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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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19:28
自治区*日前决定,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06年9月份开始执行。据悉,调整后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个档次,最高的为500元/月,最低为345元/月。 此次调整划分了4个档次最低月工资、小时工资标准。 一类标准为:最低月工资标准50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3.8元。适用地区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 二类标准为:最低月工资标准435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3.3元。适用地区为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 三类标准为:各县级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39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2.9元。 四类标准为:各县、自治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345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2.6元