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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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0:52
法律分析:1982年,中国*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了中国*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法律依据:《中国*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第十二条 中国*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国*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
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党领导、同中国*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
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党领导的*协商。无党派人士参照民主党派履行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