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买卖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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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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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6:55
房屋买卖需要的材料包括房屋买卖合同、购房*、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房屋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以及关于双方婚姻状况的证明,该房处于出租或共有状态的须提供承租人、共有人放弃购买的书面材料。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6:55
房屋买卖需要的材料包括房屋买卖合同、购房*、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房屋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以及关于双方婚姻状况的证明,该房处于出租或共有状态的须提供承租人、共有人放弃购买的书面材料。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17:52
房屋买卖需要的材料包括房屋买卖合同、购房*、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房屋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以及关于双方婚姻状况的证明,该房处于出租或共有状态的须提供承租人、共有人放弃购买的书面材料。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