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个人码不能用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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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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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4 22:02
个人收款码禁用于经营性服务及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
【
拓展资料】
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以下简称“《通知》”),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三个方面入手,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与此同时,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可能很多人都会误以为是“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了,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误解一:并非以后就不能用了,只要完成从个人到商户的“升级”就能继续用。
误解二:不是所有收款码,而是专指“个人静态收款码”
《通知》针对条码支付提出的要求是:
一是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提升对个人经营者的收单服务质量。
二是要求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的实行白名单管理,以防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出售、出租、出借用于搭建*活动线上充值通道。
三是对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要求,以防止不法分子借助个人动态收款条码规避*要求。
四是要求审慎确定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白名单准入条件与规模、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防范白名单滥用风险。
事实上,央行新规并非对收款码的商用完全禁止。通知明确强调了收款码分为个人和经营用收款码,经营用收款码不在通知*之列。其中,将受到约束的主要是个人静态收款条码。
这一举措有何意义?
近年来,个人收款条码得到广泛运用,在提高小微经济、地摊经济资金收付效率的同时,个人收款条码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例如,部分机构使用个人收款条码转账业务办理大量生产经营、生活消费交易,既混淆了交易性质,导致交易信息失真,影响风险监测效果,也不利于借助支付服务为经营活动赋能增值。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为饵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扰乱了条码支付业务正常秩序,影响了涉赌‘资金链’追溯机制的实效。”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如是表示。
对此,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更好发挥收款条码的普惠性、便利性,《通知》的出台总体上有助于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