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有企业外部董事职责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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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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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3 05:27
职责与薪酬。1、职责:坚持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强化外部董事依法履职尽责意识,推动市管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坚持结合实际区别对待。针对专兼职外部董事的不同特点与不同要求,确定切实可行的薪酬核定标准;坚持责、权、利相统一,激励约束相统一。依据外部董事的职责特点和履职实际及效果,合理确定薪酬结构水平及奖惩兑付方式,构建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薪酬管理机制;坚持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注重专职外部董事当期收入与任期收入的有效平衡,调动专职外部董事履职的积极性,促进专职外部董事队伍的建设和稳定。
2、薪酬:兼职外部董事薪酬由年度基本薪酬、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津贴构成。兼职外部董事任职一户企业的年度基本薪酬标准为每年7万元,任职两户企业的年度基本薪酬标准为每年9万元;每参加一次现场董事会会议,给予津贴2000元;参加一次现场专门委员会会议,给予津贴1500元,会议津贴总额每年不得超过2万元。兼职外部董事年度基本薪酬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日常薪酬,一部分是考核评价薪酬。日常薪酬占年度基本薪酬的80%,考核评价薪酬占年度基本薪酬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