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6:38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8:14
几名北京房企的营销员工,因未抢集团副总裁年三十发出的红包,差点被辞退。该副总裁认为,对于大群的情况超过24小时不予关注,身为营销人员缺乏责任心和基本的职业素养。要求总部负责行政的人员挨个通知到位,让这些员工当日下午四点前道歉并检讨,还要主动发200元红包,如果执行不到位,下午四点后移出群,年后处理。
就因为没抢副总裁发的红包,几名员工差点失业。即便最终保住了工作,给领导留下不好的印象,今后的日子恐怕也不会好过。
一个红包引发这么大的风波,真是“活久见”了!
红包这东西,原本就是图个喜庆、图个娱乐。有的人,特别喜欢抢红包;而有的人,则不贪这个小便宜,不会为了抢个红包天天在群里“蹲守”。抢不抢红包,原本是个人的自由,难道连这个也要强制?
而副总裁之所以勃然大怒,给出的理由是“不关注大群消息,缺乏责任心”。这就有点不讲道理,甚至有几分“上纲上线”了。不就是一个红包嘛,至于这样折腾吗?好大的威风啊。
难道,副总裁发红包,并非单单为了向员工表达新年祝福和关心,而是故意“钓鱼”——就是要看看,谁天天看群;就是要考察一下,看哪些员工随时关注领导动态、积极给上级捧场,哪些员工有个性、不捧臭脚。细思恐极!
既然有人要“上纲上线”,那么我们就不妨认真跟其掰扯掰扯。
副总裁是年三十发出的红包。这一天是法定节假日,并非工作时间,理应由员工自行支配。休息日还要求员工关注工作群,是否侵害了员工的休息权等合法权益?副总裁那么牛气,难道不知道《劳动法》的规定?抑或,他什么都懂、什么都清楚,但就是不把法律法规当回事,认为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可以言出法随、为所欲为?
这样的企业,平时又是如何对待员工的?劳动监察部门是否有必要及时介入,好好查查有没有其他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员工没抢副总裁发的红包差点被辞退,不由得让人感慨:打工人真难!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不少企业经常拿这句话来吓唬劳动者。可是,什么是“努力工作”呢?有什么标准,谁来界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8:14
红包原本是用来庆祝和娱乐的。有的人特别喜欢抢红包;而有些人,并不贪图这点蝇头小利,也不会为了抢红包而天天“留在团里”。抢不抢红包,本来就是个人自由,连这个都想*?副总裁勃然大怒的原因是他不关注大众新闻,缺乏责任感。这有点不合理,甚至有点折腾,只是红包而已。至于这么威风吗?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8:15
对的,因为在员工没有违反公司制度的规定,就将其辞退。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8:15
就是违反劳动法了,该员工也没有违反公司的制度和规定,他只是没抢副总的红包,如果因为这件小事被开除完全可以提起诉讼。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8:16
我觉得确实违反劳动法了,这样的做法一点都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