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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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04:33
法律分析:满足以下条件: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法律依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使用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