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正的小故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9:16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8:20
北宋*俸禄之优厚,在中国历代封建王朝中是数一数二的。据《宋史·职官志》的记载,宰相、枢密使一级的*,每月俸钱三百千(即三百贯),春、冬服各绫二十匹、绢三十匹、绵百两,禄粟月一百石;地方州县*,大县(万户以上)县令每月二十千,小县县令每月十二千,禄粟月五至三石。正俸之外,还有各种补贴,如 茶、酒、厨料、薪、蒿、炭、盐诸物以至喂马的草料及随身差役的衣粮、伙食费等,数量皆相当可观。宋真宗时外任*不得携带家属,而家属的赡养费则由官府财政供应,月供米、面、羊等生活用品。此外,还有“公用钱”(即招待费),如节度使兼使相公用钱可高达二万贯,而且上不封顶,“用尽续给,不限年月”。公用钱之外,又有“职田”。诸路职官,各有职田,两京、大藩府四十顷,次藩镇三十五顷,直至边远的小县,尚有七顷。且“外官占田,多逾往制”,由佃户租种,*坐享其成。
北宋实行*高俸制,目的在于养廉。这在北宋皇帝及其有作为大臣们的心目中是十分明确的。正如宋太宗所说:“廪禄之制,宜从优异,庶几丰泰,责之廉隅。”(《宋史·职官志十一》)因此,北宋从宋太祖至徽宗,都曾为百官养廉而不断增俸。北宋少数*也曾提出高俸养廉问题。如范仲淹在“庆历新政”施政纲领中就提出:“养贤之方,必先厚禄,禄厚然后可以责廉隅”,“使其衣食得足,……然后可以责其廉节,督其善政,有不法者,可废可诛。”(《范文正公集·答手诏条陈十事》)王安石在熙宁变法期间,不仅增了官俸,而且发了“吏禄”。官与吏习惯上通称官吏,但在宋代,官与吏职能尊卑有严格区别。官由朝廷除授,籍在仕版,考核升迁管理之权在朝廷,且按朝廷规定的禄格领取俸禄;吏则或出于召募,或应于差役,是各级官府及其下属部门的各类办事、管理人员,无俸禄,靠克扣、受贿和侵渔百姓为生。《宋史》对恶吏、赃吏,尤其是狱吏、仓吏、府吏等贪赃掊克乃至致死人命等恶行多有揭露。如熙宁三年八月,神宗发现仓吏侵克欺盗军粮严重,因而下令创立“仓法”,或称“重禄法”,本着“增禄不厚,不可责其廉谨”的指导思想,首先给仓吏以厚禄,岁额一万八千九百贯。但同时又立法对赃贿者施以重罚:给禄之后,如再侵克受贿,“计赃钱不满一百徒一年,每一百钱加一等;一千流二千里,每一千加一等,罪止流三千里。……徒罪皆配五百里外牢城,流罪皆配千里外,满十千即受赃为首者配沙门岛。”(详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4,熙宁三年八月癸未)此后,“仓法”逐步推及内外吏,至熙宁六年正月,吏禄总额已达十七万一千五百余贯。王安石曾向神宗表白:“吏胥禄廪薄,势不得不求于民,非重法莫禁,以薄廪申重法,则法有时而屈。今取于民鲜,而吏知自重,此臣等推行之本意也。”(《宋史纪事本末·王安石变法》)
