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在变法过程中遇到了什么困难?因为变法中哪项措施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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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2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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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9 03:44
商君变法一路曲折,最大的困难来源于秦国国内保守贵族的极力反对和对抗商鞅颁发的新法。太子因为触犯新法,商鞅毫不犹豫严惩了太子的两个老师,通过立信于民才使得新法在秦国实施开来。变法中对旧贵族势力打击最大的是废除旧世卿世禄制,实行军功制,贵族不再是永远的贵族,平民也可以通过立功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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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9 03:45
商君在变法的影响不在先秦,而在随后的汉唐等朝。对此推荐图书《长平风云》!
以下摘自《长平风云》第一章:
一、商鞅变法:《商君书》更法篇不实。孝公欲变法,遂出《求贤令》,商君始来,即行变法。秦国变法的主力是谁?孝公?笔者个人认为是秦国公族。
秦献公九岁出奔魏国,到三十八岁归国任诸侯,他是完整的、近距离的观察了魏国变法;秦国公族也是深刻体会到了魏国变法成果的,毕竟当时秦国处于生死存亡之际,其能否继续存在的决定权在于魏国的一念之间,所以秦国公族才迎回了熟识变法的献公。因此我们才能看到,献公一归国即行变法,终其一生都在变法。一个流落异国的九岁公子身边难道就没有一些从人?应该有的。一个三十八岁准备回国任诸侯的人,难道会不带一些才智之士及优秀书籍回去吗?应该会的。这也是献公能顺利变法的物质基础。
既然献公如此有本事,那为什么还有孝公变法?因为有些事必须做,但做了后会有副作用,这些副作用却没人愿意承担,所以只有找外人来做。因此才有孝公三见商君之事,因为孝公知道他需要的是什么人、要做什么事。商君就是作为白手套的历史地位而存在,没有他,就有张三李四等跳出来。公子重耳避难母国,母国使其成家;避难齐国,齐国使其成家;行至秦国,秦国使其成家。献公居魏三十年,魏国难道会吝惜一女人使其单身至老?不至于吧。那献公能在四十二岁时生孝公,便能说明献公身体健康,也就是说献公二十岁时就应该能生育后代了。那么到其四十二岁时便应该有一群子女了,立嫡立长立贤,怎么就轮到孝公了?恐怕因为他是献公回秦后出生的,他能代表秦国公族的利益吧。也就是说,秦国实际权力掌握着在于隐藏在阴影了的秦国公族。秦国最后灭亡的原因或许也在于此。
所以说商鞅变法对秦国的影响其实没有原来我们预料的那么大,秦孝公时期秦国两次打败魏国也不是那么光彩的事,前一次是桂陵之战、后一次是马陵之战之中,魏国为中原诸国所牵制,致使秦国能够偷袭空虚的魏国来收回失去的土地。桂陵之战后,魏国的损失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大,虽然此战产生了一个我们所熟知的成语:围魏救赵。但是此战之后,魏国称王了!作为中原传统国家,而非楚与吴、越一样的蛮夷,魏国竟然称王了!桂陵之战后,魏国立即用其雄厚的国力将秦国打服了,迫使秦国吐出了在此战中所占有的领土。为此,秦国只得屈服交出刚收复领土,并且回去马上就行了二次变法。之后的马陵之战中,魏国遭受重创,而商鞅却还得依靠诈骗方式来挟持魏军主将公子昂来赚取胜利,也能证明秦国的商鞅变法其实没那么重要。
而且据出土秦简中反映秦法的条例来看,也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残酷,其中存在大量的罚款、*的内容。既然商鞅变法没那么重要,秦国依靠什么来实现统一天下的行动的呢?本书中为此将行大胆揣测。
七、爵位与待遇:史料缺乏,此处仅列秦国此时期的爵位。
秦人此时大概分为二十一等:士伍、小夫、公士、上造、簪褭、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大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良造、封君、诸侯王。
作为地位最低的士伍指包括贵族子弟、平民、奴隶、犯罪分子在内的所有无爵位的成年男子。士伍在军队从事例如:运输粮草、修筑营垒、打水砍柴、洗衣做饭等的军队杂役事务积累苦劳,大约一年后升任小夫。小夫同样是军队杂役,但由于他们已经为国奉献过了,所以他们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死后可在墓前植树一株。小夫继续积累大约两年苦劳升任公士。
公士为正式爵位的第一级,但它实际上为民的最高级,这在出土秦简律法中有所表明。公士获得了上阵杀敌的资格,经济地位有所提升,死后可在墓前植树两株。公士得一首级进一级而为上造。上造为正式爵位的第二级,但它实际上为官吏的最低一级,上造于县里可为五十石之吏,于军中可为伍长,死后墓前可植树三株。上造得一首级进一级而为簪褭。簪褭于县里可为百石之吏,于军中可为什长,因公外出每顿饭菜可得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一盘,干草半石,死后墓前可植树四株。簪褭再得一首级便再进一级而为不更。不更于县里可为百五十石之吏,于军中可为统兵五十人的屯长,死后墓前可植树五株。此后爵位晋升就不能再靠亲自斩首记功了。得爵不更后,必须出任屯长,再在战斗中与百将一起指挥军队作战,所在的百人部队取得三十*的战果后,屯长与百将因指挥有功方可各再进一级,若屯长在战斗中取得首级是要进行处分的,甚至可能降爵。但并不是所有不更都能出任屯长的,在他们未出任屯长时战斗中取得首级是会记功的,但是这份功劳只会以赎其奴隶亲属为平民、犯罪时减刑、获得一些经济收益等方式来兑现。这也证明一个普通的秦人是不可能仅仅靠杀人取得多大爵位的。
