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6:19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4:40
【停薪留职 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九条规定: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4:40
在停薪留职期内双方保留劳动关系,企业若单方解除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但双方都同意的可以解除,劳动者提出解除的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提出的解除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停工留薪期满加单位,应按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的,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4:41
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停薪留职,这是单位的行为。和其他员工一样解除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追问那若停薪留职是以前办的呢?是按以前*还是现在的劳动法追答停薪留职是以前办的呢?应该是原来公司的自主行为。现在当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