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口,公积金可以在我离职之后提取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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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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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31 12:20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能取出来。如果是正常离职,也就是辞职的话,那么在转移社保的前提下,可以全部取出来,但是如果你是自离的话,就不行,只能提取自己缴纳部分,如果是辞职,你只需要到当地社保局转移社保,然后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就可以了,一般所需手续需要公司正式的辞职文件,身份证,还有公积金账号,如果你是自理的话,可以网上预约,但是预约只能提取自己缴纳部分。
取公积金的要求,具体如下:
1、职工离职后,可凭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有些地区还需一并携带失业证、身份证办理提取;
2、部分地区对辞职的提取有时间*,有2年内不得提取,有2年为再就业才能提取等要求。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资料,具体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全额不动产*或契税完税凭证;
3、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购房合同;
4、若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5、其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6、其家庭成员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户口簿或其他家庭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