“本意”如此善良,而实施的效果自然是使官吏们的腰包不断鼓起来,但就“廉隅”而言,却不似决策者主观想象的那样乐观。“仓法”刚刚实施时,吏畏重法,且有厚禄,贪赃恶迹稍有收敛。《续资治通鉴长编》在记载上述“仓法”的那段文字之后,有一条小注说:“由是岁减运粮卒坐法者五百余人,奸盗以故不得纵。后推及内外吏,吏始重仍法。”可惜这种情况太少了,而且转瞬即逝。正如《宋史纪事本末·王安石变法》所说,“然良吏实寡,赇取如故。”更严重的是吏对“厚禄”并不满足,连王安石也承认:“今吏之禄可谓厚矣,然未及昔日取民所得之半也。”又据《宋史·孙永传》载:“(神宗)时仓法峻密,庾吏受百钱,则黥为卒,府史亦如之。神宗又问(永):‘此法既下,吏尚为奸乎?’对曰:‘强盗罪死,犯者犹众,况配隶邪?使人畏法而不革心,虽在府史,臣亦不敢必其无犯也。’”另一方面,吏给厚禄之后,导致吏人数猛增。《宋史·苏辙传》载:元丰后,吏额比旧时增加数倍,哲宗命苏辙“量事裁减”。吏人白中孚解释了吏额猛增的原因:“昔无重法、重禄,吏通赇赂,则不欲人多以分所得。今行重法,给重禄,赇赂比旧为少,则不忌人多而幸于事少。”这就是“事不加旧而用吏至数倍”的奥秘所在。岂止是吏,高俸*也同样促使*人数及财政开支激增。清赵翼《廿二史札记·宋冗官冗费》云:“宋开国时,设官分职,尚有定数,其后荐辟之广,恩荫之滥,杂流之猥,祠禄之多,日增月益,遂至不可纪极。”仅以“三班员”(供奉官、左右班殿直)而言,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载,宋初仅三百人,真宗天禧间已达四千二百余人,而神宗时则多至一万一千余人。由于官吏队伍不断膨胀,国家财政负担也就日益加重。元佑三年(1088年),户部尚书韩忠彦等向哲宗奏报:“今者文武百官、宗室之蕃,一倍皇佑,四倍景德……而两税、征商、榷酒、山泽之利,比旧无以大过也”,结果就是“大抵一岁天下所收钱谷、金银、币帛等物,未足以支一岁之出”。至徽宗大观三年,经济形势更加严峻,国库耗竭,以至官俸有难以为继之虞。正如御史中丞张克公抗言:“今官较之元丰已多十倍,国用安得不乏!”
在国家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适当增加官吏俸禄,提高其物质生活,是必要的,是好事,但如果把它作为防贪养廉的手段,认为“禄厚则人知自重”,“高俸以养廉”,这便陷入了认识上的误区。事实证明,北宋的高俸制并没有“养”出官吏们的廉。其实,官吏的廉与贪,主要是由其不同的精神品质、人格追求决定的,而不是由俸禄的多寡“养”成的。在同等俸禄的情况下,往往是廉者自廉,贪者自贪。廉者是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贪者则是利用职权,见利忘义,弃廉耻而苟得,鬼使神差,志在必贪。最显著的事例是在“公用钱”和“职田”上。此制目的本在养廉,对此,廉者尽归公有,贪者则“私以自奉,去则尽入其余”(《宋史·向经传》)。其泾渭竟是如此分明!质言之,以高俸养廉只能是一种善良的、主观的愿望,而把现实中人性的复杂性看得太简单了,乃至误认为廉与贪是俸禄的多寡“养”成的。禄厚,终有止境,而贪官赃吏的欲壑则是无底黑洞,决不是任何厚禄所能填满的;且贪官赃吏既无人格,何来“自重”!对于本来就没有的品质,岂是厚禄所能“养”出来的?以《宋史》而论,如果以熙宁为界,把北宋划分为前后期的话,便会清楚地看到,后期贪官赃吏大大多于前期,在俸禄成倍往上翻的同时,贪官赃累巨万者亦随之增多,至北宋晚期竟出现了以蔡京等“六贼”为代表的贪官集团,使北宋贪贿肆虐之风达到巅峰,北宋的**也同时达到了极点,终于导致北宋的灭亡。
