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60岁以上员工需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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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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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8 00:44
公司辞退60岁以上员工不需要补偿。辞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的员工,不需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辞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员工,而该员工不能办理退休手续及不能享受退休待遇的,仍然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已过了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双方劳动合同终止,不属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工龄和工资结合计算。作为签了合同的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候被无缘无故的辞退了,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赔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的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依据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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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8 00:44
辞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的员工,不需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辞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员工,而该员工不能办理退休手续及不能享受退休待遇的,仍然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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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8 00:45
公司辞退职工,不给辞退通知,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的,或者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一直不同意为当事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其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公司出具。像这种情况,要开三种不同效率的证明:一是劳动合同到期的:这个合同可以拿到社保部门办理失业手续,可以领取失业金。二是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辞退当事人的,也应一样出据证明到社保部门办理失业备案,可以领取失业金。三是劳动合同未到期其申请离开公司,这种情况公司也要出证明说明是因个人原因已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此种情况下不能拿证明到社保部门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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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8 00:45
60岁以上的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依法退休,享受退休待遇。这种情况,不是辞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60岁已退休的,再到公司工作,属于劳务关系,不能建立劳动关系,辞退补偿按合同约定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8 00:46
60岁以上员工和公司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了,是劳务关系了,劳务关系也就是单位的临时用工,单位辞退60岁以上劳务人员是不用经济补偿的,但是单位要主动对辞退劳务工进行人道主义补偿是最得人心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