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经济兴起下出现的经济新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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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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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3 15:02
劳动泛化
在高科技产业中,由于:
——劳动者结构发生了基本变化,智力劳动者(专科以上)已占到绝大比重。如美国,在泰勒时代,体力劳动者占90%,智力劳动者占10%;到20世纪九十年代,体力劳动者下降到20%,智力劳动者上升为80%;预计到2010年,将会变为10%和90%。在信息产业中,后者的比重更大。
——科技创新,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占有主导地位。在发达国家,产品价值中的科技含量已达到70%以上。
——在高科技产业、特别是信息产业中,知识创新已成为经济增长的核心因素,知识成为主导性生产要素。如,软件业中知识可以直接转化为产品(“视窗”软件)。
——高科技产业的重要特质之一,就是知识创新者、价值创造者、资本所有者一体化了。而且,要素的组合效益与资本的运营效益已大大超过了诸要素个别价值之和。因而,这些劳动加入了价值创造的行列。
这样,“劳动”已经远远超出了“体力劳动”的范围,如果仍然沿用只有体力劳动才是价值源泉的命题,就无法解释高科技产业中的“超超额利润”了。我有一个不成熟的看法,即认为在高科技产业中,从原料到最终消费品,需经过四个层面的劳动:变形性劳动,变异性劳动,组合性劳动,运筹性劳动。
第一,变形性劳动。这是体力层次的劳动。即:原料加工成传统产品的劳动,实现资源与劳动的整合。如将沙矿淘选成硅,在既定设计图纸下的焊接、组装、包装上箱等等。
第二,变异性劳动。这是科技层次的劳动。即:通过高科技的投入,使原有资源不只是改变形状和位置,而且改变性质(理化的或生物的变化),实现资源、劳动与科技的整合,形成一种崭新的物质(产品)。如硅变成芯片、实用软件等。
第三,组合性劳动。这是管理层次的劳动。即:通过管理工程的注入,使各种要素与半成品高效率地形成最佳组合性产品,实现多要素的定向整合,成为最具竞争力的商品。其价值又会叠加。如合理的企业组织与科学的工艺流程将研发出来的软件成果变成美观、实用、价格合理的软件商品。
第四,运筹性劳动。时至今日,经济活动已经远远超过了传统商品生产的范畴,信息化、全球化,使资本的运营、市场的选择、风险的防范等活动,在企业的兴衰成败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种运筹层次的劳动,实际上覆盖了以上三个层次以及后续阶段,是通过资本所有者与经理层的合作,实现资本、劳动、科技、商品与市场的大整合,最终实现价值的创造过程和价值的实现过程。
应该说,这四种劳动都不同程序地创造新价值。上述四个层次的劳动,从第一层次到第四层次,其创造的价值量和承担的风险,都是依次递增的。如果说,变形性劳动创造一般性商品价值,则变异性劳动创造精品价值,组合性劳动创造品牌价值,运筹性劳动创造名牌价值。显然,一般商品的价值也是不能和精品商品相比的,精品商品的价值是不能和品牌商品相比的,品牌商品的价值也是不能和名牌商品相比的。
与此相对应,在高科技产业中,体力劳动者主要创造了一般商品的新价值,智力劳动者主要创造了精品商品的新价值,管理劳动者主要创造了品牌商品的新价值,资本所有者和高层管理者主要创造了名牌商品的新价值和企业无形资产的新价值。这里,我想有必要讨论一下关于资本所有者的剥削问题。有的学者为证明资本所有者高收入的合理性,甚至否定剥削的存在,又回到了“三要素论”,这是不可取的。如果这样能解决问题,又何必费那么多笔墨,只须把萨伊请回来就行了。问题在于,在信息化、全球化的今天,过去那种资本所有者的收入完全等同于剥削收入已经很不确切了。排除完全靠食利的资本所有者,当今的资本所有者的收入结构已经复杂化了。其收入,至少包括五个部分:一是“死要素”的租金、利息收入,这是对一切公民(甚至*党员)都通用的;二是扩大再生产基金,这是社会必要的;三是“运筹性劳动”的报酬,这在全球化大竞争中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四是技术与管理创新的劳动回报;五是纯剥削收入。