北宋的高俸之所以未能养廉,还有一条重要原因,就是在高俸的同时缺少有力的与之相应的防贪惩贪措施。北宋惩贪先严后宽。赵翼《廿二史札记·宋初严惩赃吏》云:“宋以忠厚开国,凡罪罚悉从轻减,独于治赃吏最严。盖宋祖亲见五代时贪吏恣横,民不聊生,故御极之后,用重法治之,所以塞浊乱之源也。”从建隆二年(961年)起,至开宝六年(973年),宋太祖处决贪官赃吏,仅明载《宋史·太祖本纪》者就有十五人之多。至宋太宗,法犹未弛,继续斩杀贪官赃吏。但后来在处理赃官王淮时,其坐赃至千万,本当杀头,但因他是参知政事王沔之弟,只作了杖一百、降职的处分。由此开了“玩法曲纵”的坏头。“至真宗时,弃市(杀头)之法不复见,惟杖流海岛”,“盖比国初已纵弛矣”。到了仁宗,“则并杖流之例亦不复见”。神宗一朝更加“姑息成风”,“自是宋代命官犯赃抵死者,例不加刑”,倒是诸多反对变法的*成了严加惩罚的主要对象。由于放弃了对贪官赃吏的惩罚,“仓法”亦弛而不行,长此以往,于是官吏对农民及小商人等弱势群体,横取豪夺,以致怨痛结于民心,民怨沸腾,“盗贼”竞起,杀戮官吏,备极惨毒,以泄其愤。而此时的俸禄及各项补贴,“视元丰禄制,更倍增矣”。对此,史学家赵翼在考察了这段历史之后,慨而言之:“给赐过优,究于国计易耗;恩逮于百官者,惟恐其不足,财取于万民者,不留其有余:此宋制之不可为法者也。”(《廿二史札记·宋制禄之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8:20
个朝代的兴起和一袋子上时期的兴盛,首先是廉政和廉吏的兴起和兴盛,当这个朝代或时期廉政被*压倒,廉吏被贪官欺侮,那么,它的丧钟也就敲响了。而敲钟人——新朝代或新时期的空气必定是沁人心脾的:廉政之风大利,廉政之吏大用。武王伐纣一举成功,设若他也像纣王那样横征暴敛,酒池肉林,各路诸侯继不断纷纷响应,而纣王的军队也中可能倒戈。唐太守以民众为水,以君王为舟,而魏徵等廉吏又经常是座上宾,繁荣的“贞观之治”当然来行一点也不奇怪。*求荣的秦桧当道,宋朝怎么不亡?驾车的如果老想买车时卖主给“红包”,老想修车时让人折换机件捞“外快”,那么工业之车、农业之车、国防之车以及科学技术之车无论质量如何上乘,无论油料怎么纯净,其业况也是不会好起业的。
廉政、廉吏既然对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有着盖世之功,那我们就要进行大力的宣传和教育。
古代廉政故事,可以具体查一下
帝尧禅让
大禹与“大禹步”
伊尹放太甲
鲍叔牙荐管仲
管仲无视恩人
重耳豁达大度
弦高救国
子文送亲归案
晋文公纳谏
咎犯荐贤
梁君“猎”善言
赵盾德行感杀手
解扬尽忠
孙叔歼埋索蛇
虞丘子让贤
孙叔敖化害为利
孙叔敖无余财
委鬼文侯忧多征
子罕以不贪为宝
师旷谈君主“昏暗”
孔子论信
晏子辞管家
安子折新居
晏子拒赐
晏子巧谏
监察院子拒娶公主
孔子答子贡
穰苴治军
子产论学而后政
楚惠王恤厨师
子产“铸刑鼎”
曾子不受封邑
公仪休嗜鱼不受鱼
西门豹辞官
勾践斗夫差
晋恭侯祝酒
魏文侯守信
子发谢过
申包胥哭秦廷
田母懿范
史鳟进谏
李克秉公荐人
庞恭谏魏王
公孙龙驳秦王
齐威王以人才为宝
齐威王兼听则明
韩昭侯赏罚分明
卫嗣君“治无小”
孟尝君张榜
武灵王冒险探秦
孟子释“大”“小”
赵母谏阴擢子
尹绰不爱缺点
李斯力排众议
张良谏刘邦
刘邦自知
萧何荐曹参
萧何置房产
吕后面对单于的情书
陈平、周勃互让相位
张释之唯法不唯上
汉文帝俭朴自律
古代廉吏拒贿故事四则
悬鹅示众
明时,周新担任司法按察使后,一天,有人给他送来一只烤鹅,他坚决不受,但送礼人已经抢先出门了。于是,周新叫家人把烤鹅挂在屋子后面,以后凡是送礼者,他就让家人领着去看那只已经风干了的烤鹅。从此,再没人自讨没趣了。
