而对于涉案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首先具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不行使的,则进入确认分割和变价阶段,此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分析首先是夫妻共有房产的份额问题,分为婚前共同买房和婚后共同买房,如果是婚前共同买房的,则一般根据各方的出资额确定份额,如果有共同出资购房协议的,则按协议确定份额,如果是婚后购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根据法律规定平分处理,当然,有约定的从约定——根据提问来看,属于这种情况,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双方平分产权。
那么,如果还没有被拍卖出去,下一步就是根据查封规定,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注意,必须合理且取得债权人同意,不得用此转移资产),没有协议的按份额处理,如果依然存在争议的,可以提起析产诉讼,这个阶段可以中止拍卖。
如果涉案房屋已经被拍卖出去的,还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则,提起利害关系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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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这个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一起还的,拍卖后会首先用于偿还债务,剩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如果你想分一半拍卖款,除非你能证明这个借款你不知情,而且一方所借的债务没用在家庭生活中,才能申请分一半拍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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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因个人债务被执行拍卖,房屋属夫妻共有,夫妻一方如何写申请分得一半拍卖款?
所欠款项用于个人支出,属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例如:独自筹资从事生产经营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另外,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比如*、吸毒等所欠债务等,也属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方为共同生活对外举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有权利执行夫妻共*产。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属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不能拍卖夫妻二人的共有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