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多交增值税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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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4 20:50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在借方,销项税额在贷方,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明细账出现借方余额时,也就是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也就相当于多交了*,根据当前预缴税款与余额比较,按照较小金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科目,贷记本科目。
某一般纳税人企业,当期进项税额为30万元,销项税额为80万元,已经预缴的税额为30万元
该企业当期应纳*额为80-30=50(万元),已经预缴了30万元,应当再补缴税款50-30=20(万元)。所以,应当转出未交*20万元,即:
借:应交税费——应交*(转出未交*)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 20
“应交税金—未交*”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贷方余额反映未缴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4 20:50
假如本期销项税金100万元,进项税金60万元,应交税金40=100-60;现在预交*55万元
那么应交税金余额是100-60-55=-15万元,和预交55万元相比,15万元较小;
借:应交税费-未交* 1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转出多交*) 15万元
这样就反映出企业多交15万元*(55万元-40万元)
希望能帮助到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4 20:51
比如企业A的当月交纳了*30万,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已交税金) 30
贷:银行存款 30
但是,月终计算发现呢,企业交易形成的*的分录,抵减 啊,汇总啊啥的,其实加起来只有
借:xxxxxx 20
贷:应交税费——应交* 20
就是说不用交纳30 W,交纳20W就行,相当于多交纳了10W,不能白交吧,做分录,把之前在贷方少的10万,转出到借方未交*,:
借:应交税费——未交*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 10
等之后还要交税的话,在借方的10万就可抵减贷方的应交税费了,就平啦哈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4 20:51
某一般纳税人企业,当期进项税额为30万元,销项税额为80万元,已经预缴的税额为30万元
该企业当期应纳*额为80-30=50(万元),已经预缴了30万元,应当再补缴税款50-30=20(万元)。所以,应当转出未交*20万元。即:
借:应交税费——应交*(转出未交*)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 20
“应交税金—未交*”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贷方余额反映未缴的*
如果的应交*小于预交的,就可以留在下期继续抵扣,所以就在应交税费-未交*的借方,相反,自然在贷方,意思就是你还得补交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4 20:52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在借方,销项税额在贷方,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明细账出现借方余额时,也就是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也就相当于多交了*,根据当前预缴税款与余额比较,按照较小金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科目,贷记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