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补办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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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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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2:49
档案补办最新*如下:
1、已经就业的职工,丢失档案后首先要跟县级以上的人才中心申请,重新补办一份人事档案,如果就业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话,可以直接在单位补办;
2、在读的学生丢失档案后,需要回到学校,向学校申请补办学籍档案里的相关材料;
3、个人档案有人事档案和学籍档案两部分,丢失的是哪部分档案就到相关的部门单位去补办。
档案补办流程如下:
1、不知道自己档案是否真的丢失,首先第一步就是查询档案。将档案可能存在的地方都找一遍,能找到最好,找不到重新补办;
2、丢失学籍档案就要去自己之前就读过的学校补办,一般是从高中开始办起,向学校提供补办所需的材料,学校老师审核过后协助我们补办,之后由相关老师签字盖章即可;
3、丢失人事档案就去单位所在人才或者向单位直接申请补办自己的材料,最后补办好的材料也要盖上单位的公章;
4、补办好的学籍档案和人事档案一起带到就业指导中心,交给工作人员核对,核对通过后将材料封印存档就可以了。
档案补办好之后一定要合理存放,要将档案存放到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机构或者就业单位,切忌将档案留在自己手中。档案在自己手上时间久了就会失效,变成无效的档案。
【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八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