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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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9:19
房屋预售许可证,应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即住建局办理。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9:20
这位朋友:是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一般都是在房产管理部门(房管局市场管理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