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机构报告空头支票,应提交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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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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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17:21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6�8,�6�8“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6�8,�6�8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6�8,�6�8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6�8�6�8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据上述规定对空头支票的出票人予以处罚�6�8法。
《空头支票行政处罚操作流程》
一﹑调查取证
(一)银行发现出票人有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6�8,�6�8应立即填制《空头支票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6�8,�6�8将支票和其他足以证明出票人违规签发空头支票的资料复印并签章后作《报告书》附件�6�8,�6�8于当日至迟次日(节假日顺延)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支付结算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人民银行)�6�8
(二)人民银行收到《报告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6�8,�6�8并作出是否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6�8
1﹑签发空头支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6�8,�6�8应作出行政处罚�6�8行政处罚决定由主管行长授权支付结算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6�8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6�8,�6�8应编制《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6�8,�6�8并连同拟处罚决定一并通知举报行
2﹑签发空头支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6�8,�6�8应提出纠正意见�6�8,�6�8将材料退回举报行�6�8
二﹑告知
银行应在收到人民银行作出的拟处罚决定和《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6�8,�6�8填写《告知书》中出票人名称﹑违规事实等有关内容�6�8,�6�8并送达出票人�6�8�6�8送达情况应在当日至迟次日(节假日顺延)报告人民银行�6�8
三﹑决定
(一)人民银行在银行送达《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6�8,�6�8未收到出票人陈述或申辩的书面材料的�6�8,�6�8或在对当事人提出的陈述或申辩意见复核后不予采纳的�6�8,�6�8应编制《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6�8,�6�8并通知银行�6�8
对于拟进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6�8,�6�8出票人在收到《告知书》3日内�6�8,�6�8要求听证的�6�8,�6�8人民银行应组织听证�6�8
(二)银行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填写《决定书》中出票人名称﹑违规事实﹑罚款金额等内容�6�8,�6�8送达出票人�6�8,�6�8并填制《送达回证》�6�8法。商�6�8送达情况应在当日至迟次日(节假日顺延)报告人民银行�6�8
四﹑罚款缴纳
罚款代收机构应根据《决定书》决定的罚款金额收取罚款�6�8�6�8对逾期缴纳罚款的出票人�6�8,�6�8人民银行可按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6�8,�6�8或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强制执行申请书》�6�8,�6�8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6�8
罚款代收机构应将所收罚款就地全额缴入*国库�6�8,�6�8预算科目为“4350其他罚没收入”
代收机构应于每季终了后3日内�6�8,�6�8将上季代收并缴入*国库的各项罚款汇总�6�8,�6�8填制《空头支票罚款收入汇总表》�6�8,�6�8分送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6�8
人民银行分支行应按月与委托的代收机构就罚款收入的代收情况进行对账�6�8,�6�8对未到指定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的�6�8,�6�8应责成被处罚单位和个人缴纳并加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17:21
因为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票据结算的业务主管部门。
出票人签发家头支票,要按票面金额处于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属于一种违犯行*规的行为,商业银行和出票人都是平等的民事行为主体,商业银行是没有权力对出票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只有行政机构才能进行行政处罚。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的*银行,是*的组成部门,属于国家机关,当然对于违法票据结算行*规的行为有处罚权,但是由于中国人民银行不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户,不掌握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情况,所以,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由各商业银行代中国人民银行处罚,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票据的管理部门。
票据管理应当遵守票据法和本办法以及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第31条明确规定,签发空头支票,由中国人民银行处罚,各商业银行是没有处罚权的。目前执行的,由商业银行处罚后,罚款划缴中国人民银行,由中国人民银行汇总后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