因此,在剩余价值的分配中,上述四个方面都应有权参与,而且应该按各方在新创造价值中的贡献率进行分配。
报酬递增
报酬递减律,最早是由托马斯·马尔萨斯于1798年提出的。19世纪七十年代,英国的杰文斯、奥地利的门格尔和法国的瓦尔拉斯几乎同时提出了边际效用递减原理,创立了边际效用价值论,被经济学界称之为经济学说史上的第二次*,即所谓“边际*”。在此基础上,马歇尔集其大成,建立起微观经济学体系。
大家都熟悉,边际价值论是以主观价值论代替了客观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在一个竞争的市场中,价格决定于边际供求关系,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各种产品用途的估价就会出现效用递减。
如果用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来解释报酬递减律,是这样的:报酬递减这个现象,客观上是存在的,但它只是一种很有局限的、在特定条件下才会出现的规律性现象。这些条件主要是两个:一是技术不变,二是存在完全竞争。即是说,在技术不变的条件下,一种技术在初始阶段,由于其劳动生产率高于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因而能带来超额利润。但由于完全、自由的竞争(自由进入),别人也可以模仿,生产者多了,就会带来利润的平均化——收益递减了(在农业中,则是土地报酬递减)。由此,就存在两个悖论:一、如果技术进步的频率大到可以冲销利润平均化的速率,那么递减就不会出现;二、如果出现某一生产领域的垄断(竞争之不可能),则递减也成问题。
信息产业的出现,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大动摇了报酬递减的理由,甚至出现了报酬递增的现象。报酬递增会不会取代报酬递减而成为一种“规律”呢?现在下结论还为时尚早,因为这种现象还没有在一切经济领域中出现。为什么在信息产业中会出现“报酬递增”呢?现在初步看来,是缘自下面的“五大效应”:
第一,创新效应。如果说工业时代技术更新的周期以年为单位计算,那么在信息时代,这种周期将是以月、日来计算。技术更新的加快,使得“报酬递减”的第一个条件(技术不变)几乎不存在了。不断地出现新技术,不断地产生超额利润,从而冲销了“递减”的趋势。
第二,成本效应。在以高科技为主体的信息时代,“边际成本”似乎已成多余的了——生产第一块芯片的成本是2.5亿美元,而到第二片之后,成本几乎为零(几美分!)。厂商的全部成本就变成了一个“固定成本”。边际成本的下降,利于获取超额利润,进一步弱化了“递减”的趋势。
第三,垄断效应。高科技领域的技术创新,特别是信息产业中的技术创新,往往呈现出“平台式”的特点——如微软的Windows从95,97,98到XP,都是在一个平台上的纵深创新(或系统创新),而这个平台是有知识产权的,别人不能进入!这样就形成一种“传承垄断!高额的超额利润不能“平均化”,也就不是“递减”,而是“递增”了。
第四,网络效应。网络越大,影响的范围越广,使用和继续加入的人就越多。人越多,市场就越大,经济因而呈现一种正反馈式的发展。须特别提到“有效信息不灭定律”:1-1=1,1=∞。即:一条有效信息,一个人消费后,并不妨碍别人消费(这与工业资源不同)。而且,消费的人越多,此信息就越值钱!这样,“赢者通吃”的网上规则使得用其他网络(语言)的人就会越来越少。这也在客观上为垄断推波助澜。
第五,惯性效应。比如,当人们长期使用某一种软件后,就会形成惯性而很难改用其它软件。这也从客观上促使了垄断程度的加深。
总之,在信息产业中,由于平台创新、传承垄断和边际成本的消失,使得原来形成“报酬递减”的技术周期、自由竞争(利润平均化)几乎不存在了。这也就是出现“报酬递增”现象的内在机理!
