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兄弟姊妹共有父母一房产走法律程序简单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8 17:32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01:38
简单。通常是平分,父母同意平分
如果父母有偏向哪个孩子,或者姐妹间有异议的话,
走法律途径。如果其中一个子女从未做到子女的义务,有可能分的少或者不给。
根据家庭情况。如有家里有异议没办法沟通解决,建议走法律途径
在没有遗嘱和遗赠的情况下,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
除了丧失继承权的之外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01:38
按照现行的法律,子女要想分享父母名下的房产,走赠与或者遗嘱两种途径是最具有可行性的。这两种途径的特点如下,供你参考。
赠与其实是最简单的,就是父母签署正式书面赠与合同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自己的子女,还可约定每人占有的份额。
遗嘱相对要麻烦一些,一方面是中国的老人比较迷信,健康的时候忌讳讨论遗嘱,通常到身体差到快不行了才考虑遗嘱的事情,不少人甚至没来得及立遗嘱就离开了留下身后的纷争;即便有遗嘱,因立的时候老人通常身体状况很糟糕,故此经常招致利益相关方对遗嘱有效性的挑战。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个时候参与分配的可不止子女,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第一顺序就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你的爷爷奶奶、非婚生子女、干子女等等和你一样都是继承人,这一点务必要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