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个城管帮我回答一下问题 高分悬赏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0:54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30 03:48
路边一般都是先劝导,无用后就强制执行,当然就会有冲突 法律是每个地方*自己颁布的 像我们这就是这个 你自己看下 我发下面了 方法好不好不是我们执行者的能力范围,就中国目前国人的素质,也只能这样,卖完东西垃圾一堆,劝他走不走,有的还藏刀砍人,
舟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市*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二年七月五日
舟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营造整洁、有序、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51号令)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凡在本市城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责任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市、县(区)城建、*、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和镇*(*事处)按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县(区)环卫、城建监察等部门受同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清扫、保洁、监督等管理。
第三条 市容环卫监察管理人员,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容环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察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相应的证件,并佩带明显执法标志。
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监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监察管理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依法管理能力。
第四条 市、县(区)*应当把城市市容环卫事业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城市市容环卫工作纳入县(区)*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各县(区)*应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加强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新路子,改革管理*,创新管理方式,并采取措施,逐步改善和提高市容环卫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
市容环卫事业所需经费,由市、县(区)*核拨。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予以表彰、奖励。
第五条 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应运用
各种媒介,加强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宣传教育,把《舟山市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宣传和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在市、县(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宣传普及城市市容环卫科学知识,以增强市民的市容环卫意识,提高市民道德素质。
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整洁、有序、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的权利,有改善市容环卫和爱护公共环卫设施的义务,对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行为有权监督、检举和控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环卫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无理阻挠市容环卫工作人员依章作业,不得妨碍市容环卫监察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二、城市市容管理
第六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和本市城市规划、市容管理的规定。
第七条 现有的建筑物应当保持整洁、美观、外形完好。城市主干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及窗户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外观残损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及时整修,使之符合街景要求。
第八条 沿街从事生产、经销、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注册或办理审批手续。经营者应当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超越经营范围。临街建筑要开办餐饮摊、店的,必须要有足够的场地,不得占用公共用地作为营业场所,其房屋结构必须有专用的油烟排放管道,必须建有废水、废气、噪音、固体废物治理或堆放设施,有完善的供水、排水、消烟和防污等设施,符合卫生、环保、治安、消防等要求。住宅区内不得开设高噪音、油烟、振动的餐饮、娱乐、洗车等严重影响市民生活环境的服务行业。
第九条 取缔未经批准的占道经营,严禁跨门经营,店面应以店门为界。不得擅自搭建铁亭、铁棚等简易房或其它设施,或者擅自侵占城市道路堆放物料、渣土。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要临时堆放物料、占道作业,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的,应当征得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 禁止在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占道设置或者在临街墙体二米以下悬挂设置空调压缩机和排气扇。
第十一条 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要定点停放,相对集中,整齐有序。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各行其道,不得占道行驶。临街单位和职工的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汽车停放由各单位在内部自行解决。在店门口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由各沿街单位(个人)落实专人或出资委托统一聘请人员负责管理。规范出租车、三轮车营运秩序,客运车辆应在设定的停靠点上下客。非机动车、摩托车临街停放,不得超越划定的界线,车头要统一朝向。各道路车头的统一朝向由*交警部门具体规定和管理。市区内运行的各类客货车辆车容必须整洁。禁止城区内鸣喇叭。
第十二条 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霓虹灯、标语牌、画廊、招贴、招牌、阅报栏、广告栏、宣传栏等应当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型美观、整洁坚固,与街景协调。凡色彩剥蚀、陈旧、危及公共安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整修、加固或者拆除。
第十三条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在征得县(区)级以上*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同意后,到工商部门办理广告内容登记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行道树、电杆、建筑物、构筑物等上面任意设置、张贴、涂写、刻画各种标语、广告和其他张贴品。
