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送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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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7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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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3 21:49
供应商送货流程 在供应商送货到我公司仓库时,应遵守我公司物流中心的相关规定,其流程如下:1、供应商在送货时应随货物携带商品销售清单(须加盖销售公司的公章)、供应商授权人员身份卡(主、副卡皆可,具体的办理流程见质量管理部相关规定);2、供应商在送货前应与相关采购员确认采购订单的交接方式(传真、电邮或是送货时领取),并与本公司物流中心验收组预约送货;3、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质量、规格、数量、包装须与购销合同、采购订单上约定的一致,否则物流中心有权拒绝收货; 4、供应商所供商品应按相关规定码放在物流中心提供的木质托盘上,如需拆开包装进行验收的,供应商应自备拆封工具;5、码放整齐后供应商须提供商品销售清单和采购订单给物流中心验收人员,并配合验收人员进行验收;6、商品验收入库后,供应商须凭供应商授权人员身份卡领取鸿翔药业有限公司的验收入库单;验收入库单是供应商与鸿翔药业有限公司结款的唯一凭证,不能重复打印,遗失不补;供应商须妥善保存,不能遗失。7、供应商送货不得擅自进入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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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3 21:49
超级市场对供应厂商的管理规定由两方面组成,一是业务方面的管理规定,二是厂商资料的管理规定.
(1)超级市场的主要功能是供给消费者日常生活用品,满足其每日生活之需,因此商品的周转速度较快,为了保证商品的充分供应,就必须要求供应商供货准时。这就要对供应商在商品的配送方式、配送时间、地点和送货次数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在确定采购时就与供应商订立协议,明确规定供应商违反规定所负的责任
(2)供应商的供货,如发生缺货现象,就会影响到超级市场的生意。为此对供应商的缺货的制约要作出规定,如缺货率不得超过5%,超过规定厂商要作出补偿,这种规定要与厂商订立的协议为执行的依据。
(3)采购业务是不可能对厂商提供的几千种甚至上万种商品的质量作出判断。因此在确定采购时要对厂商作出商品质量的有关规定。如要厂商出示有关部门签发的商品准产证、商品质量鉴定书等,并要求厂商对商品质量作出法律上的承诺。
(4)供应商的供应价格如果总是变化。这对超市经营是十分不利的,一般要求供应商的供货价格在一个相当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如果由于生产成本,市场变化等因素价格必须要作出调整,必须规定厂商在价格调整时有一定的程序。如规定厂商在商品价格调整时,要在调整价格生效前2星期前事先通知进货方为有效,或在调价时,仍维持一段时间的原有价格的商品供应数量,以保证超市采购部门有时间作出相应调整,不至于措手不及。
(5)商品的采购,进货方支付给厂商货款的天数是一种公认的交易条件,但也必须对支付贷款给厂商的方式作出规定。如与厂商的商品货款的对帐应定在每月的哪一天,付款日定在哪一日,付款采取什么方式都要作出明确规定。
(6)对供应厂商的资料管理,是超级市场采购业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供应商的资料管理可作出以下6个方面的分类:
[1]对供应商进行分类并确定编号。供应商的分类是按照超市经营的商品别来进行的,再依商品的类别来确定供应商的编号,如饮料商品的编号是3,就可以对各饮料供应商编成3001号码……来进行识别管理,超级市场应给每一个供应商的每一个商品确定编号或代码.以利电脑管理;
[2]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料建立档案进行管理;如供应商的名称、住所、负责人、电话、营业执照登记号、供应商品的种类、年销售额等建立资料档案,以便管理;
