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0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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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8 11:47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1、广东省男职工计划生育内生育子女可以享受15日陪产假。2、计划内生育二孩,广东男职工也享受15日陪产假。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8 11:47
近期修订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天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天的陪产假。除了*和新疆外,其余29个省份均相继修改了本地计生条例,明确了本地的陪产假(部分地区称为护理假)的期限。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8 11:47
陪产假在官方文件中为护理假。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