第十四条 设置临时交易市场,举办展销会、社会文化、咨询等活动,应当由举办者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 市区道路两侧和住宅区不得开设铝合金、不锈钢、石材等加工场、废品回收店等。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此类场、店的管理,建立相应的经营、加工场所,引摊入场,规范经营。
第十六条 禁止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借助护栏、电线杆、树木等晾晒衣物。
第十七条 工程施工必须在批准的范围内作业;临街工地及门面装修必须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施工材料应堆放整齐,场地内的污水不得外流。工程竣工后,必须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物料并平整场地。
三、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 城市中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协调、美观、清洁,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第十九条 定海城区(含临城新区)的公厕、堆场、中转站、粪站、垃圾处理场及专用码头等环境卫生设施,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按市、区事权划分职能管理;其他县、区按《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51号令)规定执行。
关联资料:地方法规共1部
第二十条 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施工。新建或者改建环境卫生设施的,必须有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参与规划、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不合格的设施不得交付使用。新建成的小区以及多层和高层建筑的生活垃圾房的设置应当符合环卫管理的要求,修建清运车辆通道,便于居民投放和清运作业。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拆除、迁移和封闭环卫设施。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经县(区)以上*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同意后,先建后拆或者原地复建。建设单位建造或设置的环卫设施,可将产权移交给管理业主或环卫管理部门,并签订保修合同,产权单位应加强对环卫设施的管理,按规定定期保洁、维修、更新。
第二十二条 城市中各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应当严格按省*51号令规定执行,各责任单位对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可委托环卫专业单位有偿代办,也可按市场化操作对外招标议标。沿街商店或单位按物价定价交纳门前清扫费、垃圾清运处置费。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环卫管理部门申报生活垃圾和粪便处置方案,委托环卫部门处置的,应交纳一定的清运处置费用。因施工需要经批准临时搭建的房(棚),搭建单位应设置生活垃圾和粪便的集装容器,环卫部门应及时清运处置。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严禁乱倒乱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30 03:48
1 路边摊的管理是最麻烦的,*一般都是先劝导,实在多次劝导后还是不听的才使用强制手段。当然谁都不希望用强制手段,但有些时候只能这样做。解决路边摊最好的办法就是*部门建立统一的店面给那些做小生意的人。
2 *这个职业其实是个得罪人的职业,但是为了城市的整洁,美化。必须要有这样一些不怕得罪人的*工作人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30 03:48
路边一般都是先劝导,无用后就强制执行,当然就会有冲突 法律是每个地方*自己颁布的 像我们这就是这个 你自己看下 我发下面了 方法好不好不是我们执行者的能力范围,就中国目前国人的素质,也只能这样,卖完东西垃圾一堆,劝他走不走,有的还藏刀砍人,
舟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市*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二年七月五日
舟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营造整洁、有序、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51号令)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凡在本市城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责任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市、县(区)城建、*、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和镇*(*事处)按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县(区)环卫、城建监察等部门受同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清扫、保洁、监督等管理。
第三条 市容环卫监察管理人员,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容环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察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相应的证件,并佩带明显执法标志。
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监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监察管理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依法管理能力。
第四条 市、县(区)*应当把城市市容环卫事业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城市市容环卫工作纳入县(区)*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各县(区)*应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加强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新路子,改革管理*,创新管理方式,并采取措施,逐步改善和提高市容环卫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
市容环卫事业所需经费,由市、县(区)*核拨。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予以表彰、奖励。
第五条 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应运用
各种媒介,加强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宣传教育,把《舟山市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宣传和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在市、县(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宣传普及城市市容环卫科学知识,以增强市民的市容环卫意识,提高市民道德素质。
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整洁、有序、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的权利,有改善市容环卫和爱护公共环卫设施的义务,对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行为有权监督、检举和控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环卫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无理阻挠市容环卫工作人员依章作业,不得妨碍市容环卫监察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二、城市市容管理
第六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和本市城市规划、市容管理的规定。