立檄拒礼
康熙19年,于成龙改任直隶巡抚。大名县县官遵循旧习,在中秋节前给他送了一份“中秋礼”。于成龙严词拒收,还特地颁布了《严禁馈赠檄》,通报了大名县县官的送礼行为,并明令所属*,今后如果发现逢年私送者,“决不宽恕”。
棒打送礼
南北朝时,南朝的中书通事舍人顾协,虽位高权重,但为政清廉。他曾说:“送礼纳贿,必然徇情枉法,吏治怎能清明?”有一次,他以前的一位门生因有事相求,送礼向他行贿。顾协怒不可遏,责令将这个门生重打二十大板,赶出了门外。
厚谢婉拒
宋时,刘温臾在朝中身居要职,一个自称他门生的人送给他一车粮草,刘温臾推辞不掉,当即答谢回赠他一套华丽的衣服,其价值高于一车粮草的数倍,那人见达不到送礼行贿的目的,只好将粮草拖了回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8:21
周恩来廉洁自律
(一)对待个人生活
衣着——在人们的印象中,周恩来总是那样衣冠楚楚,风度翩翩。殊不知,他仅有的几套料子服装,大都穿了几十年,有的破损了,精心织补后继续穿。有一次,他穿织补过的衣服接待外宾,身边工作人员说这套“礼服”早该换换啦。他笑笑说:“穿补钉衣服照样可以接待外宾。”“织补的那块有点痕迹也不要紧,别人看着也没关系。丢掉艰苦奋斗的传统才难看呢!”他的衬衣磨破了,换上新的领口和袖口照旧穿。1963年,他出访亚非欧14国,到了开罗,他换下缝补多次的衬衣,随行工作人员不便拿给外国宾馆去洗,只好请我驻埃及使馆的同志帮忙,并叮嘱洗时不要用力,以免搓破。大使夫人看到后,感动得边洗边流泪。至于他穿用了几十年破旧的睡衣、皮凉鞋和第一代上海牌国产手表等,已作为珍贵文物,存放在中国历史博物馆。
饮食——周恩来的家常饭菜很简单,主食经常吃些粗粮,副食一般是一荤一素一汤。他规定的工作餐标准是四菜一汤的家常饭菜。他说:“四菜一汤既经济又实惠。”他在外地视察或主持会议,同大家吃一样的饭菜,不搞特殊,离开时一定付清钱和粮票。他不仅自己这样做,还要求其他领导干部也这样做。有一次,他出差到上海,听说有的领导同志带着夫人、孩子到地方去,所有的食宿费用都由地方开支,非常生气。回北京后,他在全国第三次接待工作会议上向各省市代表提出:“今后无论哪个领导到省里去,吃住行等所有开支,地方一概不要负担,都要给客人出具帐单,由本人自付。这要形成一种制度。”一位专机机长的回忆,颇为传神地反映了他在饮食方面的律己要求。有一次,这位机长看他吃饭,掉了个饭粒在桌上,他连夹两次才夹住放进嘴里,笑着吃了。看到这种情景,这位机长后来感慨地说:“我心里不禁百感交集。什么叫廉洁,看看总理就知道了。”
住房——建国初期,周恩来搬进了中南海西花厅,一住就是26年,直到他去世。西花厅是清朝乾隆年间修建的老式平房,潮湿阴冷。身边工作人员于心不安,多次提出修缮,但他坚决不同意。1959年底,趁他和邓颖超出差外地时间较长,对西花厅进行了保护性维修。他回京一进门就惊讶地问:“这是怎么回事?谁叫你们修的?!”他还说:“我身为总理,带一个好头,影响一大片;带一个坏头,也影响一大片。所以,我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按照他的要求,撤掉了新添置的地毯、沙发、窗帘、吊灯等陈设。事后,对这次“修房风波”,他主动在*会议上作了三次检讨,向到会的副总理和*们说:“你们千万不要重复我的这个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