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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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4 09:35
1,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的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一)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和市审计机关的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内部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1、 审计的范围、内容、时间和方式;2、 审计组长及其他成员的名单;3、 对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项目的内容和审计工作的要求进行审查、取证、调查、分析,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提出改进意见。 (四)审计终结后,内部审计机构应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审计报告。 2,审计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 审计的范围、内容、时间、方式及有关情况;2、 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3、 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4、 审计结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五)审计终结后,内部审计机构认为应当作出审计决定的,应草拟审计决定书,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以单位名义下达给被审计单位执行。经批准的审计决定书,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审计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内部审计机构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诉。该负责人应及时进行处理。被审计单位提出申诉期间,原审计决定仍须执行。 (六)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内部审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 (七)内部审计机构承办市审计机关和上级内部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项的审计报告,应报送交办单位审定,并由交办单位作出审计结论或决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4 09:36
当然得出,要不你干完了活,谁知道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