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贸公司业务员向外商发出信函现有优质大豆5000包交货地大连6月中旬交货价格以交货当天国际市场价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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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7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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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0 18:40
很明显大豆的信函信息不齐全啊,肯定不能随便接受。很明显这个价格条款属于软条款吧。这种报价对于买方来说太被动了,可以先报个具体价格,然后注明若国际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怎么样的范围,就以当时的国际价格相应变更,并且这个信函没有说明是离岸价还是到岸价,这两个价格是有很大差别的。
关于重型设备的案例,买方以外汇申请失败为由,要求取消合同,有点不合理。因为就算国家有外汇管制,但是不可能完全禁止该国家货币兑换成国际流通货币外付,只是会有些限额。所以较大金额无法一次性付款的可能是存在的,但是客户可以商议分期付款的。如果限额过小,客户要分很多次才能付清,那就让客户分批付款的同时,卖方也分批发货。这不影响合同的履行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0 18:40
数量不明确:一包是多少重量还是多少颗?
交货时间不够明确 :6月中旬?
价格不够明确:当天国际市场价格从哪里获得?以什么为准?
付款方式没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