[3]设立厂商商品台帐进行管理,对每一个厂商供应的商品的进价、售价、规格、数量和毛利率等商品资料设立台帐,特别要注意的是,台帐除了记录厂商供货给本公司的以上商品资料,最好也能记录供货给其他公司,尤其是主要竞争对手的商品资料;
[4]对每一家厂商供应给本公司的所有商品的销售实绩逐月作出统计,包括金额、数量和毛利额,以此作为判定该厂商供货优劣的依据,作为以后订货谈判的讨价筹码;
[5]对供应商的商誉也必须作出调查并建立档案;
[6]对供应商的优劣要作出鉴定和评价,以便对其进行分类的管理,一般可运用abcd分类法来对厂商进行管理。a级厂商可由采购部经理或业务主管亲自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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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3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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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3 21:51
供应商送货管理规定
规定内容
1 供应商送货违约处罚标准和规定:
1.1 在供应商出现延迟交货、供应商送货不足、供应商不送货导致订单作废等情况时为违约,分别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
1.2 供应商延迟交货为A类违约,处罚标准为本订货单订货金额的3%。
1.3 供应商送货不足为B类违约。在供应商当月的累计送货额达到当月累计订货额的95%(含)以上时不处罚;送货额在95%--90%(含)之间的,按未送货金额15%的比例进行除罚;送货额在90%--85%(含)之间时,按全部未送货金额20%的标准进行除罚;送货额在85%--80%(含)之间时,按全部未送货金额30%的标准进行除罚;累计送货金额低于80%时,按全部未送货金额50%的标准进行除罚。
例:⑴ 一月份A供应商累计订货额10万元,实际送货额9.5万元,送货率95%,不予处罚。
⑵ 二月份A供应商累计订货额10万元,实际送货额9.3万元,送货率93%,未送货金额7千元,处罚比例为未送货金额的15%,罚款额=0.7万元×15%=1050元。
⑶ 三月份A供应商累计订货额10万元,实际送货额8.8万元,送货率88%,未送货金额1.2万元,处罚比例为未送货金额的20%,罚款额=1.2万元×20%=2400元。依此类推。
1.4 判定供应商送货不足的标准首先是送货数量未达到订货要求,供应商按订单足数送货而实际进价低于订单进价造成送货金额差异的除外。
1.5 供应商按订单所列单品送货,同时出现A、B类违约时,分别按相应标准处罚。
操作流程:
2.1 店铺和配送中心对供应商送货违约的处理程序:
店铺必须按公司要求的标准合理订货。店铺在供应商送货后必须在当天将验收单录入系统并打印出来。因店铺工作失误,造成错罚供应商情况的,对相关责任人将处以100-300元的罚款。
2.2每周二按供应商违约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开具《供应商送货违约处罚单》(一式三联,分别为留底、供应商、财务)
2.3 对千元以上的处罚单要在二日内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在一个月内出现下列违约情况时,采购部要在次月初对其警告,要求加以改善;第二月仍无改善的,第三个月起要对该供应商进行无条件清户处理。
Ⅰ. 公司月累计有10%以上的订单为作废订单或单店有10%的订单为作废订单的,
Ⅱ. 公司月累计送货金额低于80%或单店送货额低于80%
2.4 财务部处理程序:
2.4.1 财务部在收到营运部传来的《供应商送货违约处罚通知单》后,对单据进行处理,对账时通知供应商,实施对相关供应商的处罚。
2.4.2 对供应商的罚款从供应商应结账款中扣除或另行收取,并记入公司营业外收入。
名词解释
1 订货日:指供应商能够在每周内接受华普超市订货单的相对应时间。
2 交货期限:指合同约定的在华普超市制作并发出订货单的次日起至货物应该被运抵指定地点的时间范围。
3 订单有效期限:在交货期限以外延迟交货,但仍可按原订货单收货的时间范围。通常为N+3天。(N=交货期限)
4 作废订单:超出订单有效期限仍未送货的为作废订单。
5 送货不足:供应商送货时未按订货单所订单品的要求送货,数量和金额不足的。分为三类。
Ⅰ类 供应商未按订单所列的单品送货,有的单品形成零验收入库。
Ⅱ类 供应商实际送货的数量小于该单品的订货数量,造成送货金额不足。
Ⅲ类 供应商在按照同一张订单送货时,既有未送到的单品,也有送货数量不足的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