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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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5 13:49
《红色英勇勋章》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1861—1865)时期的一个故事,但作者自己并未参加这场战争,全凭想象虚构。主人公亨利·弗莱明是个乡下小伙子,向往战争的传奇生活,满怀浪漫的英雄主义观念,不顾寡母的牵挂参加了北军。可是,绚丽的幻想很快就如肥皂泡一般破碎。头一回上阵他就怕得要命,第二仗开火后他就跟着别人撒腿当了逃兵。一口气跑到森林深处,想找一个避难所,偏又遇上一具逃兵尸体,吓得屁滚尿流,只好重返大路,正好遇到北军撤退。他亲眼目睹好友“兵魂”吉姆·康克林无畏地死去,还狠心抛下一名受伤后神志不清的战友于荒野之中。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自己被另一位吓慌了的战友用*托击伤头部,鲜血直流,等于得到了他曾向往过的一枚红色英勇勋章。在别人帮助下,他惴惴不安地返回部队,战友们误认为他头部挂彩,是在战斗中光荣负伤,他自己也不敢吐露真情。第二天再参战,他抛弃了所有幻想,克服了怯懦,英勇战斗,护卫军旗,最终成为令自己满意的勇士。
尽管克莱恩在本书中描写的是二场两军对垒你死我活的冲突,但他真正感兴趣并着力渲染的是主人公肉体与心灵两方面的主观感受。他向读者揭示了亨利·弗莱明的所见所闻所为,以及他的记忆,他的想象,以此向读者指出主人公左右为难的困境——方面他热爱荣誉,另一方面他又惧怕死亡。历经种种磨难与思想斗争,最后终于摆脱困境,登上人生的新台阶。
克莱恩在本书中采用的心理描写技巧,与英国大作家詹姆斯·乔伊斯的意识流手法非常接近,而且先于乔伊斯数十年。他指出主人公内心思想本身的重要性,不论这些思想多么杂乱无章,甚至愚蠢可笑,因为正是这些思想组成了主人公的全部内心世界。作者没有费劲去区分一个人想说出来的事与他内心曾经出现过却不愿承认的荒唐而可耻的东西。亨利·弗菜明甚至希望过部队吃败仗,好使自己当过逃兵的懦夫行为不受注意。这种天经地义却见不得人的丑恶念头,作者信手拈来,就和描写主人公怀念母亲的花斑牛、丰盛的餐桌一样,朴实真切。
克莱恩与许多小说家一样,不愿浪费笔墨插入自己的看法,但如果以为作者认同主人公的一切想法那就大错特错了。作者也许起初并不赞成小伙子“火烧火燎要参军”(见第一章)时的那些空想英雄主义的念头,后来又相当肯定亨利“参军并非出于自愿”(见第三章)。然而,作者的写作技巧给读者提供了间接分析作者基本观点的充分机会。克莱思对人与社会一针见血又不失宽厚的讥讽式评价,我们阅读时可以留心捡拾,定会回味无穷。
克菜恩对本书标题的选择同样极好地说明了他这种拐弯抹角的自我流露。他让亨利已经败下阵来自暴自弃时却向往得到一枚“红色英勇勋章”(见第九章),然后又使他以一种相当不光彩的方式得到一个能向别人证明自己勇敢的伤口(见第十二章)。这种冒牌的勋章得到了表面的认可。很快,克莱恩就让亨利自己也对此信以为真——不是作为将来战功的荣耀,而是作为过去勇敢的装饰品(见第十五章)。亨利如今打仗凶如猛虎,因为他毕竟是个英雄——他的伤就是证明嘛!这些细节表明作者颇具匠心,对人类自欺欺人的品性有时候却能起到的积极作用,具有不同寻常的警觉。将这一主题堂而皇之地写进封面标题,表明这绝非作者偶然为之。
与一些美国现代天才作家不同,克莱思对人类心灵中善与恶两大势力的永恒拔河比赛表现出极为真挚的关注,不仅仅是亨利一个人认为当逃兵卑鄙可耻,挺身面对危险圣洁高尚,作者本人同样分享这些感受,不然的话就不会提笔创作这篇值得一读的动人故事了。更重要的是,小说结尾时,克莱恩强调指出亨利从幼稚走向成熟,最终接受了敏感而现实的道德信条,而这一信条与故事开头他善良纯朴的母亲的谆谆教诲实在毫无二致。正因为这种人类心灵善恶搏斗过程的真实描述,这种对人性的弱点入木三分的揭示,克莱思笔下的人物才有血有肉,栩栩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