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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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8 12:15
法律分析:申请条件
1、拥有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
2、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 3 年以上驾驶经历。
3、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 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 12 分记录。
4、无暴力犯罪记录。
5、未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吊销期限内。
申请材料
1、打印并填写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2、身份证和本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
3、《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4、1寸、2寸彩色照片(各4张);
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网约车考核合格证书。
注意:驾驶员委托网约车平台公司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委托协议。
办理地点
海口市滨海大道42号海口市*服务中心北楼3楼社会民生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15-12:00,下午14:30至17:00(8:00--8:15、17:00--17:30为业务整理和移交档案时间)(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898-68571509。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城市*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