不更因功升为大夫后,于县里可为县尉(二百至四百石之官),并得六名俘虏作为奴隶及五千六百钱,于军中可为统兵百人的百将,死后墓前可植树六株。公士到不更为士爵,大夫到五大夫为大夫爵。但自公士到公乘食田,士伍一人得田一顷,宅九亩,自公士到公乘益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五大夫始为食邑,初授予三百户,积累军功逐步增至六百户,此时进爵为左庶长。左庶长到大良造为卿爵,此时方可独立领军作战。封君为仅有食邑的假诸侯,诸侯王为拥有国土的真诸侯。
关内侯为汉时二十级军功爵中的第十九级,但在先秦(包括秦朝在内)各国中均无此爵。关内侯在先秦的意义为附庸国的诸侯,多指两国间的依附关系,而非特指某人的爵位,类似于今日本与美国的关系。由于外来人员一旦受到重用就出仕相当于左庶长这类高爵的客卿一职,所以秦人对其的态度极为矛盾。
另外高级将领得爵需指挥军队大量斩首,按《商君书》中记载: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已上,则盈论;野战斩首二千,则盈论。这句记载是有问题的,众所周知攻城取胜难于野战取胜,但这里记载的得级数攻城所的却是野战所的四倍。如果这句话没问题,那么说明秦将对军队*民众的态度至少是不反对的,而出土秦简中有谈到士卒争首级一事,所争首级颈部过短以致无法看出喉结,面部有伤以致无法看出男女。这也就是说在野战时由于民众逃亡以致军队战胜后所获首级几乎都是敌军的,而在攻城时散乱的秦军会自发的屠城,这帮人穷凶极恶到了会杀战友以显军功的程度,况外人乎。但是屠城不等于*平民,虽然这会造成事实上的大量平民伤亡,因为守城军队在守城过程中会强迫城中平民参与防守,因此攻城方可以将城中民众看作敌军来加以伤害。
另外,每一级爵位可要求一名无爵之人在其不为国家服役期间每月来自己家工作六天,自己参军时为自己随身打杂。另外,爵位是可以降级继承的,由于资料缺乏,此处举张家山汉简《傅律》中记载略作说明:疾死置后者,彻侯后子为彻侯,其毋适(嫡)子,以孺子□□□子。关内侯后子为关内侯。卿后子为公乘。五大夫后子为公大夫,公乘后子为官大夫,公大夫后子为大夫,官大夫后子为不更,大夫后子为簪褭,不更后子为上造,簪褭后子为公士。其毋适(嫡)子,以下妻子、偏妻子。不为后而傅者,关内侯子二人为不更,它子为簪褭。卿子二人为不更,它子为上造。五大夫子二人为簪褭 ,它子为上造。公乘、公大夫子二人为上造,它子为公士。不更至上造子为公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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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9 03:45
主要是受到旧贵族势力的反对,因为有一个“军功爵制”,即按照军功大小授予爵位,这让旧贵族特权阶级十分不爽。。。秦国资源就那么多,给了新贵族,旧贵族的当然就少了。。。 承认土地私有允许买卖倒是顺应历史潮流的。。。郡县制,国君任命官吏。。。都是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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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9 03:46
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商鞅相秦期间,商鞅因执法较严引起秦贵族的怨恨。孝公卒后,太子秦惠王立。公子虔之徒为报夙怨,告商鞅有谋反企图,派官吏逮捕他。商鞅打算逃入魏国,魏人因公子昂曾中其计而丧师,故拒不接纳。商鞅不得已而归秦,乃与其徒属发邑兵攻郑(今陕西华县),兵败被杀。带回都城遭惠王车裂,并灭其族。
目的:富国强兵 意义:经济上: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 *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封建国家机制更加健全,*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
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为秦的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总的意义: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较为彻底的改革运动,大大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的发展。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的制度,创立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壮大了国力,实现了富国强兵。为以后秦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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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9 03:46
变法,指对国家的法令制度做重大的变革。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变法事件有: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齐国邹忌的改革、韩国的申不害变法、秦国的商鞅变法、宋朝的王安石变法、清朝的戊戌变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