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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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04:20
法律分析:与其他股东协商签署退股协议。建议在公司章程中设置股东失权条款。所谓股东失权是指公司对于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催告其在一定期限内缴纳出资,逾期仍不缴纳的即丧失其股东权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该股东请求认定该*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