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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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02:16
新增低保资金缺乏中西部地方制约因素
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已成共识。问题是,欲把现行的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过渡为农村低保制度,新增低保资金没有稳定的来源是中西部地方*须直面应对的现实问题,也是他们至今为止不敢主动作为的主要制约因素。大家知道,由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过渡为农村低保制度,多数情况下都需要地方财政增加投入。因为,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类似于传统的定期定量救济,地方*可视财力弹性调整其保障人数和保障水平,使之框定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
可一旦实行了农村低保制度,在现有筹资渠道不变的情况下,地方*就需要面对以下两方面的挑战:
一是保障人数增加导致的资金需求压力。与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不同,农村低保制度的唯一“门槛”是农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只要农户条件符合,*就有责任和义务给予应有的救助。从各地的实践看,由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过渡为规范的农村低保制度,其保障人数都会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中西部地区的增幅还可能会更明显些。
二是保障标准提高引致的资金需求压力。统计显示,截至2006年9月底,中国1791个已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县(市、区),人均月保障标准为70.3元。同期,中国1401个实行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的县(市、区),人均月保障标准为41.2元,前者比后者高出29.1元。换言之,若要由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过渡为农村低保制度,地方*每人每月平均需要新增投入29元。这对财力本已拮据的中西部地方*来说,是个不小的压力。
*财政尚未安排农村低保资金关键所在
建立国家与地方财政共同分担机制,无疑是实现农村低保制度财政可持续的制度保障。然而实际情况是,现行的农村低保制度主要采取市、县财政分担,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的筹资模式,*财政至今未安排农村低保资金。
经济条件尚好的东部沿海地区问题不大,但经济欠发达的中西地区尤其是国家级、省级贫困县的财政压力很大。
正因如此,在社会普遍关注和*意志明显增强的形势下,中西部地区各级*仍不敢冒然推进农村低保工作,致使这些地区的农村低保制度建设难有实质的突破。
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新增资金量的初步估计
首先,根据农村低保人数和保障水平,可计算出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所需的资金量。从已施行农村社会救助的国家和地区看,其保障面一般维持在3%-5%之间。若以此推算,中国7.5亿农村常住人口中,可能需要救助的贫困人口约为2250-3750万。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在中国农村地区,较为适度的保障水平大体在每人每月30-40元之间。
由此,可获得两组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所需资金量,即:如果按平均每人每月30元计算,2250万农村贫困人口年需资金81亿元,3750万农村贫困人口年需资金135亿元;如果按平均每人每月40元计算,2250万农村贫困人口年需资金108亿元,3750万农村贫困人口年需资金180亿元。
其次,根据民政部最新公布的数据,可知悉2006年中国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救济的实际支出。资料显示,2006年1-10月,中国农村低保支出为28.5亿元,农村特困救济支出10.6亿元,两者合计39.1亿元。预计到2006年底,中国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救济支出可能超过40亿元。最后,把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所需的资金量减去实际支出量,就是当年新增农村低保资金量。
以2006年为基准推算的结果是:如果按每人每月30元计,2250万农村贫困人口年需增加资金41亿元,3750万农村贫困人口年需增加资金95亿元;如果按每人每月40元计,2250万农村贫困人口年需增加资金68亿元,3750万农村贫困人口年需增加资金140亿元。换言之,*财政若投入41亿元和95亿元,可分别使2250和3750万农村贫困人口每人每月获得30元低保金;*财政若投入68亿元和140亿元,可分别使2250和3750万农村贫困人口每人每月获得50元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