第七条 现有的建筑物应当保持整洁、美观、外形完好。城市主干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及窗户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外观残损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及时整修,使之符合街景要求。
第八条 沿街从事生产、经销、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注册或办理审批手续。经营者应当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超越经营范围。临街建筑要开办餐饮摊、店的,必须要有足够的场地,不得占用公共用地作为营业场所,其房屋结构必须有专用的油烟排放管道,必须建有废水、废气、噪音、固体废物治理或堆放设施,有完善的供水、排水、消烟和防污等设施,符合卫生、环保、治安、消防等要求。住宅区内不得开设高噪音、油烟、振动的餐饮、娱乐、洗车等严重影响市民生活环境的服务行业。
第九条 取缔未经批准的占道经营,严禁跨门经营,店面应以店门为界。不得擅自搭建铁亭、铁棚等简易房或其它设施,或者擅自侵占城市道路堆放物料、渣土。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要临时堆放物料、占道作业,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的,应当征得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 禁止在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占道设置或者在临街墙体二米以下悬挂设置空调压缩机和排气扇。
第十一条 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要定点停放,相对集中,整齐有序。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各行其道,不得占道行驶。临街单位和职工的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汽车停放由各单位在内部自行解决。在店门口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由各沿街单位(个人)落实专人或出资委托统一聘请人员负责管理。规范出租车、三轮车营运秩序,客运车辆应在设定的停靠点上下客。非机动车、摩托车临街停放,不得超越划定的界线,车头要统一朝向。各道路车头的统一朝向由*交警部门具体规定和管理。市区内运行的各类客货车辆车容必须整洁。禁止城区内鸣喇叭。
第十二条 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霓虹灯、标语牌、画廊、招贴、招牌、阅报栏、广告栏、宣传栏等应当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型美观、整洁坚固,与街景协调。凡色彩剥蚀、陈旧、危及公共安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整修、加固或者拆除。
第十三条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在征得县(区)级以上*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同意后,到工商部门办理广告内容登记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行道树、电杆、建筑物、构筑物等上面任意设置、张贴、涂写、刻画各种标语、广告和其他张贴品。
第十四条 设置临时交易市场,举办展销会、社会文化、咨询等活动,应当由举办者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 市区道路两侧和住宅区不得开设铝合金、不锈钢、石材等加工场、废品回收店等。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此类场、店的管理,建立相应的经营、加工场所,引摊入场,规范经营。
第十六条 禁止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借助护栏、电线杆、树木等晾晒衣物。
第十七条 工程施工必须在批准的范围内作业;临街工地及门面装修必须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施工材料应堆放整齐,场地内的污水不得外流。工程竣工后,必须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物料并平整场地。
三、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 城市中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协调、美观、清洁,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第十九条 定海城区(含临城新区)的公厕、堆场、中转站、粪站、垃圾处理场及专用码头等环境卫生设施,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按市、区事权划分职能管理;其他县、区按《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51号令)规定执行。
关联资料:地方法规共1部
第二十条 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施工。新建或者改建环境卫生设施的,必须有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参与规划、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不合格的设施不得交付使用。新建成的小区以及多层和高层建筑的生活垃圾房的设置应当符合环卫管理的要求,修建清运车辆通道,便于居民投放和清运作业。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拆除、迁移和封闭环卫设施。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经县(区)以上*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同意后,先建后拆或者原地复建。建设单位建造或设置的环卫设施,可将产权移交给管理业主或环卫管理部门,并签订保修合同,产权单位应加强对环卫设施的管理,按规定定期保洁、维修、更新。
第二十二条 城市中各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应当严格按省*51号令规定执行,各责任单位对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可委托环卫专业单位有偿代办,也可按市场化操作对外招标议标。沿街商店或单位按物价定价交纳门前清扫费、垃圾清运处置费。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环卫管理部门申报生活垃圾和粪便处置方案,委托环卫部门处置的,应交纳一定的清运处置费用。因施工需要经批准临时搭建的房(棚),搭建单位应设置生活垃圾和粪便的集装容器,环卫部门应及时清运处置。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严禁乱倒乱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30 03:48
中国*是我国秘密发展的准军事化组织,平时管理城市,锻炼游击战术;战时可编入正式军.是一支可冲锋,可侦察,可游击,能吃苦,能忍耐,能奋战的优秀后备军.五角大楼秘密报告称:中国*队伍是一支具有强大潜力,能单靠一辆破面包车或皮卡就能全天候作战的可怕准军事组织(我国庄严承诺对外不首先使用*)
词目:*
汉语发音:cheng guan
英文: liveried dog
释义:
① 名词:以暴力手段维持××形象,专门欺压租不起商铺、办不起执照商贩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的*组织。例句:*上道,鸡飞狗跳。
② 形容词:形容残暴、血腥、恐怖。例句:你也太*了!
③ 动词:等同于打、砸、抢。例句:他不老实就*他一下!
④ 叹词:无奈之意。例句:这世道,*!
⑤ 代名词。例句: 关门,放*
*面试实录
考官:什么学历?
考生:小学没毕业。
考官:打过架吗?
考生:家常便饭。
考官:有案底吗?
考生:刚刚出来。
考官:体能呢?
考生:还可以,一脚可以踢翻小贩的小三轮车。
考官:敢拿人家的东西吗?
考生:这是我的强项,就像拿自己的东西一样。
考官:老头敢打么?
考生:小菜,俺爹就是让俺打残的。
考官:好的,你考试通过了,我们*需要的就是你这样的人才!
考官:再问一句 出事了怎么办?
考生:就说是临时工.
考官:靠~ ,现在就上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30 03:49
我做的是小区保安,因为小区比较大,而且是半开放的小区,所以会有摊点,也要处理一些类似*的工作。当然我也认识一些做*的朋友,根据我知道给你回答!
