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婚后财产解释后,父母怎样才能保护女儿?女人应该怎样保护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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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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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7 15:45
无所谓新《婚姻法》,现行婚姻法仍然是1980年9月10日,五届全国*三次会议通过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该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修订,修订的部分同日起施行。以后没有对婚姻法进行修改。
父母如何保护自己的子女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有两种方式,一是对对方在婚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在结婚时或者婚后署名(加上自己的名字);二是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以书面形式),当然也可以公证。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15:45
我认为,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违反《物权法》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上述司法解释一出台,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在下通过学习,越来越觉得此解释违法,理由如下:
此解释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即“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这说明要想在离婚时将婚后购买的房子判给一方,必须有这一方父母的赠与合同,而且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还必须是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赠与合同。否则不能按司法解释(三)认定该房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这是适用司法解释(三)的直接前提。之前听有的新闻说某女因此解释打输了官司,不知其前夫家是否有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赠与合同?这还没有考虑到法律的溯及力问题。
再说我国合同法中对赠与行为是如何规定的呢?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说明父母赠与给子女的财产必须是父母已经取得的个人合法财产。
那么父母要如何取得这个财产呢?
如果是不动产的话,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产就是不动产)
所以根据我国《物权法》、《婚姻法》、《合同法》的规定,父母只有将房产购买到自己名下,才有权将房产赠与给子女个人而成为子女的的人财产。
但现在最高*这个《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一下子就免除了父母购房的环节,等于认定父母出资未经登记就已取得不动产物权,有权将房产赠与他人,这显然违反了物权法第九条之规定。根据下位法不得违反上位法的原则,违反法律的司法解释应当无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15:46
父母保护女儿。
首先为人父母就要有正确的价值观取向!(这点保护作用才是最大的!)
而财产方面
保单目前确实是不用被分割的!
但务必秘密进行!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怕你女儿爱对方爱的过头!
身体给了人,最后把你们的财产也给了人!
而最好的方式就是把财产分成至少2等份分开放!
比如国外储汇! 保单! 房产! 基金等~~~
并给自己的女儿建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
培养自己的女儿拥有投资观念!
宁可自己的女儿赚钱养尚未成气候的老公!
也不要让自己的女儿一无事处!最后得把钱给老公去做生意!
但我相信物以类据! 当你女儿的本事不低的时候! 又同时事在温暖的家庭中成长!
她未来的对象~~~基本上不会太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15:47
最简单的方式是,明确行为目的。如赠与明确只赠与自己的子女,配偶没份。不好明说,可以公证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15:47
给女儿买 房就只写女儿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