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11:1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30 09:39
1、申请:申请人至少在产品收获、屠宰或捕捞前三个月,向所在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完成网上申请:
2、受理: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确认受理与否;
3、现场检查: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在产品及产品原料生产期内组织现场检查;
4、环境检测和产品检测:产品检测机构自产品抽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检测;环境监测机构自环境抽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检测;
5、初审: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自收到环境和产品检测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
6、书面审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自收到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报送的完备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
7、专家评审: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于书面审查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
8、颁证决定: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于专家评审会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颁证的决定。
扩展资料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九条 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定的范围内,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二)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
(三)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
(四)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第十七条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是申请人合法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凭证,应当载明准许使用的产品名称、商标名称、获证单位及其信息编码、核准产量、产品编号、标志使用有效期、颁证机构等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办事指南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30 10:57
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30 12:32
1、申请人向所在省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绿办)提出认证申请; 2、省绿办组织检查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文审; 3、省绿办委派检查员对申请认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产品抽样; 4、绿色食品定点环境监测部门对产地进行环境监测; 5、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部门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 6、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专家对省绿办上报的申请认证材料进行审核; 7、绿色食品认证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认证产品进行认证评审: 8、中心颁发证书,并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