1,对于路边摊的管理方法一般是采用什么方式?
很随活的,一般来说,上面没有什么任务或检查,我们只会劝导;如果不的话,就会采取强制手段,包括拆除摊点,没收工具之类。
您认为这样的方式好不好?
我无从谈他好不好。
理由是什么?
因为中国的现状就是这样,想让每一个流动摊点进行正式营业是不现实的,原先我们这边就尝试过,但还是失败了。
2,民众对*的看法是比较多的,你怎么看待*这个职业?
民众是对*看法比较多,但却也是不想接受还得接受,因为目前还没有好的解决市容的好办法,只有靠*处理。对*,我感觉心理压力还是蛮大的,毕竟社会*对*的定位就是凶神恶煞的,这种定位,对*的执行工作,会导致不必要的冲突,还加剧*人员的心理压力,我的一个朋友就不干了,因为对象家里不同意。
就说这些,希望能对你有点帮助,也给我们这些点活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30 03:50
*属中国特色的一种管理*。在西方发达国家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机构,这样的管理职能大多数是有*来完成的,但从来就没有听说使用强制手段,因为,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在路边摆摊的基本上都是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人物,强制管理,就是在剥夺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30 03:48
1 路边摊的管理是最麻烦的,*一般都是先劝导,实在多次劝导后还是不听的才使用强制手段。当然谁都不希望用强制手段,但有些时候只能这样做。解决路边摊最好的办法就是*部门建立统一的店面给那些做小生意的人。
2 *这个职业其实是个得罪人的职业,但是为了城市的整洁,美化。必须要有这样一些不怕得罪人的*工作人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30 03:48
中国*是我国秘密发展的准军事化组织,平时管理城市,锻炼游击战术;战时可编入正式军.是一支可冲锋,可侦察,可游击,能吃苦,能忍耐,能奋战的优秀后备军.五角大楼秘密报告称:中国*队伍是一支具有强大潜力,能单靠一辆破面包车或皮卡就能全天候作战的可怕准军事组织(我国庄严承诺对外不首先使用*)
词目:*
汉语发音:cheng guan
英文: liveried dog
释义:
① 名词:以暴力手段维持××形象,专门欺压租不起商铺、办不起执照商贩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的*组织。例句:*上道,鸡飞狗跳。
② 形容词:形容残暴、血腥、恐怖。例句:你也太*了!
③ 动词:等同于打、砸、抢。例句:他不老实就*他一下!
④ 叹词:无奈之意。例句:这世道,*!
⑤ 代名词。例句: 关门,放*
*面试实录
考官:什么学历?
考生:小学没毕业。
考官:打过架吗?
考生:家常便饭。
考官:有案底吗?
考生:刚刚出来。
考官:体能呢?
考生:还可以,一脚可以踢翻小贩的小三轮车。
考官:敢拿人家的东西吗?
考生:这是我的强项,就像拿自己的东西一样。
考官:老头敢打么?
考生:小菜,俺爹就是让俺打残的。
考官:好的,你考试通过了,我们*需要的就是你这样的人才!
考官:再问一句 出事了怎么办?
考生:就说是临时工.
考官:靠~ ,现在就上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30 03:49
我做的是小区保安,因为小区比较大,而且是半开放的小区,所以会有摊点,也要处理一些类似*的工作。当然我也认识一些做*的朋友,根据我知道给你回答!
1,对于路边摊的管理方法一般是采用什么方式?
很随活的,一般来说,上面没有什么任务或检查,我们只会劝导;如果不的话,就会采取强制手段,包括拆除摊点,没收工具之类。
您认为这样的方式好不好?
我无从谈他好不好。
理由是什么?
因为中国的现状就是这样,想让每一个流动摊点进行正式营业是不现实的,原先我们这边就尝试过,但还是失败了。
2,民众对*的看法是比较多的,你怎么看待*这个职业?
民众是对*看法比较多,但却也是不想接受还得接受,因为目前还没有好的解决市容的好办法,只有靠*处理。对*,我感觉心理压力还是蛮大的,毕竟社会*对*的定位就是凶神恶煞的,这种定位,对*的执行工作,会导致不必要的冲突,还加剧*人员的心理压力,我的一个朋友就不干了,因为对象家里不同意。
就说这些,希望能对你有点帮助,也给我们这些点活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30 03:50
*属中国特色的一种管理*。在西方发达国家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机构,这样的管理职能大多数是有*来完成的,但从来就没有听说使用强制手段,因为,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在路边摆摊的基本上都是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人物,强制管理,就是在剥夺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