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0:4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5 10:58
首先,《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认定为工伤 :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从你反映的情况看,虽然你父亲是在单位的车间休息,但是,《工伤保险条例》载明“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而你父亲不是受到事故伤害;故不属于因工受伤。 其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突发疾病死亡 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而你父亲也不符合“视同工伤”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