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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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31 20:56
法律分析:根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对不同类别退休工作人员采取区别对待*,包括退休工资、工费医疗、户口等多方面优惠*。
法律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1]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第三条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并享受原单位矽肺病人在离职休养期间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干部,也可以按照本条的办法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31 20:57
养老金在人们的老年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现实生活中,无法享受养老金保障的人也不在少数,不过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越来越完善,当前31个省市自治区均已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意味着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可以享受国家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