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9:5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9:36
需要。
明显属于工作失误,不过既然是失误就要勇于承担,不要隐瞒,相信财务或人事人员最基本的素质是诚信。这一点在任何一家公司都无不同。否则,将会以一个大的失误(隐瞒)掩盖一个工作上的失误(错发工资)。
下面来说如何追回:
多发工资的情况现在很普遍,不必介意。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如金额较大,应先通知当事人要求其归还,通知以电话、EMS邮件、短信等方式,如对方拒绝归还,金额超过5000元则可以向*机关报案,该同志涉嫌恶意侵占;
如金额较小,5000元以下,仍应先通知当事人要求其归还,如拒绝归还,则可将其恶劣行为通告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在媒体上公示,并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其归还。
扩展资料:
备注:=IF(MOD(ROW(),3)=0,"",IF(MOD(ROW(),3)=1,Sheet1!A$1,INDEX(Sheet1!$A:$N,INT((ROW()+4)/3),COLUMN())))”要把前后两头的引号去掉。
工资表的注意事项
发放工资的时候,务必每个人签字。不得代收工资,不得代签。以免被人钻空子,一个人领多份工资,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工资发放有多种形式,其中最常见的是银行代发工资,但无论使用何种发放方式,员工实际领取的工资金额均为扣除员工当月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后的金额(一般情况下还应扣除迟到早退得应扣除的金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9:37
这要看职工离职时的工资是如何支付的,如果以支款单的形式支付,会计会作为借款的形式入账,计“其他应收款”,那么就需要做入工资表,在实际发放时再收回销账;如果单独填写了工资表支付,会计做账时则直接计入“应付工资”,月底就不应再做入工资表,否则就重复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9:37
需要做。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9:38
那应该把该名离职员工发放的离职工资做进工资表内。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9:38
可做可不做;做进工资表的,以该员工领工资的那张原始单据附后,作为领取工资的凭据;不做的,将该员工领取工资的那张原始单据与工资表一起做账,工资总额中加上这部分即可;也可单独做一张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