由此,建立在“边际效用递减”基础上的传统微观经济学将何去何从?目前,这个问题已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分工变化
无论是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还是在西方经济学中,分工总是和专业化联系在一起的。在经济学词典中,对“分工(Division of Labor)”是这样定义的:“每一个人专门从事生产过程中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阶段工作的一生产方法。分工是现代工业经济所特有的,它能增进一国的生产率。”(D·格林沃尔德:《现代经济词典》,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41页)对“专业化(Specialization)”是这样定义的:“对不同的个人、产业部门和地区之间的不同的生产活动的划分。专业化即分工可以存在于生产某一种商品所必需的多个不同的操作中,……专业化存在的基础是互相依存,……因此,专业化是各行各业的基础……。”(同上书,第414-415页)可见,传统经济学对劳动分工的定义,具有如下基本特质:
第一,分工与专业化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在专业化基础上的分工。即:生产分成若干细小的专门步骤或任务,每个人在小组从事其中一项专门的工作;
第二,劳动分工是生产力发展的基础。因为它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熟练程度,节约工序转移的时间、可以便利采用机器操作,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
第三,分工是朝着专业化愈来愈细的方向发展的,每个人变成知识与技能愈来愈狭窄的“专家”。
信息化*,出现了一些趋向相反的新情况:
首先,是“跨功能小组”的出现。由于信息经济中,“生产工具”主要不再是机器,而是人的“大脑”,需要由具备不同知识和技能的人协同工作、交叉繁殖,才能产生新的设计和产品以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和提高客户的满意度。于是,跨功能小组就应运而生。这种跨功能小组,现阶段只是“迁就”工业化所造成的专业化分工的现状而作的一种权宜融合而已。就其本质发展来说,应该是朝着每个人的“一专多能”的方向发展。所以,这种趋向,同传统经济学的专业化分工显然大异其趣!
其次,是组织结构的平面化。旧的经济学的劳动分工理论,往往是和“金字塔”式的纵向组织结构理论相联系的。这也是一种分工,即组织形式上的层次分工与专业化。它认定具有不同功能的管理层次和相应控制程序,有利于生产流程的协调动作。但是,到上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信息化的推进,已经愈来愈不能适应雇员行为、供应商和客户三者的“一体化”趋向。瞬息万变的市场,使得这种金字塔式的多层次组织形式,不便于及时提供信息,改进工作和提高雇员的首创精神。于是,组织结构由主体化向平面化的过渡便开始了。所谓平面化,也就是一种“交叉复式结构”。在那里,雇员没有固定的办公桌,他们执行多种功能,没有传统的“专业分工”,取消了全部的中间管理层,由上述的跨功能小组直接向经理负责。显然,这种“交叉复式结构”,也是对传统分工理论的一种挑战,是在组织形式分工上的挑战。
再次,是商业过程的重塑。随着高级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推广、普及,在商业过程中只需用少数人就可以更快地完成商业活动中多种作业和任务的整合:一个办事员坐在收款台后,用一台电脑就可以即时核对受委托接受的定单,并分配支付的款项。原来大量的票据处理工作,全都没有了!原来许多繁琐的“额外活动”都取消了,多种商务活动通过电脑和信息技术被整合了。因此,商业活动过程中原来的分工与专业化,也就被整合成一种综合性的活动了。
以上这些新的现象,无不对传统的劳动分工理论提出了挑战,说明信息化条件下的分工同工业化条件下的分工,将可能具有完全不同的特质。如果说,工业化的分工是一种分析式的分工,信息化的分工则是一种综合式的分工;工业化的分工是一种愈益专业化的分工,信息化的分工则是愈益多能化的分工;工业化的分工是一种人依附机器的分工,信息化的分工则是人创造机器、使之服从于人的智能发展需要的分工。
这种分工发展的结果是:工业化的分工使人愈来愈成为机器的一个“部件”,信息化的分工使人愈来愈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垄断新义
反对垄断,鼓励竞争,这在传统经济学和发达经济体中,几乎是天经地义的事。多数发达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反托拉斯法。但是,在新的信息经济中,却出现了新的情况,使得“垄断”的定义乃至对策似乎有重新加以界定的必要了!
