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父母离异与子女的亲子关系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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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8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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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30 17:28
公证父母离异与子女的亲子关系,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申请公证。
参考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30 17:28
提供必要资料,前往公证处办理即可。
父*女关系(parents and children,relations between),法律上指父母与子女间权利义务的总和。又称亲子关系。父*女关系通常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也可因收养而发生。前者称为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以双方在血缘上的直接联系为根据;后者称为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以收养的法律效力为依据。自然血亲的父*女关系只能因死亡而终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拟制血亲的父*女关系可因收养的撤销和解除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