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需要另行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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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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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3 00:23
不一定需要另行起诉,部分情况可以直接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以下情况可以直接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股东或出资人作为被执行人:
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性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务时,申请执行人可以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作为被执行人,在未缴纳出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性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务时,申请执行人可以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作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务时,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可以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被注销或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被责令关闭、歇业等解散事由后,其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无偿接受其财产,致使该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或遗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为被执行人,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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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3 00:23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不需要另行起诉。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需要在执行的程序中写一个追加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然后由执行局直接追加,不需要另行起诉。公司为被执行人时,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可以裁定追加、变更该瑕疵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
追加被执行人裁定,只是作为执行新的主体的依据,裁定与执行通知书是两类不同性质的法律文书,二者不能相互替代。因此,执行*在裁定追加被执行人之后,仍应按执行程序向新的执行主体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或在指定期限内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执行*可依法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执行*审查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申请期间,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执行*应当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办理。
申请执行人在申请变更、追加第三人前,向执行*申请查封、扣押、冻结该第三人财产的,执行*应当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 被申请人、申请人或其他执行当事人对执行*作出的变更、追加裁定或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但依据本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应当提起诉讼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被申请人或申请人对执行*依据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作出的变更、追加裁定或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被申请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人为被告。申请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被申请人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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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3 00:24
不需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法律分析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有限责任公司的法理基础就在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分离,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与公司的财产一旦混同,自然不能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因此,对公司没有财务账目或者拒不提供公司财务账目,且不能提供相反证据证明不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形,可以变更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如该股东提出执行异议,裁定驳回异议。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对公司债务要承担相应清偿责任。此时,申请执行人请求*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应予支持。有证据证明新股东对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也可以追加新股东为被执行人。原股东或新股东对此提出执行异议的,应裁定予以驳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0:24
当然不需要另行起诉的,但是是需要在执行的程序中写一个追加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然后由执行局直接追加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