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条丢失款己还清怎样写收条受法律保护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9:08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6:10
对方欠条丢失款己还清,要使收条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需要按照以下的要求进行填写:
1、收条当中应当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如果是法人的话,就需要注明名称。同时写上当事人的住址等真实信息;
2、收条当中应当明确写出收到的标的物的性质、数额、质量等情况,这是收条的关键内容。如果是特殊类型的合同,就需要按照交易习惯来写明具体的信息。例如借贷关系中的收条必须写明收到的钱款数额大小、币种等信息。
收条的格式具体如下:
1、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2、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条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3、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6:10
你好,一般来说,写清楚还款的目的就可以了。比如说,今收到某某人民币多少元(大小写并用),用于归还本人某年某月某日借给其的多少万元借款,现该笔款项全部结清,因本人所有的欠条丢失,特立本收条,以兹证明。收款人某某某,年月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6:11
在写收条的时候通常需要有以下的内容:
第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情况;
第二,收到的款项数额,以及为和给付钱款;
第三,明确写明欠条丢失的事实,
第四,注明双方之间不存在其他的债权债务纠纷。
第五,对方签字盖章,并署名日期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6:12
去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