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续租只有收据没有合同是否有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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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5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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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5:11
你的租赁合同是成立的。
合同在于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而具体合同书只是对这种合意的确定。你有收据时可以证明你两之间的租赁合同是成立的。
而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了,你对该房屋时有优先购买权(即房东卖房的时候,你可以在同等价位上优先购买,房东应当通知你,如果他没有通知的话,这可以成为你和他谈判的砝码),此外你仍然可以继续租赁此房屋到写明的日期。房东对你干涉是违法的。
此外,建议先和房东进行协商,告知其行为的违法性。
最后,祝你早日解决这场争端。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5:12
合同法第236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合同法第232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5:12
我们这里有10个门面,原来是蔬菜公司的房子,现改制卖给了私人老板,没有告诉过我们房子会卖,现在新房东要把我们全赶起来,而且不给装修方面的补偿,采取请一些不明身份的人上门把东西丢到马路上,停水,停电,拆门窗的措施赶我们,派出所的来了也不制止,还说没有打人就不管,上访也没有用,
只有第1年签了合同,后面都是每个月交房租,长的有七八年了,短的才半年,还出了6000元转让费,装修也有上万元,这些损失难道都要我们一方承担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5:13
如果他收了你的钱了,并且有过口头上的承认,哪就是合同了,具体可咨讯一下律师,,,
但现在*都是调解,所以能私下和解就各解吧,上*没啥鬼用,除非对方太过份,要不建议你还是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