信息化的推进,一方面的确大大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使竞争更加剧烈,似乎市场更趋完全了,甚至有人提出“欢迎亚当·斯密归来”。然而,不要忽视,这只是在既有商品的流动市场上是这样的。而在新商品的创新领域则完全不是如此!在创新的领域(从点子到研发再到新产品),信息的不对称现象不仅不可能透明化,反而是更加的不对称——相互保密了。因为,一个好点子一说出去就给别人“偷”去了,不值一文了。不仅如此,正如我们在前面关于报酬递增的机理中所讲的“传承垄断”,由于知识产权的保护,由于报酬递增所形成的巨大经济实力的倾斜(有能力收购其他竞争对手的公司),由于“用户基础”的变化(使用某个产品的惯性和广泛性的基础),从而就可能“锁定”市场,造成新的市场不完全和新形态的垄断。
新垄断与旧垄断,如何区别?有待实践的发展,现在还说不很清楚。但我个人认为,有两点是十分清楚的:
(1)旧的垄断,是凭借对资本占有上的优势,通过资本的集中而形成的对市场的独占趋势;新的垄断,则是凭借对知识占有上的优势,通过不断创新、推出新产品而形成的对市场的独占趋势。
(2)旧的垄断,由于是凭借资本优势使自己的产品独占市场份额,由于报酬递减的驱使,因而是对既有技术的一种“保护”倾向,排斥新技术取代旧有技术,是阻碍创新的。新的垄断则不然,由于它受报酬递增激励,垄断则是和技术的纵深创新、不断创新相联系的!
显然,对待这种新形态的垄断,的确是个复杂的新课题。美国在这个问题上是否犯了错误?是否用旧的垄断观和反垄断法错误地处理了新垄断问题?很值得探讨。目前,国内外对此都有不同的看法:
——美国W.布赖恩·阿瑟教授和萨尔坦·科马里教授就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1994年以来美国GDP持久增长,造就90年代的经济成功,应归功于高科技产业的迅速增长,特别是软件和计算机公司爆炸性的增长。全部GDP增长中30%是这个行业所提供的。而其中,微软又是它的“火车头”!
因此,阿瑟认为:“反托拉斯者在控制因收益递增而获得支配地位的高科技公司时必须谨慎从事。控制这样的公司将扼杀创新。”(《信息时代的经济学》P.141-143页)
——我国《光明日报》2001年9月19日刊发了一篇署名智以方的文章,文中也指出:1995年,由于视窗95的推出,给IT产业带来了旺盛的增长动力,世纪末世界又寄希望于视窗XP的推出。但由于反垄断官司的原因,使微软迟迟不敢推出XP,即使IT业的发展出于出现“低谷”。是否由于此使美国经济加快了衰退的步伐?这是很值得继续观察的。
供求关系
在传统经济学那里,需求与供给的关系是很明晰的,它们二者是构成价格机制的两大杠杆——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的交点形成市场的均衡价格;价值产生于供给方,消费者则是价值的破坏(消耗)者;等等。近几年来,由于新经济的兴起,供求问题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首先,是由于直接商业模式出现而形成的供给与需求一体化趋势。供应商、制造商与客户之间的界限,已经越来越模糊了。这种一体化趋势,使传统观念中供给与需求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第一,供给者可以直接控制需求。例如,美国的格里婴儿用品公司设计了一套“供给予链”,通过进入客户的电子数据库交换销货点的交易资料和与客户建立私人电子联系,开发出能对需求的变化迅速作出反应的系统。又如,现代的广告,在促进消费(需求)方面的作用,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经济学的“理性选择”的边界——如果都是理性选择,供应商何必花大量的投入去做广告?
第二,制造商可以满足个性需求。例如,在美国,运用一个多体选择和定购系统,客户就可以直接从工厂定购一部按自己意愿设计“定制”的汽车。这样,供给和需求的独立性就大大削弱了,二者的界线难以分清了。
第三,供给与需求的融合趋势。可以说,有什么潜在的需求,就会有什么供给。由潜在需求→点子→创新→供给之间的时差大大缩短,甚至看不到距离了。这些变化,都是由电子商务发展所带来的,人类似乎进入了“电子需求与供给”的时代。
其次,是由于经济全球化而形成的“外购”,使得供给与需求也变得不清晰了。
以上这些新的情况,都对传统经济学的供求理论提出了质疑:
——谁是供给者,谁是消费者?
——是需求决定供给,还是供给决定需求?
——价格还是效用的指示器吗?
——消费者在价值创造中有没有作用?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