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娅亚判多长时间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0:32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6 10:57
审理经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以沪浦检金融刑诉[2017]33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娅亚犯职务侵占罪,于2017年6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指派检察员朱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害单位诉讼代理人张宇澄、李慈玲和被告人赵娅亚及辩护人张轶到庭参加诉讼。期间,公诉机关申请延期审理一次。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2007年12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被告人赵娅亚担任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公司”)、上海华东中油燃料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公司”)、大连龙宇燃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龙宇公司”)财务部出纳员,利用其管理公司费用报销和银行网上账户等职务便利,采用私刻印章、伪造单据、制作虚假账目等手段,将龙宇公司、中油公司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划至其个人银行账户内。先后侵占龙宇公司、中油公司资金共计人民币31,429,416.47元。嗣后,被告人赵娅亚将上述侵占的集体资金用于其个人出境旅游、购置房产、购买保险、名牌手表和手袋等挥霍化用。
同年12月8日,被告人赵娅亚在单位找其谈话后主动至*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同年12月8日,被告人赵娅亚的家属主动将其购买的部分手表、手袋上缴司法机关处理。
上述事实,被告人赵娅亚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经庭审质证属实的龙宇公司、中油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书、合同变更书、赵娅亚工作情况说明,证人黄某某、汤某某的证言,龙宇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和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机关调取的出入境记录、汇丰人寿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保单,*机关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和赃物清单,*机关出具的案发经过等证据证实,本院足以认定。
【拓展资料】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娅亚身为公司出纳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赵娅亚具有自首情节,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赵娅亚及家属退赔涉案的部分赃款、赃物,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的相关从轻处罚的意见,理由属实,本院予以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赵娅亚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没收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2月8日起至2027年12月7日止。)
二、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后发还被害单位。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