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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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06:15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06:15
按照《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八条需要以下条件。
第十八条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存放量。
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06:16
1、符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布设的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06:16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455号令)第十八条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06:17
国家安监总局网站24日公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全文,《规定》指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不得在居民居住场所同一建筑物内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禁止在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外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禁止许可证过期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禁止销售超标、违禁烟花爆竹产品或者非法烟花爆竹产品。
《规定》指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将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位置等情况通报当地*机关;*机关要在销售旺季等特殊时段采取加强零售店(点)周边治安巡逻等措施,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