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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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0:40
欧盟成员国为了创建单一市场,认识到消除存在的贸易壁垒是非常必要的,他们采取制定指令的方法,要求成员国“使他们的法律接近一致”,并在欧洲层次上相应领域实施。这样,在防爆技术领域,自从1975年欧洲委员会颁布了《有关潜在爆炸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76/117/EEC)成员国法律趋于一致的指令,之后又发布了一些与地面和矿井潜在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相关的指令。1994年3月23日,欧洲委员会又采用了“潜在爆炸环境用的设备及保护系统”(94/9/EC)指令。使指令的适用范围从防爆电气设备扩展到防爆非电气设备,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涉及到可燃性粉尘及可燃性气体、可燃性蒸气与薄雾环境。1999年欧洲委员会颁布了一个涉及改进处于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的工人健康和安全保护的最低要求(1999/92/EC) 指令,与ATEX94/9/EC指令并行,对涉及处于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规定了雇主的责任。针对防爆指令规定的基本安全和健康要求及设备和保护系统,欧洲标准化组织受委托制定出相应的“协调标准”,以规定其具体的技术实施方法。应用ATEX指令条款并贴附CE标志的制造商,他们拟用于潜在爆炸危险环境的设备不用考虑应用其他更多的要求就可以在欧洲任何地方销售。这是快速进入有4亿5千多万公民的世界上最大的单一市场的有效方法。所以欧洲防爆指令的实施,促进了潜在爆炸性环境用设备及保护系统在欧洲市场的贸易流通,为确保人身健康及财产安全提供了保障,这对制造商、用户和最终消费者都有利。并且,不论采用老方法还是今后采用新方法防爆指令,都对建立欧洲内部单一市场、消除贸易技术壁垒、保证拟用于潜在爆炸危险环境的设备在其成员国间自由流通具有重大贡献。密切关注ATEX指令的发展变化,熟悉它的实施方法,对如何采用ATEX指令使防爆产品进入欧洲市场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