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保密协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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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7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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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13:25
答: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果您现在想离职,那么,您需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因为你们之前已经过签过有关服务期的协议,那么,你离职时应该向单位交纳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在你离职以后,你6个月之内(你们约定脱密期为6个月)不得在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同时,在竞业*期限内,用人单位应该按月给你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